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四版?兼職?扮演?數值?
: : 遊戲中扮演必需根據角色紙,不能與角色紙無關。
: 嗯,既然角色扮演必須完全根據角色紙,我有幾個後續的疑問:
嘛..給了你規則書,然後又問為什麼不可以不照規則書使用?
: 一個是,當角色的特色無法用角色紙表現的時候,就得根據角色
: 紙而非自行設計的角色特色嗎?
如果你說的「特色」跟遊戲內「規定」的資料沒啥關係倒是無所謂
例如:「非要穿粉紅色鎧甲不可」
只要粉紅色鎧甲不會額外多出什麼特殊修正,請隨意
但是明明就會造成規則問題就不ok
例如:「角色表明明就寫不會用長劍」
結果死要用長劍,跟你說「那你命中會下降耶?」又不接受
這種時候要不請你照規則找出可以讓角色學會使用長劍的方式
要不請你接受規則就是長這樣..
: 換一個情境考量就是,當一個魔法戰士的角色,拿了全法師,十
: 三級了專長只點個擅長/專精重劍,他就必然是個其實近戰很弱的角
: 色,其實拿劍上去揮一點都不能打,血薄得很悲傷乖乖站在後面就好
: 了吧的角色嗎?這樣的角色(先不論角色紙合不合理,符不符合形象
: 等問題),就算腦內補完得超完美,扮演時能夠表現出非常有魔法戰
: 士的風格,他實際上就是該乖乖站在後面不該去打近戰(或者是可以
: 去打但就準備掛點或被隊友阻止吧,話說這種人怎麼活到十三級的啊
: ?),這樣才是良好的扮演嗎?
看不出這傢伙哪裡是「魔法戰士」
完全就可以說這傢伙「妄想」成為一個魔法戰士
你當然可以良好的「扮演一個妄想自己是魔法戰士的角色」
: 或者是不這麼極端的例子,畢竟D&D規則很難表現某些能力。例
: 如瞬間記憶、雙重人格、甚至天然呆什麼的(天然呆到底是智力低還
: 是睿智低啊?),因為D&D很難表現出這類型的特色甚至風格,D&D就
: 完全不能設計出這類的角色嗎?因為這樣看來,似乎會變成D&D跑出
: 來的東西只能基本教義派。或者說,只能跑能用角色紙設計出來的角
: 色。
你舉的例子,理論上如果沒有要修正任何判定,你可以自行扮演倒是ok
另外..
你角色紙都寫了,不就是要照角色紙處理嗎?....
這麼討厭說明書?
: 另一個問題是,當既有規則不足以表現想要的角色形象時,應該
: 遷就規則還是堅持角色呢?當然開家規也是可以,不過總也是有DM不
: 想開太多家規的情況。另外當然換規則也是可以,不過總會有DM懶得
: 換的情況ETC……
既有規則不足以表現想要的角色形象....
那請換系統,或是換個團吧....
: 最後一個是,由此看來,為了角色在扮演能夠符合原本的預期,
: 我們似乎更應該努力讓角色紙能夠符合角色特色?這問題的意思也就
: 是說,當一個角色的某方面能力特別傑出,但一般情況該能力沒辦法
: 這麼傑出時,我們就應該盡可以的找方法讓角色紙的這方面確實很傑
: 出嗎?
不然?
: 這說起來有點偏回老話,就是承不承認PG的問題。為了讓角色符
: 合形象,一個很會騙人的角色唬弄就是得高才合理嘛,不然每次說謊
: 都被輕易戳穿是怎樣啊?以這個角度來看,用合規則的手段,找出可
: 以讓角色紙符合角色的方法,是不是反而變成是必要的行為了呢?
是
: 畢竟,一個戰士假如背景就是能放聖光,角色紙卻放不出來不是
: 很奇怪嗎?(這裡完全無關放聖光強不強或是帥不帥或是P不PG的問
: 題,完全就假設不論如何,總之有個能放聖光的戰士)
牛頭不對馬嘴
如果這個團DM接受角色可以發聖光,那就是規則組合得出這樣的狀況
不然就是這聖光沒有實際效果
不然就是戰士妄想自己會發聖光
: 或許有人會說,設計個能放聖光的戰士,說穿了還不是想耍帥?
: 對,但那是什麼放聖光的戰士的例子。實際上我們確實有很多時候需
: 要讓角色某個地方有特色,像是會騙人的法師總是得唬弄高,而使用
: 兼職或進階職來讓角色獲得該特色很合適的例子。這種時候,用類似
: 手段來獲得該特色,似乎反而就變成必要而且非做不可的事了?
這哪裡有問題嗎?
耍帥也沒什麼不對呀?
規則作的到的情況下,要這麼做是沒問題的事情
至於寫了這種角色,卻演不出來,這是玩家的問題吧?
干無辜的角色表何事?
: 畢竟個人認為,堅持角色紙要符合角色形象,卻被當成是想耍帥
: 或想PG之類的(這沒什麼好說承不承認的,因為想要的角色形象就是
: 如此,根本連想都沒想過這樣帥不帥啊,要如何承認「就是想耍帥?
: 」),實在是被講得太冤大頭了點啊。
請你未來遇到這個問題時回答「對呀,這樣超帥的耶」不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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