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MapleStory板的板主不問是非,淪為老玩긠…

看板Sub_GOnline作者 (楓谷爛板主當打手)時間14年前 (2010/05/28 02:36), 編輯推噓6(60106)
留言112則, 8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6/11 (看更多)
※ 引述《lkkkim (じぇったい Jだけに)》之銘言: : 1.過於空洞有其爭議,不代表是違規,因此你的這四篇文章還活的好好的。 : 2.你的文章底下都有一堆板胞在告訴你"你可以用推文" : 3.你沒有被永久水桶,而且我上一篇文有說: : 最後這個公告有其爭議,因為此為新任板主shiou0909的第一篇水桶公告, : 尚不熟悉板規運作,處罰過重,已於隔日我指導後重發公告。 1.過於空洞有爭議.但不算違規(同意) 2.抱歉真的是新手.那時不曉得下面一排是推文.我只當他是簽名檔並沒仔細看 3.永久水桶是一開始的裁罰.我有發文抗議才改變.也感謝有公正的對待 : 1.告知劣文退回是系統寄的,本板記點一向不通知。 : 2.公告標題不明顯,謝謝建議,板主群會討論改進。 1.一向不通知.說實在的.我真的是新手.如果沒收到劣文退回我還不曉得違規 這就是新手的障礙.只是目前發生在我身上而已.希望制度能調整成有通知 才不會讓新手不知不覺連續犯錯.搞的好像我是故意去犯的! 2.謝謝! : : 檢舉外掛是否有證據?還是板主可以跟別人一起瞎起鬨? : : 而且法律之前人人平等,怎能因為"人"因為不確定的事情,所以代表發的文章有爭議 : : 建議板主還是就事論事,此篇文章並無爭議,是您的心,有爭議! : 證據在推噓文裡,我這篇備份附上推噓文就是因為證據在底下, : 你都把推噓文略了,那我就再附一次,還幫你去蕪存菁。 : http://tw.myblog.yahoo.com/jw!rfs.cgCYBRvvVaBxIjThrzDf/article?mid=424 : http://tw.myblog.yahoo.com/susuki-aoi/article?mid=376&prev=410 說實在的,圖中被檢舉外掛的就是我本人,同時開兩台電腦,一台卡鍵補血 另一個則是用矛無雙打怪,但這些都不是問題,問題如下. 為避免各說各話.我從同一網頁中的相簿裡找到一些資料.足以澄清我非外掛 圖一http://tw.f14.yahoofs.com/myper/rfs.cgCYBRvvVaBxIjThrzDf/blog/ 20080114035202211.jpg?TTAkFAMBsNIIS2EO 圖二http://tw.f14.yahoofs.com/myper/rfs.cgCYBRvvVaBxIjThrzDf/blog/ 20080114035143684.jpg?TTAkFAMB7zCNeicY 網址過長請自行重組.. 圖一顯示一百多等的我.碰到雪女尚損失一千多滴血.而且是皺著眉頭的 圖二顯示83等遊俠.碰到雪女損失一滴血.且感覺毫髮無傷 問題來了.雪女區圖少.想練攻的人很多.我練攻時只要玩家提出請求. 我都會樂意組隊.對我來說多付出一些是無妨的.只是不小心組到有心人開來的外掛 意圖栽贓抹黑.造成許多人以此網頁指稱我外掛. 怎麼說呢? 由圖片所示.拍下這些照片且提供照片製作該網頁者.也就是83等遊俠. 如果83等遊俠是我的朋友.自然不會提供此類照片放在網頁之中抹黑我 換句話說.83等遊俠與該網頁製作者若不是朋友關係.就可能是同一人所為 很顯然的.開掛者並非我..