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Wow版 版主Induction版規標準模糊不清
簡單回應, WOW板規1.a之修正背後目的有二
一. 為了防止浪費板務資源的胡亂檢舉.
二. 避免板主因為熟識板友之間的戲謔貿然介入導致
控受雙方皆不願看見的結果產生.
檢舉人指控之判決依據如下
推 Falair:nanahan怎麼只會嘴砲 06/18 06:53
當本人見到這條推文時, 其實已準備介入.
但是擔憂這是朋友間戲謔閒聊之詞, 於是決定細細觀察而暫無動作.
然後很快的收到以下檢舉信件
作者 xxxxxx (ben)
標題 關於WOW版 #1D-uXanz
時間 Sat Jun 18 07:31:07 2011
───────────────────────────────────────
板友Falair於回文中
推 Falair:nanahan怎麼只會嘴砲 06/18 06:53
這算是公然引戰嗎
第一,他不是我們公會的,第二口氣也不是開玩笑
這到底算是引戰還算是汙辱,而板友nanahan我也實在看不出嘴砲在哪
如果只是為了逞口舌之快就可以這樣任意汙辱別人 那....
雖然知道版主最近在申訴版比較忙,但還是只得寄信打擾一下您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魚雁往返的過程中本人終於肯定 Falair 並非發文者之友人.
言詞間的善意惡意於焉明顯. 便介入處置.
法源見 wow 板規1.a 修正公告文
作者 Induction (莫忘初衷) 看板 WOW
標題 [公告] 板規1.a 人身攻擊部分
時間 Mon Jun 13 09:53:12 2011
───────────────────────────────────────
經板友提醒以及板主間的迅速討論.
現決議人身攻擊部分僅接受當事人檢舉.
惟為避免當事人因為任何原因而對於惡意攻訐不做抵抗.
板主仍然可以主動處理人身攻擊相關言論.
基本上本次修正乃憂心熟識板友間之戲謔動輒得咎.
惟 公告 18004 之判決不做改判.
理由是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 長期大量多篇對同一發文者的
惡意言論適用判例 9122 禁止過度謾罵.
以上.
據側面認識, nanahan 為wow遊戲中某知名公會的RL (raid leader)
時常在WOW板分享文章與徵召新血, 這個身分使得 nanahan 板友
顯然不適合在板上為自身塑造檢舉狂與筆戰者的爭議形象.
所以沒有檢舉是符合綜合利益的卻不代表對於該指控欣然接受,
甚至應該說本來就不可以有這項指控.
提醒: 朋友間的戲謔與不相干者的亂入指控, 背後的邏輯與惡意是天差地遠的.
在以上綜合認識與考量之下本人依權責主動介入處置不知還有何問題?
事實上會修訂wow 板規1.a 很大的原因就是因為假如有人
準備用放大鏡檢視特定人士, 就可以不斷地從雞蛋裡挑骨頭接連越俎代庖發文檢舉.
使得板務組務不堪其擾, 相信這也是組務板規存在類似規定背後的邏輯.
※ 引述《FairyBomb (空想炸彈)》之銘言:
: 照道理來說應該算檢舉,不過我把它回在這邊
: ,藉此佐證我覺得版規標準的問題。
: 在#1DzMsBwj (WOW)
: 更新的版規為
: 經板友提醒以及板主間的迅速討論.
: 現決議人身攻擊部分僅接受當事人檢舉.
: 惟為避免當事人因為任何原因而對於惡意攻訐不做抵抗.
: 板主仍然可以主動處理人身攻擊相關言論.
: 基本上本次修正乃憂心熟識板友間之戲謔動輒得咎.
: 惟 公告 18004 之判決不做改判.
: 理由是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 長期大量多篇對同一發文者的
: 惡意言論適用判例 9122 禁止過度謾罵.
: 再從
: #1D_1paqK (WOW)的判例來看
: 被攻擊者本人本身是不介意的
: 可從
: #1D-uXanz (WOW)
: 推 Falair:nanahan怎麼只會嘴砲 06/18 06:53
: 推 nanahan:樓上真了解我 我的工作現在就是專門砲人 @0@y 06/18 09:06
: 跟
: #1D_1paqK (WOW)
: 推 nanahan:其實他說的沒錯阿 誰幫我去檢舉的..? 06/18 12:34
: → Ithildin:咦?不是本人檢舉? 06/18 12:45
: 推 AJAPPLE:我知道我口氣容易讓人不爽 我發誓沒檢舉過任何人就是了 06/18 12:46
: → AJAPPLE:看完內文我甚至以為你們是認識的= = 06/18 12:46
: → nanahan:是不認識啦 06/18 12:47
: 推 s123999015:非本人檢舉不是無效了嗎 06/18 12:48
: → nanahan:感覺該問一下我嘴砲的點 最近不太低調 可能要收斂一些 06/18 12:49
: 中的推文得知,被攻擊者nanahan本身並無檢舉對方的意圖
: 而I版主對於其他疑問者的回答如下
: 這篇的詳細邏輯為 nanahan 的會員檢舉.
