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BB_Online 版主 kblddanny

看板Sub_GOnline作者 (不是很開心)時間15年前 (2009/09/09 19:42),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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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案件申請  ̄ ̄ ̄ ̄ ̄ ̄ 看板群組:G_Online 看板名稱:BB_Online 申訴板主:kblddanny 申訴理由:該版主因莫須有之罪名將本人水桶3個月 判決文中誤導大眾視聽 並帶有抹黑令大眾認為本人支持、宣揚使用不當程式進行遊戲 不但執法過當更導致本人於台大批踢踢實業坊之名聲受到傷害 案件說明:本人於9/9號 下午四點~五點間 在wanted版轉了一篇文章至該版(見佐證1) 文章內容本人無任何主觀言論,也無添加文字,純粹基於該文章作者想獲得 獎勵之心切,想說替文章主人轉個文到遊戲版以讓更多人得知。誰知在傍晚 遭到K版主以該版版規A-7理由,水桶本人三個月。(見佐證2) 言詞中並帶有挑釁之意,表明本該判永久水桶+劣退,今只判水桶三個月。 但本人實在無法認同判決,隨即寄信給K版主溝通本人轉文立場,但K版主仍 堅持己見,本人只好向組務版上訴以獲得公平判決還本人清白。 相關佐證: 佐證1 作者 matsui32 (失去才懂得珍惜) 看板 Wanted 標題 [徵求] 全民打棒球BBO衝40場 時間 Wed Sep 9 17:21:51 2009 ─────────────────────────────────────── 請問有沒有人還缺十幾場的,明天就要歸零了> < 有人想要一起衝40場活動的請丟我水球 1:0 你一場我一場XD 謝謝 --------------------------------------------------------------------- 以上為原文 本人經轉載之後也是如此 並無添加任何文字 試問 K版主如何認定本人宣揚使用不當程式? 若該玩家以雙方手動觸擊模式 是否構成使用掛機程式?所謂掛機程式意指,玩家可不在電腦前但遊戲仍會持續進行 直完成一場比賽。請問該文章中有任何提及相關文字、提示、圖像嗎? 佐證2: 作者: kblddanny (飲料) 看板: BB_Online 標題: [公告] no7012水桶3個月 時間: Wed Sep 9 18:21:53 2009 人家在汪踢徵求不好的東西 看到就算了 轉過來只是讓更多人看到 方便他掛機而已 板規A-7 本來是永久水桶+劣退的 現在水桶3個月 希望下次不要再犯了 到期來信 --------------------------------------------------------------------------- 此為該版主之判決 版主於文章中說:轉過來只是讓更多人看到 方便他掛機而已。 此言論明確表示出 該版主認為本人支持掛機之行為導致本人名譽已受到損害。 並於倒數第三行表示:本來是永久水桶+劣退的,現在水桶3個月 希望下次不要再犯了。 此句令本人認為版主帶有不當挑釁意味,令本人氣忿難平。 佐證3 作者 kblddanny (飲料) 標題 Re: 申訴 時間 Wed Sep 9 19:03:26 2009 ─────────────────────────────────────── 不用我多說 大家都知道 1比0 就是掛機 你1場我1場很簡單阿 剩下20場 一人先掛贏10場也是你我各一場 這 絕對不可能是手動 要手動幹麻不來BBO板約戰 你轉文過來只是讓更多人看到可以跟他掛機而已 這就是由我的自由心證 因為我判你水桶的板規就是 第七項  請勿"推銷"、贊同、教導使用程式、搖桿或任何方式進行掛機、洗錢的文章、 推文、連結;含簽名檔或任何型式偷渡。 我的判決就是這樣 不會更改 還有疑問 請來信討論 若討論之後還有不滿 歡迎上訴組務組 ----------------------------------------------------------------------------- 此為K版主寄信予本人之結論。 K版主在信中提及:自由心證。 因此,可得知K版主以非常主觀之立場認定本人有宣揚、支持使用不當掛機之動機。 但本人確實無任何宣揚掛機之言論。且本人在該版瀏灠已久,從來就非常討厭使用不當 程式之玩家。又有任何的文章言論語句足以認定本人之罪行呢? 此判決是否有執法過當之行為 請組務版組長明察之 -- ╔════╔════╔═══╗╔═══╗ ◣ ◥ ◣ ◥ ╠═══╣╠══╣╠══╣╠═══╝ ◣ ◥ ◣ ◥ ◣◥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6.141.207 ※ 編輯: no7012 來自: 114.46.141.207 (09/09 1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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