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建議] 有關偷渡
本認為板主群回覆板友對板務建議應先行討論並統一立場,故未即時做出回應。
以下為我個人管理板面淺見,僅代表dinter9921作為LoL板板主的管理標準和立場。
※ 引述《comodada (嘎啦碰)》之銘言:
: 單純想聊一下個人對於偷渡文的判斷,
: 因為感覺月板在幫我之前在置底分享的標準扛砲火。
: 再加上被月板點名。
: 有點像老闆一直暗示你發言,但看你不講話最後還是點了你的名,姆咪。(′・ω・`
)
: 但在聊這個之前,必須先建立前題:
: 1. 偷渡文為不符合板旨之文章。
: 2. 偷渡文屬於「無可觀」之範疇。
: 此前曾跟三好板站內信詢問過關於偷渡文的判斷。
: 引用一下三好板的回答:(括弧內為補充)
: 『(看板)人氣沒有那麼高->不需要(對偷渡文)做加嚴判定->以利板面活絡(板旨
之
: 一)。』
: 這句話似乎可以做以下的理解:
: 「偷渡文因有助於板面活絡,在一定程度下符合看板宗旨。」
: 在這個脈絡下,跟板主討論偷渡文判斷標準是沒有實益的,畢竟前題就被打掉了。
: 儘管我不認同,但板旨的解釋屬於各板板主的權責,所以我還是尊重。
samhou6的此一觀點我也不盡認同
板面活絡若非靠看板相關文章那是沒有必要的,看板文章少而精的話有何不可,但我認為
不對偷渡文做加嚴判定,簡單來講因為那些過關的偷渡文,之所以過關就是因為他「符合
板規」,板友為何會因為一篇「符合板規」的文章,因板主認定沒有要認真討論而被水桶
?
板主要從何主觀認定一篇文章是認真討論還是偷渡?
這邊舉極端作法,若以後討論遊戲中事項 ,皆需附上對戰紀錄,沒有附上一律視為偷渡
,我不認為這樣對想認真討論的玩家是好的作法,如果不這樣做,又回到B2板規爭議及上
文所述,板主如何判定一篇文章的撰文態度?
我目前判決偷渡文的標準就是自承,或是遊戲中絕對不可能發生的舉例才視為偷渡。
順帶回覆lunar板主文章
“現在的看板環境要讓專板回歸專用,勢必得對偷渡文章進行大執法
要減少偷渡文章可從賦予板主更靈活的標準判斷何謂「撰文態度有爭議」著手
該使用者有違反B2記錄、客觀上可聯繫到現實事件甚至推文者的評論
都應斟酌納入判斷原發文者是否觸犯「撰文態度有爭議」之違規”
前陣子有篇標題為 [閒聊] 妮可對線會不會太強? 的文章
此標題使推文者聯想到某中國政治人物逝世的新聞,然該文章作者表示他並沒有想到。
可見以 客觀上可聯繫到現實事件、推文者的評論 兩項標準去判斷作者撰文態度是不OK的
,若板主認為該文章偷渡某時事,使用者因為沒有注意到而被水桶,是不是也是一種「強
迫偷渡」?
雖使用者可以附上相關證據來信申訴解桶,但在實際上來說我認為板友在沒有違規的情況
下,還需要寄信證明自己沒有違規增加板友困擾這件事是不對的。
: 而第二個前題的建立,比較像是板規理解。
: 簡單來說,就是 B2(無可觀)與 B3(無意義)的控制範圍。
: 在板規設計中,B2 僅含「文章」,而 B3 涵蓋「推文」。
: 所以在板規解釋上,
: 「無可觀」能包含的解釋範圍會比較寬鬆,而對於「無意義」的解釋應該會比較限縮
。
: 也因此,B2 能涵蓋偷渡,
: 但 B3 對於(因偷渡風氣而產生的)離題推文是否能拘束,
: 個人認為還是必須要考慮論壇普遍的討論習慣來做更審慎地處理。
B3板規我目前的看法:
在LoL板對以文章內相關字句進行推文,皆不可視為無意義,舉例
每篇文章只推「什麼豚」->空泛推文意圖干擾討論,超過兩次以B3板規水桶
每篇文章以文章內容延伸推文「XX豚」->參與文章內討論,不做處分
而此類推文之所以多到像是一個亂象,我的觀點可以用塞車比喻,每個人都沒有違規的行
駛在道路上,因為路上車太多了導致塞車,我能因為我沒辦法用原本的速度前進,去限制
其他人開車的權利嗎?
再以近期板面流行的梗「多熊析」做討論,並非板上所有的觀賽者都會看特定作者的文章
,在一篇認真討論賽事的文章下面,推文排山倒海的「多熊析」,算不算是影響板面討論
?
我認為不算,理由與前述相同,都是在參與討論,只是推文內容簡短。
現今板面討論賽事或遊戲的熱烈程度,以我觀察並沒有被少數使用者取代或是驅逐,板主
的職責在於維護板面秩序,守法的使用者發言權利不應該被限縮,而板面風氣是由板友共
同打造,非板主可以用板規去改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0.94.3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oL_Picket/M.1699499394.A.40F.html
※ 編輯: dinter9921 (101.10.94.35 臺灣), 11/09/2023 11:13:18
推
11/09 17:17,
1年前
, 1F
11/09 17:17, 1F
→
11/10 15:14,
1年前
, 2F
11/10 15:14, 2F
→
11/10 15:15,
1年前
, 3F
11/10 15:15, 3F
→
11/10 15:17,
1年前
, 4F
11/10 15:17, 4F
→
11/10 15:19,
1年前
, 5F
11/10 15:19, 5F
→
11/10 15:19,
1年前
, 6F
11/10 15:19, 6F
→
11/10 15:20,
1年前
, 7F
11/10 15:20, 7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LoL_Picket 近期熱門文章
PTT遊戲區 即時熱門文章
12
49
122
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