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Mabinogi板aova

看板Sub_GOnline作者 (阿宅準備好了╰( ̄□ ̄ ))時間16年前 (2008/08/06 15:37), 編輯推噓5(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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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立法後可以規範立法前行為?
來點歷史回顧 咱們來認識一下一直強調著法規法規的這位 她的行為標準為何? 即使夸克大判決已定 若有需要仍作為參考 以下 留意 判決刑期 和 時間 作者 PPbaby (小P) 看板 PoliceLive 標題 [公告] adyson123黃牌一張 時間 Mon Dec 4 09:10:20 2006 ─────────────────────────────────────── 作者 PPbaby (小P) 看板 PoliceLive 標題 [公告] killer0927 紅牌出場 時間 Thu Dec 7 00:44:56 2006 ─────────────────────────────────────── (killer0927 水桶一周。) 作者 PPbaby (小P) 看板 PoliceLive 標題 [公告] kuntrymyself黃牌一張 時間 Fri Dec 22 12:10:15 2006 ─────────────────────────────────────── 作者 PPbaby (小P) 看板 PoliceLive 標題 [公告] 警察生涯板板規 時間 Sat Jan 13 04:24:30 2007 ─────────────────────────────────────── 原來板規公告之前那個被警告/被水桶的 是冤死的 要不就是幻覺 作者 asita (炎心) 看板 PoliceLive 標題 [公告] gn7722警告一次 時間 Thu Feb 21 14:29:17 2008 ─────────────────────────────────────── 惟綜觀本版法例並無言詞過當之處份,為避免激烈言語衝突日漸增長, 依照此一判例,版主會議決議增版規,禁止發表使用不當言詞,違者處 警告至觀眾席兩天不等之處分,詳細法條待修法後公布, 作者 PPbaby (蔡小璐) 看板 PoliceLive 標題 [公告] darkmanx2 警告一次 時間 Sat Mar 1 23:37:35 2008 ─────────────────────────────────────── darkmanx2記警告一次,援用 3001 asita □ [公告] gn7722警告一次 判例,請版友注意 發文是否適當。 作者 PPbaby (蔡小璐) 看板 PoliceLive 標題 [公告] 版規增訂公告 時間 Sun Mar 2 20:56:22 2008 ─────────────────────────────────────── 經版主會議後決議增訂版規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請版友特別注意,發言不當部分, 往後將不再援用以下判例 文章代碼(AID): #17lHf5Qo (PoliceLive) [ptt.cc] [公告] gn7722警告一次 特此公告,請各位版友勿觸版規。 第三十條 禁止發表使用不當言詞違者初犯黃牌一張,再犯觀眾席三天。 惟綜觀本版法例並無言詞過當之處份 惟綜觀本版法例並無言詞過當之處份 惟綜觀本版法例並無言詞過當之處份 還是要給警告(舉牌) 沒有板規就判 這對妳來說不是大忌? 作者 PPbaby (蔡小璐) 看板 PoliceLive 標題 [公告] topsniper 觀眾席一周 時間 Wed Mar 26 21:03:41 2008 ─────────────────────────────────────── 3251 + 3/26 topsniper □ [轉錄]事實是這樣的1(很長的文喔) 3252 + 3/26 topsniper □ [轉錄]事實是這樣的2 3253 + 3 3/26 topsniper □ [轉錄]事實是這樣的3 3254 + 6 3/26 topsniper □ [轉錄][問題] 要怎麼開口啊= =a 第二十四條 轉錄他人文章前務必徵求原發文者同意(刪除推文者亦同),尊重智慧財產 權。 未徵求同意者直接刪除該文,黃牌警告一次,累積三張黃牌, 紅牌出場一週 。(新聞轉貼不在此限) 四篇 觀眾席一周 時間到請自行來信領票入場 從篇數來看 擺明了一次轉了四篇 原來這樣算 警告X4=紅牌 阿 那麼瑪奇板上一次事件的紀錄裡 您可是發了三篇文章 1. ◇ Re: [發問] 關於帳號借人使用.. aova [03/23/08] ● 2. ◇ [發問] 請問A版主為何砍我文章 aova [03/23/08] 3. ◇ [發問] 引戰? aova [03/23/08] 需不需要乘以三 水桶一周*3=水桶三週? 作者 PPbaby (蔡小璐) 看板 PoliceLive 標題 [公告] sdhpipt 觀眾席 時間 Tue Apr 8 20:38:44 2008 ─────────────────────────────────────── 第三十一條 嚴禁將他版事務帶來本版。 他版事務指個人恩怨與本版無關之事務,可引述例恨版有關警察的文彰如何 如何等等,但是不可以出現ppbaby在恨版每次都發表反警言論巴拉巴拉這類 就違規,即處罰對象。 初犯黃牌一張,再犯觀眾席三週。 3週*3 9週 掰 3*3? 怎麼乘的? 板規不是講明了? 再犯觀眾席三週 作者 asita (炎心) 看板 PoliceLive 標題 [公告] finchtw、freaky555警告一次 時間 Sat Apr 19 17:12:53 2008 ─────────────────────────────────────── 未徵求同意者直接刪除該文,黃牌警告一次,累積三張黃牌, 紅牌出場一週 作者 asita (炎心) 看板 PoliceLive 標題 [公告] freaky555撤消判決 時間 Sat Apr 19 17:57:39 2008 ─────────────────────────────────────── 經與原發文者確認後,確定freaky555已有經原PO同意轉文, 故撤銷判決。 這難道就是傳說中的 "先斬後奏"? 作者 PPbaby (蔡小璐) 看板 PoliceLive 標題 [公告] 有關轉錄文章 時間 Sun Apr 20 15:53:52 2008 ───────────────────────────────────────

