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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問題] 四版?兼職?扮演?數值?
共 55 篇文章

推噓0(0推 0噓 17→)留言17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roockie (Magnifizenz)時間16年前 (2008/10/12 20:42),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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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抱歉,我完全看不懂這兩段是要表達什麼。如果你覺得人物會因為. 冒險經歷而成長,所以 DM 不能限制他一開始扮演出邪惡作為,那麼. 你怎麼會支持先前在 #354 所提事例中 DM 的辦法呢?. 如果你不記得在那篇文章中說了什麼,請參考以下原文抄錄部份:. DM 「...你的陣營設定好像是混亂善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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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1推 0噓 0→)留言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weepchild (...)時間16年前 (2008/10/12 23:20),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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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覺得這有點微妙.... 說真的,這個時候到底說這種話算是提供建議還是干涉角色扮演,是有點爭議的. 因為玩家本身可能對陣營系統的了解不夠深入,他或許不太清楚怎麼樣的言行. 會對陣營產生什麼樣的影響,尤其是今天這是個發生在新手身上的狀況. 如果當時不講,之後直接把角色紙的陣營修改,是不是對這個新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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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1推 0噓 4→)留言5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lesikay (kaori)時間16年前 (2008/10/12 23:52),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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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文恕刪。. 好吧,或許我舉的例子不對,因為我的確因為個人對某些玩家的行為. 而對於某些事情有比較偏執的看法,基本上當次跑團的紀錄我並沒有留下. ,所以DM的說法我只是憑個人當時對那位玩家的感想而直接撰寫,那位DM. 的說法並不像本人那麼直接斷言,嘛,反正沒紀錄,就自由心證吧!(喂). 恕我直接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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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1推 0噓 0→)留言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lantieheuser (lanti)時間16年前 (2008/10/13 00:37),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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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系統和規則而言:. 1.GM 是裁判,你有權告知玩家其角色表現已背離了角色設定,這會導致角色不再. 具備該項特徵以及系統規則因應該特徵所賦予的特權(如果有的話)。. 2.GM 可以在玩家公布決策的同時對玩家解釋前開狀況,給玩家一個重新評估的機會。. 3.如果玩家對於角色設定的內涵與 GM 的認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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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3(3推 0噓 5→)留言8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lantieheuser (lanti)時間16年前 (2008/10/13 01:05),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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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職就是爭權,權在這裡用 Power 也還在合理範圍(尤其就 D&D 四版而言...:P). 就我的看法,爭取遊戲中的權利我看不出有哪裡不對。. PG 一詞在遊戲中的意思,和現實世界中的爭權奪利一樣,都被鬥臭了。. 註:遊戲裡通常權責相伴,所以你也可以說是爭取責任,但我以為那通常是. 空話;因為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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