而是83等遊俠 您一定覺得很奇怪.為什麼別人要抹黑我?原因其實不難懂. 若您有朋友在火獨魚伺服器就會知道本人常常抓外掛.抓到外掛對我恨之入骨 所以有此針對我抹黑的行為產生.也想藉此來打擊我 最重要的是.在此除了在次澄清我並非外掛之外. 同時也痛心板主不加追查.拿著外掛製作的抹黑網頁.來懲罰一般玩家 您是否有認真看過網頁呢?還是隨著人云亦云,被外掛製作的網頁牽著走? 所以我還是要聲明.我並非外掛.且製作網頁的人就算不是真正的外掛者. 也是熟知外掛來源的玩家.以上.板主是否還認為我是具有外掛爭議的玩家呢? : 1.你沒有情節重大,只算你兩大點而已。 : 2.揪團文手動置底不一定算鬧板,但是, : 你的文章是一篇爭議文,你的第一篇揪團文已經按照"板規2-1"被標記S, : 按照板規2-1 1.若您認為兩大點.那就算兩大點. 2.如果看完上述自清之文.其實並非我PO文有爭議.而是您認為我可能是外掛 而有爭議.若我的確非外掛呢?那文章是否還有爭議?而且誤導大家 引起爭議的並非是我.我也是受害者.因為我的確有揪團的需要. 我的不平來自被鬧板.而板主罰的是我.卻不是滋事的人. 還請板主弄清爭議來源.若爭議的理由消失.那我發的文是不是就不算爭議文 : ╭───────╮╭───────╮╭───────╮╭──────╮ : │一. 文字規定類││二. 文義規定類││ 三. 交易相關 ││ 四. 鬧洗板 │ : ╔══╧═══════╧╛ ╘╧═══════╧╧══════╧╗ : ║ ╔═════════════════════════════════╗║ : ║ ║1.禁止出現爭議文章和偏激的情緒性文章(含推文)。◆ ║║ : ║ ║ ║║ : ║ 板 ║ ║║ : ║ ║ 罰則:版主判定為爭議文前之推噓文討論,皆不罰。 ║║ : ║ ║ 板主看到,推文警示,全串標示 S。 ║║ : ║ 規 ║ 討論串以最後一篇為分界線, ║║ : ║ ║ 全串保留一個月後砍除。 ║║ : ║ ║ ║║ : ║ 細 ║ 推文警示之後,還在鬼打牆,繼續推文、討論。 ║║ : ║ ║ 視同鬧板、藐視板規,記兩大點,水桶兩週。 ║║ : ║ ║ ║║ : 警示後,你自刪就算了,又再度PO出來!? ^^^^^^^^^^^^^^^^^^^^^^^^^^^^ 是板主您說揪團文重PO是不犯規的 : 那麼就視同藐視剛剛的那個S,藐視板規,視同鬧板。 ^^^^^^^^^^^^^^^^^^^^^^^^^^^^^^^^^^^^^^^^^^^^^^ 如果那個S不是來自於我的爭議.那我重PO文是否就算是ok的呢? : 如果你不自刪,留著那篇文,在S之後再有人推噓文都會被算鬧板, : 你完全沒事。 : 但是你自刪啦,你自刪又重PO啦。 ^^^^^^^^^^^^^^^^^^^^^^^^^^^^^^ 如上.自刪重po是揪團文的合法權力 : : 上述揪團文無規定不可同日多PO..只要PO兩篇以上..文章都一定會置底的 : : 只要揪團的目的是一樣如打炎.打六手.或是任何一個組隊任務 : : 內容重複是很正常的!!只是這樣被板主解釋起來又算是藐視板規了?? : 你是爭議文,他們是嗎? ^^^^^^^^^^^^^^^^^^^^^ 請問板主.若發現我並無爭議.那還算爭議文嗎? : : 感謝板主PO出此文,讓我有跡可循,不然我還真是含冤莫雪~感恩!! 我只能說如果不是爭議這麼多.也不需要註冊上來說明 當我在說明的時候請板主認真看一下內容 而不是去相信外掛做的栽贓網頁.來打擊手動玩家 以上感謝賜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6.233.155

