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四版?兼職?扮演?數值?
※ 引述《KerwinKao (安室零)》之銘言:
: : 嗯,既然角色扮演必須完全根據角色紙,我有幾個後續的疑問:
: 嘛..給了你規則書,然後又問為什麼不可以不照規則書使用?
喔,我沒有問為什麼不可以。我只有問是不是應該如何如何。
而提問是不是非得ABC,並不就代表我反對ABC,不是嗎?
: : 換一個情境考量就是,當一個魔法戰士的角色,拿了全法師,十
: : 三級了專長只點個擅長/專精重劍,他就必然是個其實近戰很弱的角
: : 色,其實拿劍上去揮一點都不能打,血薄得很悲傷乖乖站在後面就好
: : 了吧的角色嗎?這樣的角色(先不論角色紙合不合理,符不符合形象
: : 等問題),就算腦內補完得超完美,扮演時能夠表現出非常有魔法戰
: : 士的風格,他實際上就是該乖乖站在後面不該去打近戰(或者是可以
: : 去打但就準備掛點或被隊友阻止吧,話說這種人怎麼活到十三級的啊
: : ?),這樣才是良好的扮演嗎?
: 看不出這傢伙哪裡是「魔法戰士」
: 完全就可以說這傢伙「妄想」成為一個魔法戰士
: 你當然可以良好的「扮演一個妄想自己是魔法戰士的角色」
其實我也覺得這樣不太能算的上是魔法戰士。
至於為什麼會拿這個例子出來問,相關討論在這個話題的很久
以前的推文中有提到,這裡就不詳述了。
: : 另一個問題是,當既有規則不足以表現想要的角色形象時,應該
: : 遷就規則還是堅持角色呢?當然開家規也是可以,不過總也是有DM不
: : 想開太多家規的情況。另外當然換規則也是可以,不過總會有DM懶得
: : 換的情況ETC……
: 既有規則不足以表現想要的角色形象....
: 那請換系統,或是換個團吧....
為什麼不換系統早先有特別發文提了,不過這裡我想補述一點:
畢竟不是每個人都有時間去接觸新系統的。在我今天忙了一整天後,
這麼晚了才能回文,又面臨明天還要五點起得早睡的情況之後,我也
深深感受到確實不是每個人都有時間的了……
嗯,畢竟沒有時間實在不能說是一種錯。我想為了廣大沒時間的
群眾,考慮一下D&D如何可能有變通方案,應該也是有需要的吧?
: : 最後一個是,由此看來,為了角色在扮演能夠符合原本的預期,
: : 我們似乎更應該努力讓角色紙能夠符合角色特色?這問題的意思也就
: : 是說,當一個角色的某方面能力特別傑出,但一般情況該能力沒辦法
: : 這麼傑出時,我們就應該盡可以的找方法讓角色紙的這方面確實很傑
: : 出嗎?
: 不然?
: : 這說起來有點偏回老話,就是承不承認PG的問題。為了讓角色符
: : 合形象,一個很會騙人的角色唬弄就是得高才合理嘛,不然每次說謊
: : 都被輕易戳穿是怎樣啊?以這個角度來看,用合規則的手段,找出可
: : 以讓角色紙符合角色的方法,是不是反而變成是必要的行為了呢?
: 是
: : 畢竟,一個戰士假如背景就是能放聖光,角色紙卻放不出來不是
: : 很奇怪嗎?(這裡完全無關放聖光強不強或是帥不帥或是P不PG的問
: : 題,完全就假設不論如何,總之有個能放聖光的戰士)
: 牛頭不對馬嘴
: 如果這個團DM接受角色可以發聖光,那就是規則組合得出這樣的狀況
: 不然就是這聖光沒有實際效果
: 不然就是戰士妄想自己會發聖光
: : 或許有人會說,設計個能放聖光的戰士,說穿了還不是想耍帥?
: : 對,但那是什麼放聖光的戰士的例子。實際上我們確實有很多時候需
: : 要讓角色某個地方有特色,像是會騙人的法師總是得唬弄高,而使用
: : 兼職或進階職來讓角色獲得該特色很合適的例子。這種時候,用類似
: : 手段來獲得該特色,似乎反而就變成必要而且非做不可的事了?
: 這哪裡有問題嗎?
: 耍帥也沒什麼不對呀?
: 規則作的到的情況下,要這麼做是沒問題的事情
: 至於寫了這種角色,卻演不出來,這是玩家的問題吧?
: 干無辜的角色表何事?
: : 畢竟個人認為,堅持角色紙要符合角色形象,卻被當成是想耍帥
: : 或想PG之類的(這沒什麼好說承不承認的,因為想要的角色形象就是
: : 如此,根本連想都沒想過這樣帥不帥啊,要如何承認「就是想耍帥?
: : 」),實在是被講得太冤大頭了點啊。
: 請你未來遇到這個問題時回答「對呀,這樣超帥的耶」不就好了?
因為這是個無關耍帥的問題啊。
如我推文內所說的,那隻宮廷法師,根本就不是我設計出來的
角色,是DM要我拿去用的。這樣的情況,怎麼能說我想用這隻角色
來耍帥或PG呢?
要求都回答「對呀,這樣超帥的耶」,就跟當別人說你很自大
的時候,你一定要回「我就是自大,你管我」不這麼回都不行,完
全不準辯解一樣。而且還是別人一和你意見不合,就馬上說你堅持
己見超自大的。這種情況一般人通常只會想先甩他兩巴掌吧?
又或者像是兩人辯論一議題,沒講兩句,B就說:你錯了,再
多想想吧,然後完全不肯解釋為什麼A錯了一樣。而且只回應像是
我講過了你自己沒聽清楚、講了你無法領悟我不想說等等的,連到
底是什麼時候講過都不肯提,也不肯給個詳細說明來證明為什麼A
錯了。A據理力爭,B還說,你根本不懂來討戰這麼多幹嘛等等的
,這種貶低A的尊嚴又不正面回應的句子。這真的是超級──牛頭
不對馬嘴的,我想,如果是你遇到這種情況,應該也很難忍得住氣
吧。
最後回題,我想指出的是角色形象和角色紙能否符合,與耍不
耍帥無關。
所以我不認同這跟耍帥有關,就跟假如我現在說你講的言論很
自以為是,你也一定不會接受一樣,不是嗎?(當然我實際上並沒
這個意思,只是舉例)
另外,因為蘭提大的回應我都很認同,沒什麼特別想回的,因
此以下會順便回應蘭提大的文並做個個人的小總結,沒特別回另一
篇文,不好意思。
其實對於我上一篇文裡面提出來的問題,我都是心中覺得就是
應該這樣,只是想拿出來看大家是不是也認同而已。我並沒有反對
那些問題內容的意思──我甚至認同D&D就是只能基本教義派的說
法。
也因此,既然蘭提大和您都表示確實,那些情況確實就該如此
,那看來我們似乎是取得共識了。既然如此,那我當然也就沒問題
了。感謝蘭提大和各位的指教:3
(因為:)最近好像諷刺味很濃所以只好用:3,雖然我個人也比較喜
歡: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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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還有時間,我會盡量再回文的,不過可能不容易就是了(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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