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檢舉] WOW版版主stkissstone答辯
回應板主stkissstone兄的發言:
一、關於板主失職;色情文字的定義、尺度和在WOW板適不適當:
節錄您文內一些重點文句:
"部分他人的不順眼,但是程度還未相當嚴重"
"國家法訂的性騷擾需造成當事人的不快並由當事人提起"
"組務所禁止的色情文字之定義,我想應該是會造成他人輕易聯想到
18禁的情色場面之文字"
這邊可以看到很多的主觀意識亂流,您雖說考慮的是法理情,但其實通通都是
"我覺得...","我想應該是...",
只有依著您自己主觀認定的情,沒考量到合宜的法、理。
身為板友有上述那樣的想法不為過,但身為板主且把它當之為行事準則,
明顯不夠客觀,已混淆您自己的身份,有失職之嫌。
直接舉他板的例子來讓您參考法和理:
下面是表特板板規,但我們是遊戲類板,不用全數跟進,
但可以藉由別人訂定法則的情和理/時空背景,來思考、討論。
文章代碼(AID): #1H5cJvNr (Beauty) [ptt.cc] [公告] 表特板板規 (2013.2.9)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Beauty/M.1360422137.A.5F5.html
(十一) 意淫文字,意淫歧視推文,對男性或女性不尊重之用語。
<劣文退回,推文違規者初犯水桶三個月,累犯者水桶加重>
[細則]
1.意淫歧視:如 身寸、jizz、我設了、好想x(親.舔.幹.桶.揉)她oo
(身體部位) 等用詞。
2.對男性或女性不尊重之用語,或是屬於器官形容用詞,如PUMA、破麻、
奶子、乳頭等用詞。
3.諧音組合字亦處罰。
意淫文字(尤其是有動詞的)是對他人非常不尊重的用詞,即便對象不是看板者本身,
也會有被冒犯或於違反一般世俗價值觀之虞。
該板判例並不是採當事人檢舉的告訴乃論制,而是看到違規一律重罰以遏止歪風。
並不是所有PTT板都有明訂意淫文字的罰則,但表特板因為其屬性問題,
常會有那些不適當的字眼氾濫,像遊戲類討論板就不會有氾濫的欵慮,
當然遊戲類板更不需要這樣的文字。
然而意淫文字的定義甚為主觀,所以還列定細則抓一般社會大眾認定的露骨程度,
而非小眾人依自己價值觀定義;
另PTT和其他網路論壇不同是帶有學術性質(雖然你我心裡都很清楚早已變質),
而表特板是看板人眾的大板,不多加管制可以預見可能嚴重的後果,
以上這些是罰則訂定的時空背景。
WOW是遊戲類板,且人不算少,雖不用全盤跟進,但有人反應了,也有討論的必要。
因為露骨意淫文字所造成的是漣漪亦或海嘯是取決於
文字尺度、發表頻率、和基本看文族群。
莞薾一笑的漣漪或是露骨意淫的小浪,真的很難確定,頗主觀的。
但當浪越來越大,前頭的船長不做適當的處置,難不成要等翻船了才要緊急救援?
如果要用國家法則來比喻,我試試:
一個人公然當街打手槍/裸奔(就像有人在公開板面PO自爽含動詞意淫文字),
他人檢舉或是執法者見狀都會被抓去以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論罪,這是公訴罪,
不是有人覺得被侵犯了再檢舉性騷擾的告訴乃論罪。
當然實際情況常是大家看到了就在那議論、訕笑(就像你和多數人一笑置之),
沒人要檢舉,因為只是單純偶發事件,尚沒影響到自己,也許多數人都還可接受。
但是如果他每隔2~3天就在你常逛的公園架起維納斯全裸雕像(就像PO豐滿正妹的實況文)
然後打個手槍/勃起硬惹,你可接受嗎?
