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MapleStory板的板主不問是非,淪為老玩긠…

看板Sub_GOnline作者 (相信就是被欺騙￾N￾N )時間14年前 (2010/06/01 19:23),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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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對板規有意見,來煩組務,組務只會覺得這很麻煩,因為一個板 的板規如果可以順利運行,那似乎是沒啥問題,你去問組務板規,組務也不 知道怎麼處理你。 那麼,板規是我寫的,我來回答你的問題。 這個板規很簡單,他是有一個立法精神在的: 1.只管板的事情,不管板以外的事情。 2.受限於法律、 TANET網路規範與站規。 3.讓板成為一個群,而不是許多個體,即使沒有板主也不會亂。 4.該罰的一定要罰,但是一定要給幾乎所有人學習成長的機會。 所以這個板除了非常嚴重的狀況之外,幾乎沒有出現過永久水桶, 對此,我願意替新任板主道歉,因為我沒有將這個精神交接好,以致於曾經 出現永久水桶的判決。 爭議文的判定法,來自於MapleStory板的 #1AapFt6X,裡面提到: 爭議一詞於板內的規範為:可供爭辯、議論,卻明顯無解之文字。 你是不是、有沒有用外掛,不關這個板的事情,板規管不著。 但是私人事務引起「可供爭辯、議論」,就是爭議文。 但是爭議文基本上是不罰的,只會標記 S。 所以你的第一篇揪團文,會被標示為 S,不准再有任何人說你是外 掛,否則在標示並拉分隔線後的推文,就是鬧洗板。(詳見二-1) 照理來說,這應該是當時理想狀態下的處置,你的揪團文其實會被 保留,有沒有用外掛不關這個板任何一點關係。 但是你刪文並重PO,這就觸犯了板規四-1當中對於手動置底的認定。 PTT 站方也對重複編修精華區、CP等行為,有過浪費磁碟空間、惡 性重大的指示,手動置底在本版同義,如果你從來都不知道這點,請現在開 始學習。 或許你說:手動置底並不是一個寫明白的條文,但是四-1保留了板 主對其發文行為的認定,這種權力也同時規定在 PTT板主權利義務當中: ------------------------------------------------------------------ 節錄自2005.08.27通過第一次群組長會議及站務會議之站規修改案 ------------------------------------------------------------------ 二、權限: (1) 看板文章管理權: 板主有權判定該板的文章是否適當在板上張貼。 若有不適當者,有權依情節輕重而為下列之處置(註): a. 將不當文章加以砍除 使用t標記,再ctrl + D,可以刪除文章且不扣作者發表獲得之P幣。 使用d砍除,刪除文章並扣除作者發表獲得之P幣,並可選擇是否給予劣文 之處分。 b. 水桶處份權: 板主得以依照程度將不當文章發表者列入水桶名單,暫停其在該板發表之權 限,惡行重大者,得以提報站務依法處理。 ------------------------------------------------------------------ 所以此判決沒有甚麼新手被老手欺負、板主淪為打手的問題,根據 板規你的水桶罰期是5/12 ~5/19,也解了水桶,你就繼續發文揪團,還是會 用同樣的邏輯來處理,板規不會因人而異。 你也不是甚麼新手,這不需要我再三強調,在楓板的資源回收桶, 你第一篇違規是2010年3/15,有爭議的這篇是5/12。 兩個月的時間內你接受三次罰則才開始看板規,才開始說自己是新手。 然後就有本事把一篇申訴文章推成這樣。 佩服佩服。 把標題寫得很聳動,的確是會比較引起板主的注意,但是這種無的 放矢的指控,板主對你卻沒有反抗的權力,一而再再而三的在推文當中提到 強暴,講得好像大家輪姦你一樣。 拜託一下,有點水平,吵出點文化,鬼打牆意義何在? 對了,本文不接受推文,本人也不接受信件,靜待組務裁決。 -- 你知道嗎?believe裡面是有個LIE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8.3.143 ※ 編輯: beLIEve 來自: 111.248.3.143 (06/01 2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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