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D&D 3.5的好與壞

看板TRPG (桌上角色扮演遊戲)作者 (Corif)時間16年前 (2008/09/02 10:11), 編輯推噓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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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rtyman (another arty)》之銘言: : : 推 corif:我想他要說的是,戰鬥一開始,[角色]就消失而只剩下[職業]的情 : : → corif:況吧. : : 推 artyman:在 DnD 中 "class" 就是 "role" 的一部份 而且是重要部分 : : 推 artyman:一般意義中 "role"這概念 也是由外在社會所界定 : : → artyman:例如 爸爸 媽媽 學生 這些是一般社會中常見的 "roles" : : 推 artyman:所以為什麼叫做 "role playing"而非"character playing" : : → artyman:這樣思考就很容易理解了 :) : : 推 corif:那麼其實我們根本不需要一切的"角色"設定,戰棋便足夠了 : : 推 artyman:我只是要說 所謂「角色消失只剩職業」這說法容易令人混淆 : : → artyman:也許你想說的是「人物個性消失 只剩職業角色」? : : 推 corif:只剩[職業功能]我想會比較清楚一點. : 這問題還是回文聊比較清楚 :) : 在現實生活中,每個「爸爸」都有自己的個人特色,但是所謂「好爸爸該做什麼」 : 或「如何將爸爸這角色扮演好」,在特定社會中通常還是有些社會共識。 : TRPG 既然叫做 "role playing",那麼顧名思義重點會是在「角色」(role), : 不過也沒必要搞到個人特質或特徵 (characters) 盡失,這兩者也不必然互斥。 : 正如同在現實社會中,每個爸爸的個人特色不必然就會與「爸爸」這角色的功能互斥。 我了解你的意思 我並沒有說他們"必然"互斥, 只是你的"role playing"而非"character playing"讓我混淆了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2.213.103

09/02 12:54, , 1F
英文原意其實比中文清楚 請問現在還感到混淆嗎?:)
09/02 12:54, 1F

09/02 14:51, , 2F
你在推文中說明後我就看懂了,所以才加入[功能]一詞以作區分
09/02 14:51,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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