的確維納斯雕像沒有18禁,要怎麼看待是個人自由,
但接著引來一堆同好,有的衝動會x了,有的可能只是保守勃起,有的意圖使她懷孕,
圍繞著的多是這些不懷好意的傢伙,也還都行動了
(就像文內推文幾乎都是露骨意淫、性暗示,評論胸部,WOW相關內容不到一半),
我沒那麼衛道到認為每個人欣賞那雕像都只能帶藝術眼光,你可以有自己的想法/幻想
(就像我也承認她胸部很大但是不正),
多數男性也許眼光會集中在胸部,甚至幻想跟她性愛,
但勃起了你可以遮掩,你想摸了你可以偷來,
想要進一步SM你更可以Copy一尊回家關起房門隨便你怎麼做,
但不用在公共空間打手槍(意淫)吧,自以為有趣也只是同好間的自我安慰互相取暖。
少數人抱怨了,只差沒正式報案(就像沒人私信檢舉,只在板上反應),
執法者仗者那樣的同好多/默許的人也多,自己的價值觀也覺得無傷大雅,
不取締就算了,還叫人不爽不要來。
這哪裡依了法、理、情辦事?
老實說,這些少數人真的是選擇不去逛那個公園,還有其他的森林公園可以吸收芬多精,
做些有意義的事。
但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的放任它,甚至關閉部份正在投訴的管道
(就像你無為而治,還對相關討論文鎖文處理),
只願受理正式報案,然而還是看不慣的人(如我)報案檢舉了,執法者也還只是口頭勸說
然後說:
"會啦會啦,以後會視情況抓去關啦,關多久不知道,再議"
(就像e板主出來[閒聊]表態,也無公告逞處細則)
這樣的做法實在失職。
總結而論,也許上述比喻不全然適切,但提供另一些想法和思考,
不過身為執法者如板主你,可以客觀的參考他板法規和小組長討論,或是開放板友討論,
不是一昧的只用個人觀念處事,這些我也都有在私信中建議。
二、關於板主本身的情緒性挑釁、攻訐:
於本人被您劣退文一案,大量文字和顏文字就是您可以判挑釁的理由?
通篇文章沒使用任何情緒性字眼或指名道姓謾罵,
大量文字是訴之以理在反應過度露骨意淫、板主放任不管一事。
顏文字之使用於非正式場合是普世可接受,且我是使用笑臉比Ya企圖緩和生硬的理發言。
~揪咪~(^^Y*),只單純看這樣的顏文字,去請任何一位對我們兩造雙方均不認識,
無任何成見的人來看,它是挑釁或是另人愉悅有緩和氣氛之感?已不用在多說。
板主因之判挑釁甚至劣退,如果您只依法行事,不帶情緒性用語針對個人的批評,
尚可將之歸因於單純觀點不同,但您的種種作為已有以人廢言之嫌,
這已經需要客觀的第三方來做評斷。
身為板主卻無法客觀看待板民討論有關看板風氣的事,
(您甚至判我該篇文章無關板旨,文章被劣退,如有需要可發)
從您發在板上的公告可以看到您帶入批評我個人的情緒性字眼,
評斷今日之事卻帶著他日已成的觀感,您已不是在就事論事,
而是因人廢言,是憑著自我的價值觀、逞多數決的暴力去全盤否定少數人的權利。
再次強調,您對我的成見得証於兩次對我的錯誤過判水桶期限
和身為板主不該在公告有針對個人的情緒性字眼。
情緒性字眼可能有過於主觀之嫌,但重複的過判這是客觀有法條依據的明証。
(兩次過判只有本次永桶我有申訴,上次的時效已過,但我於前幾篇文裡有提,還有板規
和他人佐証)
您於文中提到:
"你覺得我在攻擊你,但是我不覺得我在攻擊你",
這邊更可以看到很多主觀意識在奔竄。
WOW板規一.b.1.針對挑釁、人身攻擊的判定就因為這是很主觀的事,
所以加了板規但書"只接受當事人檢舉",但也不是當事人不快,挑釁、攻擊就一定成立。
你我也許互相對對方有成見,最好就是讓客觀第三方直接看文字証據定奪。
可以參照法院在判毀謗案件的例子,毀謗同樣是告訴乃論制,
但法官不是以兩造當事人"爽或不爽"來做為依據,
而是就當下的情境和文意字義本身探討,如:
"公車"和"機車",都是交通工具,但罵女性是公車和罵人很機車,這程度上就有差異。
同樣地就文字本身而論,
1."~揪咪~(^^Y*)"
2."我硬了/我X了/讓她懷孕"
3."你的價值觀在我眼中是完全偏差且不值一提的"
"自己的樣子有多可笑?"
這幾類哪個較有侵犯(offending)意味?