04/19 17:41,
我轉來這前 我早就丟水球徵求過他的同意了
04/19 17:41

04/19 17:43,
我私下丟水球徵求同意 一定要在推文出現 才算嗎??
04/19 17:43

04/19 17:44,
還是我要付我跟他的水球證明???
04/19 17:44
本版轉錄規矩嚴謹,你要的答案我告訴你,對,請檢付水球到版主信箱,不然我看到還是 一樣刪除,檢附文章轉錄同意或同意轉錄同意水球部分是本版既有之規定,請遵守。 以上 判決不變。 回顧一下板規 第二十四條 轉錄他人文章前務必徵求原發文者同意(刪除推文者亦同),尊重智慧財產 權。 未徵求同意者直接刪除該文,黃牌警告一次,累積三張黃牌, 紅牌出場一週 。(新聞轉貼不在此限) 這規矩可是嚴謹到先砍了文再來判定 怎麼板規沒提到轉錄文先砍了再說? "轉錄之前要先有板主同意"還是您自個添上去的 作者 PPbaby (蔡小璐) 看板 PoliceLive 標題 [公告] MartinLK、skyirisation 永久水桶 時間 Sun Apr 20 22:15:38 2008 ─────────────────────────────────────── 第二十四條 轉錄他人文章前務必徵求原發文者同意(刪除推文者亦同),尊重智慧財產 權。 未徵求同意者直接刪除該文,黃牌警告一次,累積三張黃牌, 紅牌出場一週 。(新聞轉貼不在此限) 扣除她自己的之後還有七篇,且為暴力轉貼(複製貼上) 加重為永久水桶 第二十四條 轉錄他人文章前務必徵求原發文者同意(刪除推文者亦同),尊重智慧財產 權。 未徵求同意者直接刪除該文,黃牌警告一次,累積三張黃牌, 紅牌出場一週 。(新聞轉貼不在此限) 比照前面那篇很神奇的 警告*4=紅牌=水桶一週 所以這回就是警告*7 換算下來判兩週都嫌多 您自個回想一下您那完美的板規裡面 哪一條提到過累犯是可以加重到永久水桶? 您自個板上的板規如此 知法犯法 再三質疑板規 所以版規是裝飾品囉? 所以版規是裝飾品囉? 所以版規是裝飾品囉? 我了解,在您眼中版規不算什麼。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199.46

08/06 19:52, , 1F
NICE
08/06 19:52, 1F

08/06 22:01, , 2F
NICE..
08/06 22:01, 2F

08/06 23:40, , 3F
夭壽認真...您真是好樣的! (拇指)
08/06 23:40, 3F

08/07 01:37, , 4F
NICE...
08/07 01:37, 4F

08/16 11:33, , 5F
這樣就永久水桶太扯,那鬧板洗板的要怎辦?株連九族= =?
08/16 11:33, 5F

08/16 11:34, , 6F
比例原則阿...
08/16 11:34, 6F
文章代碼(AID): #18cLJKkk (Sub_GOnl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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