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不服LOL板主ckcraig水桶

看板Sub_Strategy作者 (麥子)時間11年前 (2013/09/14 01:10), 編輯推噓1(107)
留言8則, 1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15 (看更多)
※ 引述《diefish5566 (死魚56)》之銘言: : → diefish5566 :LOL板真是無恥 09/07 18:34 : → diefish5566 :我覺得LOL板是無恥板不是暴民板 09/07 18:35 : 噓 diefish5566 :當板主當到會釣魚 真是不簡單 09/07 18:43 : → diefish5566 :放顆西瓜都比較好 至少不會亂桶 09/07 19:30 : 噓 diefish5566 :本版版主最擅長無限上綱 特別是自由心證 09/07 20:11 : 1.兩個板主兩套標準 : 推 hydra6716 :特定群體沒錯啊?你可以罵G社 不能罵"G社的員工" 09/07 18:37 : → hydra6716 :這就是所謂特定群體的差異。當然你不滿可以申訴 09/07 18:37 : 推 hydra6716 :但這就是板主群目前自由心證的標準。 09/07 18:3 : 同理 我也只是罵LOL板 非LOL板主以及板眾 : 根據hydra6716板主的板規釋義 不能夠水桶我前兩句 : 而ckcraig板主卻將本人發言認定為違規 呃,我一開始看的時候也覺得依照 hydra6716 板主之前在公告當中的解釋, 前兩句應該沒有到達板規 C2 的水準,因為只是對該板的看法。 不過我仔細看了一下 ckcraig 板主的回覆,前兩句是被判「引戰」, 也就是板規 C1 ,而不是板規 C2 。這兩句並未因為違反板規 C2 而被處分。 因此與先前 hydra6716 板主,在公告 #1I59KeQd (LoL) , 以及公告 #1IAlfwHe (LoL) 對板規 C2 所說明的標準並沒有互相違背。 : 2.C4定義如下 : 板規不限制噓文次數,但連續無意見或者惡意之噓文板主仍可主觀判定其 : 刻意影響推噓文評價之行為,進行水桶處分。 : 根據條文 需要以無意見或惡意之噓文 刻意影響推噓文評價 : 顯然以上方證據來看 明顯未達此條件 我查了一下因為板規 C4 被水桶的判例。 #1I0JoRPI svg1031 5 噓 supernatural 5 噓 #1I59KeQd johnnyjaiu 7 噓 #1I5scFzD johnny811025 11 推 davrd001 11 推 #1I6pO8Xk pumaphilip > 20 推 gses86405 > 20 噓 YW2939 > 20 噓 #1IAQYAZ1 CJSStarCraft 6 噓 而在公告 #1IAlfwHe (LoL) 中 diefish5566 板友的噓文已有: 噓 diefish5566 :各位板友記得 本板罵無恥沒事 被人身攻擊要連坐唷 09/07 18:11 噓 diefish5566 :誰說沒檢舉的 去組務看好嗎 09/07 18:13 噓 diefish5566 :那是你沒注意 09/07 18:18 噓 diefish5566 :說的好 那你罵g社無恥呢 09/07 18:29 噓 diefish5566 :當板主當到會釣魚 真是不簡單 09/07 18:43 噓 diefish5566 :我依法他依自由心證啊 謝謝指教 09/07 18:46 噓 diefish5566 :三個板主一起下台好了 別鬧了 09/07 19:30 噓 diefish5566 :本版版主最擅長無限上綱 特別是自由心證 09/07 20:11 噓 diefish5566 :自己要選的 被罵怪鄉民喔 09/07 20:47 噓 diefish5566 :不受理凹成已受理板主你好 09/07 20:54 依照判例來看,同一篇文章 10 噓已經可以被理解為刻意影響推噓文評價之行為。 不過我同意這些並非「無意見之噓文」,因此必須要釐清這些是否是「惡意之噓文」。 所以, diefish5566 板友是否主張這些噓文沒有惡意? : 3.本人昨日申訴hydra6716的"G社無恥"一案 此板主並未處理 : 卻將相同言論判定入桶 : 和國防部有何區別 從整個討論看下來,這些言論都沒有因為違反板規 C2 而受到處分。 這兩個案件比較下來,板規 C2 的判斷標準並沒有不一致。 如果你認為這些言論也不應因板規 C1 而受處分,請另外說明。 : 4.板主釣魚並非攻擊 : 換顆西瓜比較好也僅僅是對於其管板方式的合理評論 : 無限上綱自由心證更只是普通評價 : 這樣將我水桶 : 與曹金生之輩有何區別 呃,所以你的意思是最前面引述的後兩句推文不是針對板主的冷嘲熱諷? 若是如此,請你進一步陳述你認為「無限上綱」、「放顆西瓜」不屬言論攻擊的立論。 -- 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一粒麥子不落在地裡死了, 仍舊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結出許多子粒來。 約翰福音 12:24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6.24.61

09/14 17:38, , 1F
所以究竟幾噓才符合版主C4定議? 假如我4噓算不算?
09/14 17:38, 1F

09/14 17:39, , 2F
況且已死魚56的噓文,有些地方是和版主之回覆答辯
09/14 17:39, 2F

09/14 17:40, , 3F
sitos大可以看整篇的回文串,很多地方是與hydra的簽辯
09/14 17:40, 3F

09/14 17:41, , 4F
噓文是反對意見的表答,但這反對意見是針對版主
09/14 17:41, 4F

09/14 17:42, , 5F
就我一個鄉民而言,這連串噓文並非「惡意之噓文」
09/14 17:42, 5F

09/14 17:42, , 6F
而是與版主hydra答辯之過程的「反對意見」
09/14 17:42, 6F

09/14 17:43, , 7F
假如因為該公告串噓文反對,而遭版規C4,是否有失公允
09/14 17:43, 7F

09/14 17:43, , 8F
公器私用之便?
09/14 17:43, 8F
文章代碼(AID): #1ICqST4D (Sub_Strategy)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ICqST4D (Sub_Strate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