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魔獸世界WOW板 板主Induction 判決不當

看板Sub_GOnline作者 (伊西爾丁)時間13年前 (2011/12/07 18:49), 編輯推噓3(3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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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申訴  ̄ ̄ ̄ ̄ 看板群組:G_Online 申訴人:Ithildin 申訴看板/板主ID:WOW/ statue/Induction/s91812/ganbaday 認定或處分之事由、內容:(事實發生經過) 板主公告中KUSO文為鬧板警告一次 而板規中並無鬧板累犯條款以及警告/提醒累犯條款 莫名的出現"連續犯加倍"因此造成本人水桶時間多一周 不服之理由:(爭點、沒有共識的關鍵點) 違規文章為KUSO鬧板文這點和小組長溝通中有共識 因此就是連續犯的部分有疑慮 所附證據:(完整貼在下方,或以附件方式轉錄文章並編號) ==違規原文== 作者: Ithildin (伊西爾丁) 看板: WOW 標題: [問題] 三張臉拓荒的不是很順利 時間: Wed Nov 9 17:12:08 2011 今天下午開始出團打這隻王,不知道是補師群恍神還是王狂暴機制出錯 連續被秒殺了十幾個坦克,戰鬥復活都用到全進CD了 結果剛剛打到一半突然王的右臉開始對正面的臉發出攻擊,請問這是怎麼回事? 我想聯絡GM詢問,可是等待時間要三周...... ==板主公告== #1Eta5UGt (WOW) [ptt.cc] [公告] 藏寶箱事件板務部分總懲處 因此,鬧板期間刻意轉錄者(甚而假標題者)妨礙看板運作以鬧板論,水桶一週; 至於起鬨擦邊球的鬧板則警告,搞笑湊熱鬧而無惡意的,表面上無違規就當閒聊而不管 簡單講,引戰+鬧板=桶,單純鬧板(發廢文、kuso惡搞文..etc)=警告 ●17641 3711/09 Ithildin □ [問題] 三張臉拓荒的不是很順利 ┌─────────────────────────────────────┐ │ 文章代碼(AID): #1EkaFhSw (WOW) [ptt.cc] [問題] 三張臉拓荒的不是很順利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WOW/M.1320829931.A.73A.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18 Ptt幣 │ └─────────────────────────────────────┘ 1-a 警告 連續犯 一周 併前次 兩周 文章砍除 ==溝通紀錄== 作者 ganbaday (低調) 標題 Re: [問題] 原來等了一個月 時間 Wed Dec 7 12:28:39 2011 ─────────────────────────────────────── : 組長抱歉打擾了 發現個小問題 : 該標題我是首發文章者 本篇是Re:應不是我的文章 : 我記得我修過一次文 但是沒有回應 咦 是我抓錯了,那篇是fron貼的kuso鬧板文 你的只有四行字,不過結果一樣,都是時事梗kuso鬧板文 -- : : ●17641 3711/09 Ithildin □ [問題] 三張臉拓荒的不是很順利 : : 1-a 警告 連續犯 一周 併前次 兩周 文章砍除 : 這部分請問連續犯是指引戰連續犯嗎? : 依照公告前述應是KUSO離題... : 板規3.a為水桶累積加重 並沒有提到警告以及提醒的情況 : 以往判例有引戰累犯加重處置 但是應該沒有因此就連其餘違規都一併計入吧? : a. 被水桶者,初犯一週,再犯加倍,三犯永久。 :   板主得以視犯行情況直接給予永久水桶的判決。 : 組長來信中的文章是Re:回文而非我的原始文章 : 是我這篇被視作引戰所以累犯條款下去嗎? 不,有引戰+鬧板的話就是直接水桶而非警告了 這個怎麼算的我丟信去問,之後回答你 -- 其餘信件往來為組長誤複製到該文章回應者之判決與本案無關 而板規1.a中只有引戰部分強調連續犯條款 3.a則是水桶累犯加重 和提醒/警告無關 因此並不適用本案 一. 文章內容準則 a. 發文推文時嚴禁人身攻擊、語帶髒字、鬧版。 不管你是指名道姓也好,明褒暗貶也罷,刻意討戰者同罪,惡意造謠者亦同。 違者水桶一週。 (此規定由板主主觀判定) 引戰相關連續犯加重處分, 刑期為原刑度兩倍. 三. 罰則 a. 被水桶者,初犯一週,再犯加倍,三犯永久。   板主得以視犯行情況直接給予永久水桶的判決。 ========================================================== 未依照申訴程序者不受理 文章標題請改:[申訴] xxx 板 yyy板主 zzz(主旨) -- ●蛤?!我要關閉黑暗神廟‧‧ ′‵〉〈 耶穌說:當你的左臉被打了#)_( ε(# #○o 就讓你的右臉去打中間臉。 φ樹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5.61.199

12/07 20:18, , 1F
說真的我看每一個判決都不是一天兩天就能搞定的
12/07 20:18, 1F

12/07 20:19, , 2F
而且彼此之間還要衡量公平性或者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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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7 20:19, , 3F
整件事情牽涉的案件和人數甚廣
12/07 20:19, 3F

12/07 20:20, , 4F
不懂為何有人認為這些判決能在短時間就處理並討論完
12/07 20:20, 4F

12/07 20:21, , 5F
而且還要求百分百完美 就算是平時一週一桶或兩桶 也難免有
12/07 20:21, 5F

12/07 20:22, , 6F
疏忽 何況是一次處理一整批案件與事務 豈有可能一次全無暇?
12/07 20:22, 6F

12/07 20:22, , 7F
囧 原PO打擾了..忽然發現一該推在別篇比較適合
12/07 20:22, 7F

12/07 20:24, , 8F
其實申訴過就知道 如果是想打發申訴者 又或者案由單純
12/07 20:24, 8F

12/07 20:25, , 9F
一兩句話就能結束 但要是有值得探討的地方 或需要大量舉證
12/07 20:25, 9F

12/07 20:25, , 10F
雙方甚至三方就得信件來去甚多 原PO這次或許會有同感吧
12/07 20:25, 10F

12/07 20:46, , 11F
時間表是小組長自己訂出來的,先搞清楚再來講有的沒的
12/07 20:46, 11F

12/08 07:41, , 12F
搞不清楚狀況 連文都推錯篇zz
12/08 07:41, 12F

12/08 07:42, , 13F
自己說多久內要處理完的 還有空去別的組務板大戰使用者
12/08 07:42, 13F

12/08 07:42, , 14F
自己去看 L_PTAvenue 有15篇呢
12/08 07:42, 14F
所以我這篇完全是根據板規 根據公告 依法行事 對於該文章是不是判定"搞笑湊熱鬧而無惡意的"我就懶得堅持了 反正我知道有個前板主對我有意見針對我 這樣子審理需要多少時間? 板規就沒有加重處罰啊 ※ 編輯: Ithildin 來自: 114.45.61.199 (12/08 10:13) ※ 編輯: Ithildin 來自: 114.45.61.199 (12/08 19:59) ※ 編輯: Ithildin 來自: 114.45.61.199 (12/08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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