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PathofExile板 eagle1234版主 水桶判決1
※ 引述《IntoHebe (進入喜逼)》之銘言:
: 案件申訴
:  ̄ ̄ ̄ ̄
: 看板群組:G_Online
: 申訴人:intohebe
: 申訴看板/板主ID:PathofExile / eagle1234
: 認定或處分之事由、內容:(事實發生經過)
: 版主對於我所PO的文章 #1OvrJGah (PathofExile)
: 認定違反版規1-2. 違背POE遊戲規章和/或PTT使用者規章的行為
: 》意圖散播他人的個人資訊
: 水桶七天
: 不服之理由:(爭點、沒有共識的關鍵點)
: 1.水桶理由從公告到申訴信一變再變
: 2.板主的判決違反其他法規:違反我國個資法定義
: 3.板主沒有依照板規及其他法規判決:版主在申訴回信中說明的被水桶行為
: 根本不在版主所引用的板規規範裡
: 所附證據:(完整貼在下方,或以附件方式轉錄文章並編號)
: 如附件
-----------------------------------
首先感謝Into版友跟eagle版主兩位也都確實是該遊戲的玩家。
也更感謝兩位都有長期在經營該遊戲,不論是各項討論或是心得,我去Pa版停留的時間
雖然不是很多,但是很多事實擺在眼前。
由於Into版友的禁言時間已經超過了。小弟我沒法幫你在當下救濟,但是我個人的見解
如下。
建議裁決: 不予禁言水桶處分。
理由: 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這狀況在法治社會中是必然產生的現象。
Into版友優異的整理網頁能力跟法意識概念實乃Ptt之幸。說不定更是他在公司
裡或學生時期扎實的訓練養成的實力。
今天這個資訊發達及爆炸的時代,遊戲上更是如此,舉凡一堆開實況主的人
其ID/角色職業/技能/配點/裝備皆是可以在任何時候被普羅大眾在網路上所
發見所觀賞。但是他/她們就不怕遇到被人指點使用外掛程式等違反遊戲內容
嗎?
今天也給予Into版友一點小小意見,其實以身為版友的身分去看的話。
你精美的GOOGLE示範也是很有機會被認為是在教導其他人運用此手法去查人
遊戲ID或是可能是其ID的發文發言內容。這一點連我都想跟你討教這些Google
的流程圖要怎麼做了XD
當然e版主也必須一起看看。I版友所做的事其實我們每個人也都會做。
只是在於手法及顯示上可能沒有他這麼仔細又完整。
至於I版友跟那位遊戲ID的人的糾紛或是法律上的接觸狀況就不是我個人
可以多做想法或決定的了。
I版友別太介意e版主的排版了,他上班還願意用手機去回文回信。
劣者如我是絕對不開手機處理這樣子的事務的。Moptt用來推文跟貼圖就很夠用了
那我如果回到你的信我大概更汗顏XD
補充:使用任何程式協助進行遊戲,只要遊戲代理公司沒有明確進入指責指涉。
其實我們玩家也只能徒呼負負。就像我玩天堂這老遊戲從以前到現在。
遊X橘X公司總是一直講"希望"玩家不要使用不明程式進行遊戲。
但是希望終究沒有什麼嚇阻力。要鐵血嚴查這對公司來說也不是什麼問題。
只是一道公司內部公文的下令而已。
在這個手遊時代,我們使用電腦進行遊戲的人越來越少。又有次世代主機
不斷的進化。劣者我不敢說自己見證了多少時代,多少遊戲的興衰。
但我正是在這個流程之中的人,相信也有人與我一樣。
補充:2 I版友的法意識觀念還蠻豐富的,不知是否是法學系所相關或是
法律從事人員(Ptt臥虎藏龍我知道)也請您不吝給予劣者指教。
我也曾因為一個憑印象的推文(我人不在現場)
就因此必須花費時間精神去地檢署。
雖然結果是和解了(因為對方及家長跟我實際面談後發現誤會)
但還是會有很多看了就討厭的聲音。偏偏我又不走假道德/假高尚/假掰
路線,因此司改會將要修正的法條對很多網路使用者是保障,對某些人
叫做剝奪。要說愛用該法的人玻璃心嗎?還是要說被用的人忽視它法?
大家在使用推文或是貼文時,還是多多注意一下。
希望I版友跟e版主可以接受我的小小意見以及分享。
也再次感謝兩位在遊戲看板使用者權利上的用心。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4.90.17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ub_GOnline/M.1492231016.A.3D8.html
推
04/15 16:16, , 1F
04/15 16:16, 1F
→
04/15 16:17, , 2F
04/15 16:17, 2F
→
04/15 16:18, , 3F
04/15 16:18, 3F
→
04/15 16:19, , 4F
04/15 16:19, 4F
→
04/15 16:19, , 5F
04/15 16:19, 5F
→
04/15 16:20, , 6F
04/15 16:20, 6F
→
04/15 16:21, , 7F
04/15 16:21, 7F
→
04/15 16:22, , 8F
04/15 16:22, 8F
→
04/15 16:23, , 9F
04/15 16:23, 9F
→
04/15 16:23, , 10F
04/15 16:23, 10F
→
04/15 16:24, , 11F
04/15 16:24, 11F
→
04/15 16:25, , 12F
04/15 16:25, 12F
→
04/15 16:26, , 13F
04/15 16:26, 13F
→
04/15 16:26, , 14F
04/15 16:26, 14F
→
04/15 16:27, , 15F
04/15 16:27, 15F
→
04/15 16:28, , 16F
04/15 16:28, 16F
→
04/15 16:29, , 17F
04/15 16:29, 17F
→
04/15 16:30, , 18F
04/15 16:30, 18F
→
04/15 16:31, , 19F
04/15 16:31, 19F
→
04/15 16:32, , 20F
04/15 16:32, 20F
→
04/15 16:32, , 21F
04/15 16:32, 21F
→
04/15 16:33, , 22F
04/15 16:33, 22F
→
04/15 16:33, , 23F
04/15 16:33, 23F
→
04/15 16:34, , 24F
04/15 16:34, 24F
→
04/15 16:35, , 25F
04/15 16:35, 25F
→
04/15 18:17, , 26F
04/15 18:17, 26F
→
04/16 14:35, , 27F
04/16 14:35, 27F
→
04/16 14:36, , 28F
04/16 14:36, 28F
→
04/16 14:39, , 29F
04/16 14:39, 29F
→
04/16 14:41, , 30F
04/16 14:41, 30F
→
04/16 14:43, , 31F
04/16 14:43, 31F
→
04/16 14:45, , 32F
04/16 14:45, 32F
→
04/16 14:47, , 33F
04/16 14:47, 33F
→
04/16 22:15, , 34F
04/16 22:15, 34F
→
04/16 22:15, , 35F
04/16 22:15, 35F
→
04/16 22:16, , 36F
04/16 22:16, 36F
推
04/16 23:39, , 37F
04/16 23:39, 37F
→
04/16 23:41, , 38F
04/16 23:41, 38F
→
04/17 00:21, , 39F
04/17 00:21, 39F
→
04/17 00:22, , 40F
04/17 00:22, 40F
→
04/17 00:22, , 41F
04/17 00:22, 41F
→
04/17 01:07, , 42F
04/17 01:07, 42F
→
04/17 01:08, , 43F
04/17 01:08, 43F
→
04/17 01:10, , 44F
04/17 01:10, 44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6 之 6 篇):
Sub_GOnline 近期熱門文章
PTT遊戲區 即時熱門文章
104
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