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申訴] BB_online版主OP5656判決失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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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xppig (XP小豬)時間12年前 (2012/05/02 22:00),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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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申訴.  ̄ ̄ ̄ ̄. 看板群組:G_Online. 申訴人:xppig. 申訴看板/板主ID:BB_online/OP5656. 認定或處分之事由、內容:(事實發生經過). 我前幾天在該版發表了一篇與遊戲玩家對話的文章. 內容並未謾罵以及侮辱他人 結果版友不喜歡該篇文章風格 就一片噓聲. 我發文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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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10→)留言1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OPOP5566 (op求敗)時間12年前 (2012/05/02 22:39),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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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附上相關文章. 這篇文章主要違反兩條規定. (2) 請勿發表抱怨任何辣椒或玩家行為、交易或張爸、18禁、推銷等文章(. 標題). 第七項 請勿出現鬧板文或讓文章被達到X3(未爬文之文章視為鬧版文). 板規都有註明 這兩條無論是哪一條. 違規後視情況嚴重與否 給予劣退. 基於一罪不兩罰 我依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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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1推 0噓 2→)留言3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ganbaday (低調)時間12年前 (2012/05/04 11:51),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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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發經過:. 使用者x 某於板上發布文章後自刪,O 版主認定該文違規,水桶並補劣,. 使用者不服上訴。. 爭點:. 是否鬧板. 說明:. 1.溝通程序只要有溝通過即可. 2.版規7: "請勿出現鬧板文或讓文章被噓達到X3。(未爬文之文章視為鬧版文)". 依字面意義,構成要件以下三者任一即違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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