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四版?兼職?扮演?數值?
看板TRPG (桌上角色扮演遊戲)作者nakoruru1023 (nakoruru_fan)時間16年前 (2008/10/13 23:00)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 0人參與討論串43/55 (看更多)
※ 引述《lantieheuser (lanti)》之銘言:
: ※ 引述《nakoruru1023 (nakoruru_fan)》之銘言:
: : 看到目前為止的感想
: : 1.你玩的遊戲叫角色扮演遊戲
: : 無論如何你的行為都是由角色衍生出來的
: : 各系統皆然 沒有什麼不同
: 反過來,你遊戲中的決策是為了表現你設計的角色。
: 角色扮演遊戲並不是:我設計了A,A在這環境裡會怎麼做。
: 而是:我設計了A,我要怎麼做才能在限制的環境中表現 A。
A在環境中會怎麼做才像A不就是一種表現A的方式
我不覺得上面兩句話有什麼差異
: : 2.玩家根據角色做出的行為就是你的扮演
: : 扮演的限制通常出現在規則.GM給的環境
: : 此外部分是玩家個人的情感問題
: : 規則的限制包含能力.職業等 如 pal+rog dru+pal這種有牴觸的當然不可
: : 環境限制如地理.時間等 不要想在地城找到酒店問情報(黑鐵酒吧!?)
: : 如果像要發預告信的賊 喜歡站高處的蒙面怪人屬個人喜好
: : 不跟規則牴觸請自行添加
: : 如果造成其他玩家困擾請溝通
: 如果規則裡不包含前述的環境限制,那還是屬於遊戲風格的領域。
: 就像主角能不能閃子彈也是一種風格問題。
殘酷的是閃子彈這種事情通常跟遊戲規則很相關
在世紀末這種真實系的系統下 扭腰擺臀閃子彈不如找掩蔽穿防彈衣實在
如果是駭客任務風的英雄式系統在規則許可下 愛怎麼閃就怎麼閃
因此才說在規則.GM限制下如何讓你的角色有這個角色的風格就是你的扮演
這個風格是你所下的決策 達到目的的手段不只一種
每種人都會有自己的處理方式
這不就是種風格的表現?
TRPG的迷人之處不就是沒有標準答案 以自己的做法解決問題
(前提在不牴觸規則及GM給的限制之下)
: : 3.規則裡面允許的就算他是PG他也是對的
: : 戰士為了不被魔法婊兼個一級法師你也不能說他錯
: : 魔法師愛拿拳頭打人打不中是你不照規則來
: : 如果不想出現這種情況請GM事先溝通好
: : GM要開家規 要用環境限制請自便(沒有學魔法的地方你學給我看啊)
: : 只是這有違玩家們角色的樂趣及動力
: 玩遊戲最重要的就是在遵守規則的前提下獲得樂趣。
: 不能遵守規則和不能獲得樂趣都是失敗的遊戲。
獲得樂趣的條件是什麼?
不一定是達到gm的條件
也不一定完全做自己想做的事情
RPG不只是自己的遊戲 也是種社交遊戲
如何找到最大公因數不就是種社交?
有些人希望能夠達成GM給的目標 有些人則是互相挖洞
在玩之前就該有共識
: : 5.你的角色扮演不等於我的角色扮演
: : 那大家在這邊討論心酸的?
: 非也,你的吃飯等於我的吃飯,但你愛吃的不等於我愛吃的。
: 同理,你的角色扮演遊戲就是我的角色扮演遊戲,但是你喜歡
: 的風格不一定是我喜歡的風格,你中意的角色不一定是我認同的角色。
風格沒有規範 當然不會相等
但這句話不應該用做找不到共同樂趣最大公因數的藉口
否則這兩個東西不應該連起來
就像這次的討論
如果在規則內的兼職及技能學習
看法都有如此大的落差
大家花的這麼多心血又該如何
留到下一次歷史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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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9.85.6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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