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LOL 板判決申訴
※ 引述《rainnawind (第八罪正太之罪:雨颯)》之銘言:
: 當事人F君至今不願意正面回答問題,已錯過本組給予的兩次機會
我兩次都回答相同的答案
好扯喔
你自己問題寫是否,我選否。
結果叫做我不願意正面回答問題。
: 什麼印象模糊、不是重點之類的迂迴表述並不能有效為自己的行為脫罪
: 當事人F君顯然並不理解自己目前所處的狀態
要問當下的吵架情況,我就跟你講不是
要問文章中的意思
我也跟你說不是,表面文意看似如此,但我沒那樣想過,也沒有要這樣表達
我在文章他處亦未有相關的論述延伸
更何況我本身更沒有罵任何族群
板主要持相反意見的話,應該是其進行指控時必須舉證吧
他只丟了一句通篇引戰
所以,即便我沒有回話,也算引戰吧?
如果如此,那在這邊討論"共識"不就很怪嗎?
: 組務申訴之審決權全權在本組身上
: 這裡是二級複審機構,無論板主或當事人先前存在任何主張,本組皆不必通盤採納
: 當然,本組決定會依照就事實情況和法規、程序等原則進行公正審理
: 但最終的定案見解,皆以本組的判定為準
: 換言之,如果當事人F君的意見、主張不足以說服本組
: 你將不會在日後的判決中看到這項意見、主張受到採用
: 故F君如果想在最後收到改判的結果,請盡可能配合本組的審理流程
: 我們回到案件本身
: F君在發表了文章Re: [閒聊] 在遊戲中顯示支持FW不會很丟臉嗎?後
: 受到I板主以【C1引戰、造謠】板規水桶
: F君不服,扣掉所提之程序相關問題,其主張皆為其行為不應符合C1引戰項之論述
: I板主而後於本組要求下,明確表述本案判定之事由
: 簡要概括為『撰文分享一則族群攻擊言論,且聲稱自己與對方「達成共識」』
: 意同為「自己表述相同的族群攻擊言論」
: I板主認定F君全文之撰文目的即為攻擊粉絲,迂以他人代述僅為避責手段
: I板主之判定或然有其可討論之處
: 本組認為本案是否應得以C1【引戰】判定之要件在
: 當事人與「族群攻擊者間」是否確實存在共識
: 故,兩次詢答當事人F君,請F君主張其稱謂之「共識」意在何所
: 乃為尊重當事人F君應有權再行辯駁之故
就說不是了阿
重頭到尾都文章都沒闡述清楚所謂的"共識"內容
單純吵架的回嗆而已
舉個簡單的例子,罵王八蛋,不會有人強調王八就是烏龜的意思阿
而且,板主提出"通篇引戰",你卻執意在"共識"
這我就真的不懂了
是在審申訴案? 還是,重新審我的檢舉?
組務跟板務對案子的審理觀點明顯不一樣耶
是要推翻板主的觀點,重新提審理嗎?
: 然而,當事人F君始終刻意避談「共識」之所謂
就是爭執中的一句回嗆
即便其他的攻擊話語,也能用同一句話去做回應
意圖就是單純使人在爭執中感到錯愕、難以回應
這我在這邊講第三次了
當然啦,採不採納是你的選擇。
欲將其言論等同「表述相同的族群攻擊言論」的話
是指控的人該要舉證吧
怎麼會今天要我自己證明有那個意圖.....蛤?
: 屢屢欲將攻擊之行為責任遷附於遊戲中之「對方」,而望以受害者自居
: 當討論到撰文動機或全文要旨等部分,皆然以「經驗分享」來概括
: 事實上,所謂「史官」都有「史觀」
: 任何以「經驗分享」為稱的行為,其背後都會存在一些觀點、撰文目的
: 這又不是流水帳式的日記,閒瞎扯淡之時,把自己被人辱罵的生活瑣事重新提出
: 難道是想再被罵一次、笑一次嗎?
阿你不是要審程序和證據嗎;這一段是想表達什麼?
文章標題是啥?
參與活動掛頭像顯示支持會不會丟臉
我參與了該活動、掛了頭像,遇到了這樣的事情,理所當然就拿出來分享
是「想在被罵一次、笑一次?」,你從哪邊得到的結論 ???????
這東西在申訴主文就講過了耶
: 綜觀當事人之全文欲表達的態度顯然與此逕庭
: 如若當事人繼續冥頑不靈,持續欲以避重就輕的態度進行申辯
: 本組不會再浪費時間讓你以逞口舌
: 這是判決前最後一次機會
: F君之行為是否構成引戰,其扼要之重點在於文章中「共識」之所旨
: 該「共識」是否意味「與族群攻擊者持相同見解」
: 其他I板主之判定是否構成程序瑕疵都是後話,本組判決時會另行相關裁定
: 當事人僅需證明自己所謂「共識」是/或不是持這項意涵
不是
沒有
看起來 87% 像,但沒有這個意涵
證據就是我文章內並未對其相關意涵作任何闡述和回應
無法證明所謂的共識具備任何意涵
從頭到尾都沒有這個意圖;對於沒有意圖之事,你要人如何舉證?
我的態度就是分享一個遊戲內的經驗而已
要指控有意圖的話,請板主或組務進行舉證,已備我答辯
或者
直接說未否定他人說詞等同發表相同言論,這樣不就好了
有問題可以提出,大家可以討論,但不要詆毀我啊
我這幾天待在這板的時間,可能還不比你短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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