: 雖不受理, 但從過程中認識到這並不是同儕間的戲謔.
: 於是主動介入.
: 但從這情況中可以發現,被攻擊者本人並不介意此種情況的發生
: ,也跟上面更新的版規中所提到的
: 惟為避免當事人因為任何原因而對於惡意攻訐不做抵抗.
: 板主仍然可以主動處理人身攻擊相關言論.
: 這段情境不符合。
: nanahan本身並沒有不抵抗跟不回應的情形,他也認同該者說法
: (雖然無法得知當事人真實的心態)
: 但跟因為任何原因而對於惡意攻訐不做抵抗的情況我想完全扯不
: 上關係,所以我也無法理解版主何以主動介入 ?
: 幾個疑問
: 1.版主的權力凌駕於受害者自身意願之上 ?
: 2.版主有私下像nanahan溝通,並nanahan同意他無力抵抗並希望
: 版主警告該名版友 ?
: 再者就是
: 在#1DzMsBwj (WOW) 最後一段所提到
: 理由是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 長期大量多篇對同一發文者的
: 惡意言論適用判例 9122 禁止過度謾罵.
: 這種情況是禁止的。
: 我相信我檢舉去信給該版主的名單中,大部份都是長期對我用
: 噓文表達惡意的版友,又何來濫用資源引人入坑之言論?
: 當然我承認因為我發文風格討厭我的人不在少數,但也不能因
: 為數量的關係就覺得我在無理取鬧並忽略其他人對我的惡意吧
: ?
: 老實說就我自己的感覺,該版主自把自為的情況已經逐漸明顯
: ,用華麗文藻包裝的言詞並作出符合大眾期望的判決並不代表
: 該版主的判斷是正確的。
: 這並不是拿現在的標準去評論以前的標準,而是試著從該版主
: 現在的邏輯試著去探討之前的邏輯跟行為,發現是有些矛盾跟
: 盲點的。
: 因為此處提到的案例中人身的言詞並不是很強烈。
: 像我說XXX嘴砲跟XXX淦你老母,這兩者雖然同樣是人身,但強
: 度上是不能畫上等號的,如果嘴砲這種等級的人身都可以讓版
: 主忽略受害人意願而強行介入執行。
: 那是否以後相關等級的人身版主都應強行介入才是?
: Ex.XXX你胖子,XXX你臉醜,XXX你遜砲
: 就像該判例中
: #1D-uXanz (WOW)
: 推 Falair:nanahan怎麼只會嘴砲 06/18 06:53
: 推 dtx:誰都可以砲人啊 講得很了不起一樣 原po不要跟出張嘴的太認真 06/18 13:50
: 這兩句話的惡意是否可以等同看待也是一個無解的謎團。
: 總之還是一句話,標準要定出一個範圍才是標準,不能用彈性執法或是自由心證
: 甚至是長期觀察這種模擬兩可的標準當標準。
: 如果想要直接鼓吹和諧版風,應當直接訂出其規範,像某幾個用詞用語是被禁止
: 的,而其相關等於的類似用語也可推論出被禁止,這點乃因每人生長環境不同,
: 對用字標準不同,但推論的能力每個人都有,且大部份的人都被社會倫理所規範
: ,故可因此推敲出其標準。
: 像是如果禁止嘴砲、腦殘,就可以推論出智障、白痴、光說不練,這種惡意性的
: 言詞也是同樣被禁止的,我覺得這種大範圍性的規範比所謂的自由心證來的有說
: 服力許多。
: 補充一下我的看法跟想法,以上。
--
今日世人知道每一件事物的價格,卻無法瞭解任何事物的價值。
- Oscar Wilde 《葛雷的畫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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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2.66.123
→
06/18 17:18, , 1F
06/18 17:18, 1F
→
06/18 17:18, , 2F
06/18 17:18, 2F
當然不可以, 現在就會依板規進行處置.
※ 編輯: Induction 來自: 114.42.66.123 (06/18 17:28)
引用信件板友來信要求修除信件內文可能略有爭議的文字.
已修除, 且應不致影響原文判讀.
※ 編輯: Induction 來自: 114.42.64.19 (06/19 2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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