05/28 02:52, , 1F
另板規2-1說明.無證據便指稱我是外掛似乎也是違規的
05/28 02:52, 1F

05/28 02:53, , 2F
板主卻引用錯誤的資訊拿來指稱我有外掛爭議.是否也違規?
05/28 02:53, 2F

05/28 02:56, , 3F
那個外掛做的網頁百密一疏.讓我有機會澄清
05/28 02:56, 3F

05/28 02:57, , 4F
該網頁中的相簿裡還有很多資料可供點選
05/28 02:57, 4F

05/28 02:57, , 5F
也順便讓大家看一看是誰做出來的栽贓網頁
05/28 02:57, 5F

05/28 03:02, , 6F
提供錯誤網址誤導板胞造成筆戰的.建議板主重罰.謝謝!
05/28 03:02, 6F

05/28 03:03, , 7F
再重申一次開掛的83等遊俠與網頁製作者非親即故
05/28 03:03, 7F

05/28 03:05, , 8F
圖中我會損血.需要補血.還放火放祈禱.足以證明我是手動
05/28 03:05, 8F

05/28 05:33, , 9F
板規2-1: 爭議:可供爭辯、議論,卻明顯無解之文字。
05/28 05:33, 9F

05/28 10:51, , 10F
板主凌晨五點多還沒睡.板主辛苦了!
05/28 10:51, 10F

05/28 10:52, , 11F
我想說的是有心人製作假網頁.再提供大家去看
05/28 10:52, 11F

05/28 10:53, , 12F
利用人心排斥外掛的個性來栽贓我.你可以看到多少人被誤導
05/28 10:53, 12F

05/28 10:54, , 13F
相信大家或多或少都有被冤枉而百口末辯的經驗
05/28 10:54, 13F

05/28 10:56, , 14F
被冤枉之後.又被懲罰.心中的感受一定是不快樂的
05/28 10:56, 14F

05/28 10:57, , 15F
而其中板主被誤導.對我做出懲罰是我最心痛之處
05/28 10:57, 15F

05/28 10:59, , 16F
期待板主能夠清如水.明如鏡.最出最公正的裁決
05/28 10:59, 16F

05/28 11:48, , 17F
懂的將自己提出的第1點第2點排版 卻不會將網址排版
05/28 11:48, 17F

05/28 11:48, , 18F
倒是滿刻意要突出自己是新手不會縮網址
05/28 11:48, 18F

05/28 11:52, , 19F
為了同件事情而po的揪團文 何來合法重po權力?
05/28 11:52, 19F

05/28 13:02, , 20F
板主lkkkim曾於第774篇指出板規無規定揪團文不可同日多po
05/28 13:02, 20F

05/28 13:03, , 21F
shiou0909板主.重點不是在於我會不會縮排.而是內容!
05/28 13:03, 21F

05/28 13:04, , 22F
如果我能證明我是新手.請問shiou0909願意負什麼樣的責任
05/28 13:04, 22F

05/28 13:04, , 23F
如果我能證明我是新手.是不是能要求沒證據就污賴我的s板主
05/28 13:04, 23F

05/28 13:05, , 24F
看是要砍帳號還是辭退板主一職.因為您的發言一直沒有證據
05/28 13:05, 24F

05/28 13:06, , 25F
未經考證就攻擊板胞.顯見板主的公正性倍受質疑
05/28 13:06, 25F

05/28 13:07, , 26F
怪不得我的文章常常被您封殺且判的特重!!!
05/28 13:07, 26F

05/28 13:12, , 27F
補充一下,您第一次不公正的判決,因為我尚不知申訴管道
05/28 13:12, 27F

05/28 13:13, , 28F
所以我是直接托夢站長,並非沒有去申訴,有信件為證!
05/28 13:13, 28F

05/28 13:14, , 29F
是5/23小天使教我來此板申訴,我才發表了在此的第一篇申訴
05/28 13:14, 29F

05/28 13:16, , 30F
第一次是用托夢站長跟jzs抗議s板主的判決不公正
05/28 13:16, 30F

05/28 13:18, , 31F
當我的文章倍受質疑時,是否有人想過s站長的行為也令人起疑
05/28 13:18, 31F

05/28 13:19, , 32F
請問板胞有新人第一次被懲罰就是吊永久水桶的嗎?
05/28 13:19, 32F

05/28 13:20, , 33F
希望lkkkim板主可以幫忙釐清shiou0909板主是有意還是無心
05/28 13:20, 33F

05/28 13:24, , 34F
看來你完全忽略了第777篇的內容,以及我下面的回文。
05/28 13:24, 34F

05/28 13:33, , 35F
777篇的問題放在777篇回應,對我來說是合理的,除非要引用
05/28 13:33, 35F

05/28 15:07, , 36F
新手不是藉口 在發文以前就應該了解操作方式與版規
05/28 15:07, 36F

05/28 15:08, , 37F
況且MS版要註冊三個月才能發文 你確定三個月還算新手嗎?
05/28 15:08, 37F

05/28 16:16, , 38F
回cat新手的認定不同.當我發現不能po文所以註冊完就沒上了
05/28 16:16, 38F

05/28 16:17, , 39F
能PO文才回來發表文章,請問我該算老手??
05/28 16:17, 39F
還有 33 則推文
05/29 04:55, , 73F
板胞貼假消息,造成板主誤判,這一點我一向都是能體諒的
05/29 04:55, 73F

