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BB_online版主OP5656判決失當
以附上相關文章
這篇文章主要違反兩條規定
(2) 請勿發表抱怨任何辣椒或玩家行為、交易或張爸、18禁、推銷等文章(含
標題)
第七項 請勿出現鬧板文或讓文章被噓達到X3。(未爬文之文章視為鬧版文)
板規都有註明 這兩條無論是哪一條
違規後視情況嚴重與否 給予劣退
基於一罪不兩罰 我依照a-7 請勿出現鬧板文或讓文章被噓達到X3
給予水桶30天+文章劣退
理由如下
由前篇原文 此文章內容不論是以前或現在 屬於小白文
何謂小白文 內容含挑釁 臭嘴等等行為的文章
此類文章從以前 就是不為版友所接受之文章
請問 po這種文章不就是刻意來討噓?
討噓即等於鬧版
再來
→
04/28 14:08,
04/28 14:08
這是在板上的大怒灌裡的文章
刪文後馬上推文 是在挑釁版規?
原則上 刪文後 板主視情況可給予不處分
但這類情況 我判斷為重大情況 若輕判
之後版友若都照此情況逃避版規 則版上大亂
所以依照a-7
違反第七項:由板主自由心證給予刪文、警告或7日~永久水桶的處理,
其中嚴重犯行者,水桶30~永久水桶+劣退
其中並無刻意水桶此版友
實在是違規情形重大 必須做此處理
p.s 附註說明
第七項 請勿出現鬧板文或讓文章被噓達到X3。(未爬文之文章視為鬧版文)
並不是指說文章沒有到x3就不會被處分
這條在板上 前版主也已說明過
板主可視情況嚴重與否 給予適當處理
還有 若還有疑問 申訴可向其他兩位板主申訴
我並沒有收到其他兩位板主的討論信
是否不合程序?
請小組長審查 辛苦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42.8.39
→
05/02 22:46, , 1F
05/02 22:46, 1F
→
05/02 22:48, , 2F
05/02 22:48, 2F
→
05/02 22:48, , 3F
05/02 22:48, 3F
→
05/02 22:49, , 4F
05/02 22:49, 4F
→
05/02 22:51, , 5F
05/02 22:51, 5F
→
05/02 22:51, , 6F
05/02 22:51, 6F
→
05/02 22:52, , 7F
05/02 22:52, 7F
→
05/02 22:53, , 8F
05/02 22:53, 8F
→
05/02 22:54, , 9F
05/02 22:54, 9F
→
05/02 22:54, , 10F
05/02 22:54, 10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2 之 3 篇):
Sub_GOnline 近期熱門文章
PTT遊戲區 即時熱門文章
10
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