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MapleStory板的板主不問是非,淪為老玩긠…
※ 引述《nt100cc (楓谷爛板主當打手)》之銘言:
: ※ 引述《lkkkim (じぇったい Jだけに)》之銘言:
: : nt100cc,目前板上活著的文章仍有四篇
: : 1 4/15 nt100cc R: [發問] 寵物的問題XD
: : 2 2 4/15 nt100cc R: [閒聊] 黃手的價格....
: : 3 4/16 nt100cc R: [發問] 炎盔
: : 4 4/21 nt100cc R: [發問] 有關移民
: : 每篇內容因為過於空洞皆有其爭議,
: 我承認新手上路並不懂得如何使用推文,但是身為板主應該是對於規章在熟悉不過了
: 真正學會推文是板胞eric..(後面兩字保留)於5/13教我使用大寫X推文
: 有信件來往作為證據..如貴板主認為內容空洞是否應該於當下就提出警告
: 而並非第一次警告就是永久水桶..
1.過於空洞有其爭議,不代表是違規,因此你的這四篇文章還活的好好的。
2.你的文章底下都有一堆板胞在告訴你"你可以用推文"
3.你沒有被永久水桶,而且我上一篇文有說:
最後這個公告有其爭議,因為此為新任板主shiou0909的第一篇水桶公告,
尚不熟悉板規運作,處罰過重,已於隔日我指導後重發公告。
: : 並於楓板上三個月內被記點過4次,已為累犯。
: 板主只在板上公告,卻無來信通知被記點,公告記點的標題也不明顯
: 當事人(包括我)很難發現自己已經違規被記點,唯一一次知道自己違規
: 就是5/12由shiou0909板主發信告知劣文退回,連同這次置底算起來也才通知了兩次
: 您記點記了四次卻只通知了兩次,是通知不完全還是有兩套標準呢?
: 而且當板主不是做賊,要記點就大方點,來信告知一下不會怎樣,至少我有心理準備
: 政府現場開罰單都要百姓簽名表示收到通知,再不然寄照片也要掛號信簽收
: 不然光是掛個公告,久久上一次的板胞誰會看的到?
1.告知劣文退回是系統寄的,本板記點一向不通知。
2.公告標題不明顯,謝謝建議,板主群會討論改進。
=========================前兩次公告備份恕刪===================================
: : --------第三次----------------------------------------------------------------
: : 作者 nt100cc (會走路的煙囪) 看板 MapleStory
: : 標題 Re: [發問] 板上再哪個伺服器人最多阿
: : 時間 Wed May 12 12:55:22 2010
: : ───────────────────────────────────────
: : 一定不是我伺服..大鯨魚+大火獨
: : ====第三次違規公告============================================================
: : 作者 shiou0909 (灰茶醬) 看板 MapleStory
: : 標題 [公告] 05/12 nt100cc更改為水桶一週
: : 時間 Wed May 12 22:52:50 2010
: : ───────────────────────────────────────
: : 文章代碼(AID):文章已刪 下面有屍體
: : 5/12 nt100cc Re: [發問] 板上再哪個伺服器人最多阿
: : 違規證據:
: : =============================此線以下是證據===============================
: : 作者 nt100cc (會走路的煙囪) 看板 MapleStory
: : 標題 Re: [發問] 板上再哪個伺服器人最多阿
: : 時間 Wed May 12 12:55:22 2010
: : ───────────────────────────────────────
: : 一定不是我伺服..大鯨魚+大火獨
: : ============================此線以上是證據=================================
: : 經過與花花版主討論後 http://pic2.nipic.com/20090330/2333028_180937033_2.jpg
: : 花花說先前文章即使有爭議但還是在線的邊邊
: ^^^^^^^^^^^^^^^^^^^^^^^^^^^^^^^^^^^^^^^^^^^
: : 所以不歸類為累犯
: ^^^^^^^^^^^^^^^^^^^很清楚說明並非累犯..怎麼會一次手動置底就變成重大累犯??
這是在跟你說你當初沒有累犯,但是至今你已經被記點四次了,不是累犯?