05/29 04:56, , 74F
我只希望被誤導的板主在做出錯誤判決之後,能夠懂得回頭
05/29 04:56, 74F

05/29 04:57, , 75F
簡單道個歉.恢復我名聲.如此而已.而不是硬凹.道歉很難嗎?
05/29 04:57, 75F

05/29 07:54, , 76F
錯了就該道歉,這我非常贊同,有沒有錯就交給組務聖裁了。
05/29 07:54, 76F

05/29 11:53, , 77F
我只能跟你說,板主看的重點是已經吵起來了,跟你到底是不
05/29 11:53, 77F

05/29 11:54, , 78F
是外掛沒啥關係,吵起來→無解的吵→板主認定爭議
05/29 11:54, 78F

05/29 11:55, , 79F
已經認定是爭議還沒啥問題,頂多是請大家停止討論
05/29 11:55, 79F

05/29 11:56, , 80F
我看的只是你的文章被標S之後,還刪掉重PO的行為而已!
05/29 11:56, 80F

05/29 11:58, , 81F
所以不管你是不是外掛,這是私人恩怨板規管不著
05/29 11:58, 81F

05/29 11:59, , 82F
我只管,我的板上有沒有人吵起來!! 標S喊停後 繼續就是被罰
05/29 11:59, 82F

05/29 12:01, , 83F
你不刪文放著還是可以繼續揪你的團 刪了重開戰局就是要挨罰
05/29 12:01, 83F

05/29 12:05, , 84F
再來 你是不是要說,因為是他們栽贓你所以才會吵起來
05/29 12:05, 84F

05/29 12:07, , 85F
那你是不是要問你自己為什麼要去帶外掛,組了發現可以馬上
05/29 12:07, 85F

05/29 12:08, , 86F
踢,還時間長到可以被人栽贓陷害也沒看到圖片裡你有反駁
05/29 12:08, 86F

05/29 12:10, , 87F
自己踏入一個圈圈讓大家有理由質疑你,為什麼不一開始就顧
05/29 12:10, 87F

05/29 12:11, , 88F
好自己的清白,自己惹上爭議,不要怪有心人刻意栽贓
05/29 12:11, 88F

05/29 13:29, , 89F
我記得遊戲規章有說與外掛共享利益(例如組隊)者視同外掛
05/29 13:29, 89F

05/29 14:07, , 90F
事實上,身陷一堆怪糾纏之中,我並沒辦法馬上解除組隊
05/29 14:07, 90F

05/29 14:07, , 91F
但也是盡量找空檔解除了組隊,時間並不超過十分鐘
05/29 14:07, 91F

05/29 14:08, , 92F
我發我的揪團文,被老板胞鬧板變成爭議文,所以就不能在PO文
05/29 14:08, 92F

05/29 14:09, , 93F
所以只要是有人發文章被鬧板變成爭議文,就會損失我的權益
05/29 14:09, 93F

05/29 14:10, , 94F
所以無的放矢讓文章變成爭議,就可以讓板胞PO文權益喪失
05/29 14:10, 94F

05/29 14:11, , 95F
板主的思維如同被強暴的婦女,因為自己穿的短被強暴活該
05/29 14:11, 95F

05/29 14:12, , 96F
不要怪有心人刻意強暴女性,而是女性穿的短惹上強暴犯
05/29 14:12, 96F

05/29 14:13, , 97F
新板胞只要被老玩家看不順眼刻意來鬧板.就會永久喪失權益
05/29 14:13, 97F

05/29 14:14, , 98F
因為只要PO文就會有人來鬧,變成爭議文,如此循環下去
05/29 14:14, 98F

05/29 14:14, , 99F
新板胞要看老玩家的臉色辦事.如同軍中學長學弟制的延伸
05/29 14:14, 99F

05/29 14:15, , 100F
貴板主的思考邏輯還真是民主阿,PTT其他鄉民是否也能接受??
05/29 14:15, 100F

05/29 14:17, , 101F
板主怪我刪了重開戰局,請問我重PO的文章內是否有爭議言論
05/29 14:17, 101F

05/29 14:18, , 102F
重PO之後我並不接受筆戰且也把焦點放在揪團主題上
05/29 14:18, 102F

05/29 14:19, , 103F
我能清楚的說明重PO的主旨及用途,並不是在於與人吵架
05/29 14:19, 103F

05/31 17:04, , 104F
重點是在"爭議"文...當初就明定....版主判定有"爭議" "之後"
05/31 17:04, 104F

05/31 17:05, , 105F
之後還有繼續後續行為.就視為鬧版.....很難理解?
05/31 17:05, 105F

05/31 17:20, , 106F
"刪文"就是你的後續行為 跟觀點.內容一切無關
05/31 17:20, 106F

06/04 14:54, , 107F
重點就是.請您講重點.一直鬼打牆實在很難理解
06/04 14:54, 107F

06/04 14:54, , 108F
沒有爭議文的出現.後續一切動作都合法.這樣你也聽不懂
06/04 14:54, 108F

06/04 14:55, , 109F
一直在問後續動作.找不到重點.原地打轉好累喔!
06/04 14:55, 109F

06/04 14:56, , 110F
板主若沒錯誤判定"爭議文"我哪裡還有什麼後續行為鬧板阿
06/04 14:56, 110F

06/04 14:56, , 111F
麻煩理解能力好一點,看清楚前因後果再討論
06/04 14:56, 111F

06/04 14:57, , 112F
導因為果整個就像鬼打牆,一點意義和幫助都沒有!
06/04 14:57, 112F
文章代碼(AID): #1B_hknE0 (Sub_GOnline)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B_hknE0 (Sub_GOnl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