Re: [問題] 四版?兼職?扮演?數值?

看板TRPG (桌上角色扮演遊戲)作者 (lanti)時間16年前 (2008/10/13 01:05), 編輯推噓3(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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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上那一系列文根本沒有在說『非兼職』不可,而是根據3.5和四版 : 在兼職上的差異作了些比較,並稍微提及了些四版在兼職上可以得到的好 : 處,但是『兼職』就一定等於『PG』?這似乎斷言得太早。 兼職就是爭權,權在這裡用 Power 也還在合理範圍(尤其就 D&D 四版而言...:P) 就我的看法,爭取遊戲中的權利我看不出有哪裡不對。 PG 一詞在遊戲中的意思,和現實世界中的爭權奪利一樣,都被鬥臭了。  註:遊戲裡通常權責相伴,所以你也可以說是爭取責任,但我以為那通常是    空話;因為責任可以自己要求自己,權利卻只有系統能給你。    :   在289篇lantieheuser大提到: :   「在遊戲裡角色特徵不需要規則數值支撐,但受到數值規則的限制。」 :   這麼說,如果想扮演一個很笨的角色,故意把智力弄低也算是被規則 : 限制?  不是嗎?   :   然後在360篇裡lantieheuser大又說了: :   「我就碰過整團角色瘸的瘸,老的老,瞎的瞎一個硬要比一個弱;所 : 以圖強求弱只能說是玩家的癖好,沒什麼一致性的原則。」 :   嗯,所以圖強求弱就代表玩家PG了嗎?  圖強就是爭權,求弱就是自婊。 :   而且lantieheuser在310篇曾有如下推文: :   「兼職是幫你塑造角色,不是幫你角色扮演。」 :   在258篇文裡behemoth大提到: :   「玩家所需要的這些形象,是否會與這世界互動,才是重點。」 :   在363篇文裡ddavid大不也推了這樣的話: :   「他拿了這級盜賊後將來就要負責把這級盜賊演出來。」 :   也就是說,在『角色扮演』上,不管兼不兼職,重要的不是這樣兼職 : 是否PG,而是兼職之後打算怎麼做。 沒錯。 :   那麼某些版友根本也不去考慮玩家可能正打算挑戰兼職扮演的樂趣, : 又或者他正為了自己的兼職想了一堆背景,並試著把他自己的故事以扮演 : 的方式告訴大家,而直接就針對『兼職』這一點說這個玩家『PG』,我想 : 請問這個帽子是不是也扣得太大、也太先入為主了?  之於我: 1.擴張遊戲權利和角色扮演兩件事並不互相矛盾,你可以既擴張遊戲權利又角色扮演 2.建立角色和角色扮演是兩件事;我反對兼職能幫助你角色扮演的說法,   但我同意兼職可以讓你在遊戲裡擁有表演較為複雜角色的權利。 3.兼職這件事就像演員去找編劇改劇本一樣,編劇怎麼改都不會幫助演員的扮演,   但編劇的確有能力改變演員的戲份並讓角色顯得更吸引人。 4.演員想改劇本有什麼不對? (唯一可能犯的錯誤是搶到別人的戲或改了劇本卻演不出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6.210.161 ※ 編輯: lantieheuser 來自: 218.166.210.161 (10/13 01:13)

10/13 01:21, , 1F
不是颱風天也這麼歡樂。
10/13 01:21, 1F

10/13 01:32, , 2F
因為是三天連假啊 說到D&D4,既然戰士跟聖武是可替換
10/13 01:32, 2F

10/13 01:33, , 3F
角色,那戰士兼聖武可不可以比較不算搶戲份呢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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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01:33, , 4F
(當然聖武也算治療者所以多少有問題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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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01:52, , 5F
同職位不表示可替換喔,例如三個Striker面向就有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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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09:48, , 6F
10/13 09:48, 6F

10/13 16:42, , 7F
感謝蘭提大的回應,我想我應該明白你想要說的是什麼,我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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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無法接受某些人的說辭,即使他們無意批評或侮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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