你沒有被永久水桶,而且我上一篇文有說:
最後這個公告有其爭議,因為此為新任板主shiou0909的第一篇水桶公告,
尚不熟悉板規運作,處罰過重,已於隔日我指導後重發公告。
這篇就是我請新任板主重發的公告。
: : 故處罰變更為:
: : nt100cc
: : 板規一-2,回文使用一行文,有推文功能不用 屬情節重大,記一大點,水桶一週
: : 期限到來信解水桶噢
: : 至於先前劣文部份我會到ID_problem板申請撤銷劣文。
: : 原判定永久水桶+劣文 過於嚴重了 是我的錯誤
: ^^^^^^^^^^^^^^^^^^^^^^^^^^^^^^^^^^^^^^^^^^^^
: : 在這裡向nt100cc道歉 造成這種爭議 對不起
: ^^^^^^^^^^^^^^^^^^^^^^^^^^^^^^^^^^^^^^^^^^錯誤的事情能夠修正,我接受您的善意
: : ------------------------------------------------------------------------------
中間第三次原公告恕刪
: : --------第四次------------------------------------------------------------
: : 作者 nt100cc (太太買跟蘿蔔吧) 看板 MapleStory
: : 標題 [揪團] 火獨魚商人團2010/5/19.有興趣請進.沒興趣別來!
: : 時間 Wed May 19 16:02:20 2010
: : ───────────────────────────────────────
: : 伺 服 器:火獨魚
: : 揪團種類:(商人團)
: : 徵人種類:(職業不限/等級不限/誠信口碑好無不良紀錄)
: : ------------------------------------------------
: : 時 間:每週三維修完登入
: : 此人被檢舉為外掛,因此根據板規2-2
: : 地 點:自由市場1-1 ,此篇文章本身即有爭議文嫌疑。
: : ◤ by lkkkim
: : 報名方式:請洽ID"彼岸偷渡姐"或"省冠軍"
: 檢舉外掛是否有證據?還是板主可以跟別人一起瞎起鬨?
: 而且法律之前人人平等,怎能因為"人"因為不確定的事情,所以代表發的文章有爭議
: 建議板主還是就事論事,此篇文章並無爭議,是您的心,有爭議!
證據在推噓文裡,我這篇備份附上推噓文就是因為證據在底下,
你都把推噓文略了,那我就再附一次,還幫你去蕪存菁。
http://tw.myblog.yahoo.com/jw!rfs.cgCYBRvvVaBxIjThrzDf/article?mid=424
http://tw.myblog.yahoo.com/susuki-aoi/article?mid=376&prev=410
: : 備 註:其餘面談
: : --
: 推噓文略~
: : ====第四次違規公告============================================================
: : 作者 shiou0909 (灰茶醬) 看板 MapleStory
: : 標題 [公告] 5/19
: : 時間 Thu May 20 02:31:09 2010
: : ───────────────────────────────────────
: : 文章代碼(AID):第一篇原PO自刪
: : 文章代碼(AID):第二篇已砍 另有備份
: : 17614 sXX 5/19 - □ (本文已被刪除) [nt100cc]
: : 17621 X4 5/19 nt100cc □ [揪團] 火獨魚商人團2010/5/19.有?
: : 雖然他的揪團文章並無違反板規之嫌疑,但手動置底算鬧板
: : nt100cc,板規四-1,鬧版、洗板以及藐視板規。
: ^^^^^^^^^^^^^^^^^^^^^^^^^^^^^^^^^^^^^^^^^^^
: : 記兩大點,水桶兩週
: ^^^^^^^^^^^^^^^^^^^^^^^^^^^^^
: 請板主再把板規看一遍..板規四-1哪裡有註明手動置底算鬧板??
: 您用空降的條文來吊水桶,如果要算重複的文章好了,那我充其量也不過重複PO了一次
: 在我發表幾篇不同的文章之後,發現了一篇是重複的,板主似乎見獵心喜,
: 隨即就是以情節重大.累犯來懲處.感覺就是很明顯在替人出氣淪為打手
: 不過重點仍是在於板規四-1是否明顯將手動置底視為鬧板.
: 如果沒有明顯說明手動置底是鬧板行為,而僅憑藉"約定成俗"的默契來規範
: 似乎在此板.對於新人來說可能是危險的.因為新人往往想不出.猜不透
: 到底還有多少約定成俗的事情.會被拿來當做違規記點的理由.以下是板規四-1
1.你沒有情節重大,只算你兩大點而已。
2.揪團文手動置底不一定算鬧板,但是,
你的文章是一篇爭議文,你的第一篇揪團文已經按照"板規2-1"被標記S,
按照板規2-1
╭───────╮╭───────╮╭───────╮╭──────╮
│一. 文字規定類││二. 文義規定類││ 三. 交易相關 ││ 四. 鬧洗板 │
╔══╧═══════╧╛ ╘╧═══════╧╧══════╧╗
║ ╔═════════════════════════════════╗║
║ ║1.禁止出現爭議文章和偏激的情緒性文章(含推文)。◆ ║║
║ ║ ║║
║ 板 ║ ║║
║ ║ 罰則:版主判定為爭議文前之推噓文討論,皆不罰。 ║║
║ ║ 板主看到,推文警示,全串標示 S。 ║║
║ 規 ║ 討論串以最後一篇為分界線, ║║
║ ║ 全串保留一個月後砍除。 ║║
║ ║ ║║
║ 細 ║ 推文警示之後,還在鬼打牆,繼續推文、討論。 ║║
║ ║ 視同鬧板、藐視板規,記兩大點,水桶兩週。 ║║
║ ║ ║║
警示後,你自刪就算了,又再度PO出來!?
