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SD-GundamOL版 terry750510版主 不服判決
一、這是我當初的判決:
a.請版主群,利用信件或線上交談軟體,開會討論溝通,
對於以後類似情況訂定出一個施行準則出來,
要競合取最合適者-OK;要條列取刑度最高者-OK;要條列全部累加者-OK;
要針對不同情況開會討論取合理者-也OK;要其他方式...都OK
但麻煩把這些準則明訂出來,不要每個版主各一套方法(以前就算了,以後不要~)
當然,每個案子之間的標準也要盡量接近,不可太過突兀~~
b.討論出來後,以此原則檢視申訴者所提之檢舉案,看是否都可用同一個原則套用,
若有差異,以這個統一的判斷準則重新判決。
紅色框框已經清楚表示了,公告只能針對以後發生的事情,而不能把新標準溯及既往,
否則行為人發文時,何以得而預知版主未來會發出影響他踩線刑度的公告呢?
我之前應該有提過這個明確性原則,你闖紅燈之前總要讓你知道紅燈罰多少錢對吧~~
那麼根據從輕從新原則,
0731此公告發出之後,一切標準按照這個經過版主群開會的公告為主,這是從新
而0731之前的,由於判例之間有諸多差異、標準不明確,因此從輕,
也就是說,0731之前的違規,會取以往判例中類似情況下較輕的方式來處理
二、在此先跟申訴者、版主群、以及等很久的各位說聲抱歉,由於拖到8/19才回國,
讓案子拖了更久...
那麼我已經把前面sd板的申訴們瀏覽過一次,對於每個案子已經稍微有些想法,
也將每個案子標上不同編號,以方便後續判決時可以串接到正確的申訴文而不致混亂,
如果雙方都對"證據"方面沒意見的話(也就是沒有捏造、做假),
24小時之後開始一一針對每一個申訴寫判決文,而違規公告也將隨後發出,
各位的檢舉信都有留著請放心。(判決將依照上述第一點的紅字原則為基礎)
以上估計這"系列"每案需要1~2天寫判決文,總共起碼要兩周(前提是系列沒有再新增),
為求嚴謹,證據及論述都是再三檢視,寫判決也務求小心,字字斟酌。
所以這方面還請海涵。
※ 編輯: ganbaday 來自: 118.168.108.210 (09/01 1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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