您文中另有:
"挑釁這個東西基本上一視同仍,只要是第一次犯且沒有前科,一向都是警告處理,
從來沒有袒護的行為。"
WOW判決公告有被m就留有記錄,您可以翻翻我所有的判決文,
和挑釁有關的判決,通通都是您判的,
我第一次犯規,您就判我水桶37天,第二次犯規,您就判我永桶。
再次証明您對我有成見,判決標準不一。
總結而論,不是你一句覺得沒攻擊我,就無罪、就讓我無受侵犯感。
我受罰後又開分身發言,您當可就規定辦理,但對於你挑釁、攻擊一事,
這充其量就是個不合道理的脫罪之詞。
以上這些就待第三方/小組長評斷。
三、對於gungriffon再度犯法一案:
以下是他再犯的言論,我白字焦點處:
→ gungriffon:大尾的不去糾正跑來PTT當衛道魔人還跟我嗆摸清楚對手的 06/18 16:43
→ gungriffon:底細 一聽就知道格局小家子氣 誰有興趣管他"底"細不細 06/18 16:43
整個事件的所有內文、推、噓文,有對他提到"摸清底細"的發言,
就正好只有我那篇被你劣退的文章底下,他先針對我的挑釁,而我針對他的回推文:
→
06/17 23:18,
06/17 23:18
噓
06/17 23:20,
06/17 23:20
→ Eggholic:樓上想戰社會經驗還叫人家孩子,要不要先去摸清你對手底細 06/17 23:22
噓
06/17 23:26,
06/17 23:26
→
06/17 23:27,
06/17 23:27
→ gungriffon:懂沒 管你講什麼金玉良言 該被水桶就乖乖閉上你的嘴 06/17 23:27
而他也因此被我以罵本當事人"孩子"、叫人"乖乖閉上你的嘴"檢舉而收到第一支警告
然而矛盾的是,一直叫人受罰要乖乖閉嘴的g兄,自己卻似不甘被告還在大放厥詞,
如果您想袒護他,那討論「罵人"格局小家子氣"等不等同於"孩子"」,
也許比直接矇著眼說他講的對象和我無關來的有機會。
如果您不認為在袒護,那還是老話一句,請第三方客觀來定奪。
四、最後想講的是:
和別人討論事情,請多客觀地訴之以理,勿帶入自己個人的情緒、主觀的意識
和對他人之成見,這樣常會沉淪在為反而反的泥沼而無法自拔。
我先前有情緒性發言,被水桶我無任何怨言,但想反應之事被一再河蟹,
我最後只能換個方式語氣據理而論,就像在組務板這些文章,
不帶入情緒性字眼攻訐你個人,反應不公之事,
您覺得我是在讓你難勘,我只能無奈地反問,你覺得呢?^_^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6.194.49
※ 編輯: Eggholic 來自: 218.166.194.49 (06/19 21:27)
推
06/21 03:54, , 1F
06/21 03:54, 1F
→
06/21 03:55, , 2F
06/21 03:55, 2F
→
06/21 03:56, , 3F
06/21 03:56, 3F
→
06/21 03:56, , 4F
06/21 03:56, 4F
→
06/21 03:57, , 5F
06/21 03:57, 5F
→
06/21 03:58, , 6F
06/21 03:58, 6F
→
06/21 03:58, , 7F
06/21 03:58, 7F
→
06/21 03:59, , 8F
06/21 03:59, 8F
→
06/21 03:59, , 9F
06/21 03:59, 9F
→
06/21 04:00, , 10F
06/21 04:00, 10F
→
06/21 04:01, , 11F
06/21 04:01, 11F
→
06/21 04:02, , 12F
06/21 04:02, 12F
→
06/21 04:02, , 13F
06/21 04:02, 13F
→
06/21 04:03, , 14F
06/21 04:03, 14F
→
06/21 04:04, , 15F
06/21 04:04, 15F
→
06/21 04:04, , 16F
06/21 04:04, 16F
→
06/21 04:04, , 17F
06/21 04:04, 17F
→
06/21 04:05, , 18F
06/21 04:05, 18F
→
06/21 04:06, , 19F
06/21 04:06, 19F
→
06/21 04:07, , 20F
06/21 04:07, 20F
推
06/21 04:10, , 21F
06/21 04:10, 21F
→
06/21 18:29, , 22F
06/21 18:29, 22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2 之 9 篇):
Sub_GOnline 近期熱門文章
PTT遊戲區 即時熱門文章
-6
32
51
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