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LOL 板判決申訴
前言
判決公告後,依照 LoL_Picket 板公布之進行水桶申訴辦法,寄信給予四位板主詢問、溝
通、請求釋疑,未得到任何回覆。近日沒看到任何板主請假的申請和相關事由;即使臨時
有事,四位板主亦有職務代理的義務及權責區分,也未見相關說明,認定板主群已執行處
理流程。根據 LoL_Picket 板公布之進行水桶申訴辦法,私信溝通後,若仍有不滿,將轉
至 Sub_Strategy 提出申訴進行仲裁,因此,提起申訴案。
事由
原文標題 Re: [閒聊] 在遊戲中顯示支持FW不會很丟臉嗎?
文章代碼 #1QxkkySQ (LoL)
原文已遭刪除,未留存查,請組務指示當事板主協助進行撈回。
原文遭檢舉,其檢舉文章如下[證一]
┌─────────────────────────────────────┐
│ 文章代碼(AID): #1Q_jV60Q (Sub_Strategy) [ptt.cc] [證一] 申訴案備查事證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ub_Strategy/M.1526650822.A.01A.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判決如下[證二]
┌─────────────────────────────────────┐
│ 文章代碼(AID): #1Q_jVNRD (Sub_Strategy) [ptt.cc] [證二] 申訴案備查事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ub_Strategy/M.1526650839.A.6CD.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不服判決內容,私信四位板主請求具體說明與釋疑,信件內容如下[證三]
┌─────────────────────────────────────┐
│ 文章代碼(AID): #1Q_jVvLO (Sub_Strategy) [ptt.cc] [證三] 申訴案備查事證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ub_Strategy/M.1526650873.A.558.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未獲得任何回應。依照 LoL_Picket 板公布之進行水桶申訴辦法,至 Sub_Strategy 提出
申訴進行仲裁。
申訴內容
1. 根據 Sub_Strategy 文章記錄(下方所述),組務早已提醒板主發布水桶公告時,除引
據板規外,亦需提出相關違規事證以備查詢之需。根據[證二],內容明顯未說明任何違
規事證。
┌─────────────────────────────────────┐
│ 文章代碼(AID): #1QC30nm2 (Sub_Strategy) [ptt.cc] Re: [申訴] 不服LOL版主V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ub_Strategy/M.1513107505.A.C02.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101 Ptt幣 │
└─────────────────────────────────────┘
2.基於上述第 1 點,板主僅單憑 [證一] 的檢舉內容未經詳查就進行判決;此舉不但便宜
行事、有失公允,更嚴重侵犯他人權益。
2-1. 檢舉文章刻意斷章取義、抽離脈絡,與原文內容大相逕庭。
2-2. 板主在檢舉文內未具體說明 C1 【引戰、造謠】之事證,僅以投票結果說明判決。
3. 原文 Re: [閒聊] 在遊戲中顯示支持FW不會很丟臉嗎?標題是討論近期的官方活動
,內文單純分享遊戲經歷;完全符合 LOL 板文章的主題及宗旨,亦符合相關規範。
4. [閒聊] 分類之文章可用於分享遊戲經歷、與板友交流,內文也未對任何職業隊伍進行
不當行為之指控,不符合 C1 的規範內容。
5. C1 規範及處罰,應針對發表不當言論之行為人。對其發言內容發表意見(無論正面或
反面),都在批踢踢實業坊所保障及授予的討論範圍之內,而其內容可受公評。
5-1. [證一]的檢舉內容,根據完整的原文章敘述,事實上是發文者在遊戲中與其他玩家
進行互動,第三方玩家進行的言語攻擊。
5-2. 發文者屬於被言語攻擊的一方。
5-3. 發文者僅是基於對方的攻擊言論表達意見,為遊戲中的互動作出應對。
5-4. 單純敘述遊戲內經歷、閒聊,符合 LOL 板允許的發文內容。
5-5. 拒絕和惡意行為的玩家互相進行言語攻擊,屬於正向遊戲行為。亦符合英雄聯盟相
關玩家規範,未與相關板規牴觸。
5-6. 若上述幾點被認定為裁罰原因,顯然板主對板規的標準認定和實際板規敘述有所出
入;板主若標準有所異動,應以公告形式重新釋義,後續始得以該標準實施,而非逕自執
行判決。
6. 然而,根據 [證一] 下方的推文,以及原文下方的推文,都有多位板友對該言論表達
相似的意見,亦未被判 C1 (此條並非告訴乃論);而在過往LOL板對於其他言論的判決,即
使底下表達相似的看法也不曾出現被裁罰的案例;講白話一點,就是以前講難聽話被水桶
的判決,就算其他人在公告下面推文"他講實話也要桶喔"根本就不會有事,因為發表意見
、討論本來就是批踢踢所賦予和保障的權利。顯見板主在此次的執行標準上,不只與過往
判例出現差異,同篇文章便存在兩套標準。
基於以上六點說,對 ID: FKC 於 LOL 板的水桶判決一案,提出申訴、要求撤銷判決。
懇請組務基於相關事證進行仲裁。
附錄:
https://i.imgur.com/9Cgh4v2.jpg
上方為原文的網頁庫存頁面圖檔,僅附上以便發文說明;
實際有效事證以組務指示板主協助撈回的文章為準。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9.251.18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ub_Strategy/M.1526651696.A.C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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