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轉錄][雜談]角色形象與數值
※ 引述《lantieheuser (lanti)》之銘言:
: ※ 引述《estdesoda (se)》之銘言:
: 我建議發言前先認真看看前面都討論了些什麼,否則很容易鬼打牆。
認不認真是很主觀的東西。不過如果讓你覺得了我沒搞清楚,抱歉。
我只能說我有看,並且看完了之後找了個我不認同的東西說說。
: 拿第一個例子來說,這角色複合了:虔誠的信仰和戰鬥中破壞力驚人兩種特徵。
: 虔誠的信仰通常無涉於他人,亦乏人問津,所以不太需要規則處理。
: 但破壞力驚人是個強特徵,你要我也要,所以需要規則去仲裁誰能拿的多一些。
: 點專長兼職這些都不是"幫助你扮演",而是"劃定你合理的扮演範圍到哪裡"
:
: 如果你只想養隻花栗鼠,那不需要規則數值,但是你要花栗鼠去叼鑰匙,這就
: 侵犯了法師的法師之手(特質:用很多花招解決難題);要不要給這種東西,
: 遊戲系統就有平衡上,趣味上,資源控管上的考量。
: 所以從頭到尾都不是沒有規則支持你表現信仰,養隻寵物(那根本不需要規則支援)
: 而是規則沒有支援你擁有"驚人的戰鬥破壞力"和"用很多花招解決難題"這兩種形象。
: 為什麼規則不支援你?因為規則支援了你別的優勢,而已經把這些優勢給了別的角色。
: 有沒有討巧的方法?其實也不難,你點法師,拿了法師之手,把貼圖換成花栗鼠;
: 你愛跟你的法師之手講話,誰會去干涉你?還不用餵東西清大便呢。
以上每字每句除了"點專長兼職這些都不是"幫助你扮演""以外,全部同意。
如果我沒有搞錯的話,上面是在說"要扮演這些用不著點那些專長兼那些職."
這點我是又清楚又同意 - 看看那個信仰IO的戰士吧,不是做的很好嗎?
但是。
我想說的是:點那些專長兼那些職,是一種可用來扮演的選擇。
選擇不點專長不兼職一樣可以扮演,可是點也是一種扮演的方法啊。
你可以法師之手貼圖當花栗鼠;這一點問題都沒有,也不會影響到扮演。
但是真的養隻花栗鼠又會怎樣?拿花栗鼠來演花栗鼠不也是可行之道?
我不覺得兼職只是改劇本要數值搶別人的能力;它可以做到改劇本要數值
搶別人的能力,但是也可以拿來扮演(雖然可以不使用兼職來扮演).
: 總結:
: 兼職不是"扮演手段",兼職是"改劇本";拿這一幕戲換那一幕戲。
: 換來換去就容易變成偷人家的戲份,或搶人家的鋒頭。
我同意第二句,不同意第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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