那麼就視同藐視剛剛的那個S,藐視板規,視同鬧板。
如果你不自刪,留著那篇文,在S之後再有人推噓文都會被算鬧板,
你完全沒事。
但是你自刪啦,你自刪又重PO啦。
自找的請不要怨其他人,我們算你累犯只在注音文而已,
之後的違規板主群都沒有算你累犯,更沒人說你重大,
雖然以整體犯規來講,四次了,你不是累犯?
請不要在鬼打牆說我們算你累犯說你違規情節重大。
記點的點數是累計的,
你目前累計三大點,那就是水桶兩週再加上滿三大點的三個月
: : 及之前不滿20字的一大點(相關公告請參照#1Bwi35OY)
: : 累計三大點,水桶三個月,合計三個月又兩週,期滿請來信。
: : 噓 tinkerbell:高潮是什麼 有比 超爽ㄉ~~ 撿到一百塊勒 爽嗎?? 05/19 16:28
: : tinkerbell,板規一-1,禁止注音文。
: : 記一小點。
: : ------------------------------------------------------------------------------
: : 就他的揪團內容來講,其實是並無違反板規的,
: : 但由於,文章內容提及之兩位人物,一位為外掛,其實有其爭議,
: ^^^^^^^^^^^^^^^^^^^^^^^^^^^^^^^^^^^^^^^^^^^^^^^^^^^^^^^^^
: 這應該是所謂的對人不對事.而且您所說外掛之行為是否有證據可出示?
: 如果沒有證據的話..我記得板規二-1的說明之中
: 沒證據指出發文者是否涉及爭議及違反其他板規的亂推噓文者,
: 以引戰處置,累犯視為鬧版。
: 請問公正的板主..應該處分爭議的人物..還是處分造謠者??
上面已提過,恕不贅述。
: : 但在板主標示S為爭議文後,他自行砍文,
: : 並又重發一篇內容一樣的揪團文,
: : 在內容同樣有爭議的情況下,雖就內容來看無違反板規,
: : 但手動置底一篇"爭議文"的行為,已可判定為板規4-1鬧洗板。
: : 板規無規定揪團文不可同日多po,但是其該篇文章已是一篇爭議文,
: ^^^^^^^^^^^^^^^^^^^^^^^^^^^^^^^^^^^^^^^^^^^^^^^^^^^^^^^^^^^^
: 既無規定不可同日多PO..那就針對爭議文來做處理
: 該文內容並無爭議,而是亂推噓文者,去引發爭議,
: 請問板主該處分原PO文者,還是處分造謠滋事者??
一樣,不贅述。
: : 自行刪掉可以,但內容同樣的一篇"爭議文"刪掉後又重po,
: : 這種的手動置底已可以算是藐視板規的一種行為!
: ^^^^^^^^^^^^^^^^^^^^^^^^^^^^^^^^^^^^^^^^^^^
: 上述揪團文無規定不可同日多PO..只要PO兩篇以上..文章都一定會置底的
: 只要揪團的目的是一樣如打炎.打六手.或是任何一個組隊任務
: 內容重複是很正常的!!只是這樣被板主解釋起來又算是藐視板規了??
你是爭議文,他們是嗎?
: : 該篇底下推文雖噓文眾多,但細看之下,也並無違反版規,
: : 既無人身攻擊,也無毀謗、汙辱及謾罵等不當字眼,
: : 其中一位板友推文出現注音文,已在同一篇公告下記點。
: : 解釋到此,辛苦小組長了。
: : 黃字為此次解釋之文字,其餘為備份內容。
: 感謝板主PO出此文,讓我有跡可循,不然我還真是含冤莫雪~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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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敢不乖,
◢◤◥◥ ◣ ◢我放板龜咬你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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皿 ◥井人 ◥ ▃ ◤ イ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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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lkkkim 來自: 125.230.8.246 (05/27 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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