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SD-GundamOL terry750510 不服判決0805
事發經過:
申訴者a某檢舉兩個案子,版主均受理而未駁回,但僅宣導而未懲處,a某不服上訴
爭點:
1."口氣惡劣之文章與推(噓)文(含蔑視、酸、刻意釣魚)"之標準?
2."無意義的連噓"之標準?
說明:
1.首先是apsol案,首先我必須要說,板規是白紙黑字,代表執行時的底線,
但版主群的【標準】並不一定要完全相當,可以在認定上有一定的彈性,
只要合理範圍(依法理、依常識,符合板規字面上的解釋),標準統一就是OK的了
那麼此案我必須要釐清的是,這裡的口氣惡劣是否單論不雅言詞而已,
還是有對象才不能~ 也就是說講話難聽都不行呢? 還是對著特定對象講話難聽才不行?
前陣子MABI板有類似事件,當時的立法精神是禁止不雅言詞,
也就是罵空氣也不行(現已經沒有該條板規,所以只是歷史案例)
由於SD板規並沒有明文講,故組務在此引用歷來判例,觀察板規處理之方式
(只抓這任版主群任內,前版主的不計)
無論是6/8該公告之前的判例
→ jungkuang :您不就要一句"林杯歪刮" 而已不是嗎? 04/08 23:57
→ jungkuang :您很奇怪~逼人學狗吠,又不准狗撒尿~ 04/09 00:02
針對某樓鄉民
噓 truthseeker :現在是怎樣 沒有50字 沒有圖 都可以發文了喔 04/27 08:40
噓 truthseeker :又不是每個人都跟樓上一樣閒到發慌 詳看廢文 04/27 10:16
針對發文者
或者6/8該公告之後的判例
噓 beyond1000:未看先噓 07/09 12:08
→ beyond1000:你當你個版? 07/09 12:09
針對發文者
噓 beyond1000:未看先噓 當你個版? 洗文章? 07/09 12:55
針對發文者
→ truthmask:真是弄臭這個板 07/09 13:07
針對發文者
噓 superterry:干我屁事 07/09 13:15
針對發文者
噓 Karter:欸 我想知道你到底算老幾啊? 07/09 12:31
針對發文者
噓 bioyfeng:干我屁事~ 看板當個版很好玩??? 07/09 17:03
針對發文者
噓 truthmask:喔喔 是你啊 補噓 吃XX去吧 07/13 06:59
針對發文者
噓 fstray:怎麼還有臉在這裡出現阿... 07/13 08:51
針對發文者
→ JasonBorn:樓上去掛你的機啦 韓版關你屁事 滾邊去吧 07/14 10:14
針對樓上
推 vump:13本來就不是正常人 07/28 18:56
針對某軍團(疑似)
共通特點都是,這帶有惡意的語氣,都是有目標性針對受害者的
也就是說罵空氣是OK的,被懲處的都是有針對其他人才會懲處
雖說經查以前版主群曾有"針對不特定對象"也判罰過的記錄,
但6/8之前的判例已足以認定現任版主群採取與先前版主群不同之標準。
而此次事件確實是版主上任以來首例
→ apsol :看到中尉就讓我想到最強戳戳 戳你媽的逼 06/02 11:38
對象是不使用PTT的玩家"最強戳戳",除非這位玩家跳出來檢舉,
否則其對象根本跟空氣沒兩樣,只能算是爆粗口而已
當然,檢舉者a某也不是受害者,因此此類僅攸關個人權益的案例是不具檢舉資格的
再加上,版主群也的確在7月份時,數次針對所謂的"黑特口氣"
(也就是沒人身攻擊但口氣惡劣),做了諸多宣導與公告,後續也確實依宣導內容執行,
可見此政策是具有相當一致的標準,而且有計畫地長期付諸實行,引導看板管理方向,
並非刻意對申訴者之檢舉案做消極處理,因此組務對此部分判決
駁回申訴,維持版主原判,並請版主群繼續加油,堅守公平的這條線
2.關於第二個連噓案,我首先必須要教育一下版主...對於檢舉案,要查證是否為真阿!
qrwtey的連噓並不在#1E5mS6If當中,而是在#1E5zoXHC...(害我多找好久orz)
那麼此案,板規只有少少【無意義的連噓】幾個字,由於任內沒有前例,
算是初次設立標準,所以在此次公告之後,關於連噓有了明確標準,
但此案在沒有固定標準的前提下,理應依法理、依常識、依一般社會通念來認定,
衡量兩位被檢舉者之噓文----
噓 qs90854 : 07/09 12:10
噓 apsol : 07/09 12:12
噓 qs90854 : 07/09 12:40
噓 qs90854 : 07/09 12:42
噓 qs90854 : 07/09 12:51
噓 saint05 : 07/09 13:16
噓 qs90854 : 07/09 13:18
噓 truekira :挑戰XX 07/09 13:43
噓 qs90854 : 07/09 13:45
噓 s90413k64 :廢 趕快改版不是很好 07/09 13:46
噓 qs90854 : 07/09 13:47
可說是相當靠近的時間內噓了一小排
而另一位qrwtey,則更分散些
無論一小排或者更分散,按常識都遠遠不會達到"亂板"這麼重的程度(一個月起跳算很重)
就算推三字經都沒有一個月了,所以的確不能在沒有明確標準之前判亂板。
但是,先看一下這條板規的由來,也就是 #1AZvG_hZ
~~~~~~~~~~~~~~~~~~~~~~~~~~~~~~~~~~~~~~~~~~~~~~~~~~~~~~~~~~~~~~~~~
開分身加上空白連噓,原本應該視同亂版處置,
但是念在版上第一次發生加上亂版懲罰頗為嚴重,故以2-3處理
~~~~~~~~~~~~~~~~~~~~~~~~~~~~~~~~~~~~~~~~~~~~~~~~~~~~~~~~~~~~~~~~~
我的想法也差不多,即使板規沒有明確幾次算亂版的標準,判亂版稍嫌過重,
但板規還是有寫那條,若一點刑罰都沒有,那#1AZvG_hZ公告不就形同虛設...
這樣多次沒內容地連噓,卻因為是首例而僅有警告,也實在不符合比例原則,
至少應比照 #1AZvG_hZ 的程度,以2-3處理。因此,組務判決----
發回更審,不需以亂板論,但至少須以2-3略施懲處
(僅針對此初次個案,以後相似案例則依造貴板公告之標準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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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串懲處名單,也是老樣子,有漏的有多的來信
tactical前版主雖被招喚才跳出來說明,但卸任版主仍非當事人,
組務事件中僅有申訴者與現任版主這兩種身分才是當事人,
為維護組務秩序,只要組務沒提出要求,除上述兩者之外均禁止發文,
否則雙方提到誰,誰就跳出來那還得了... 該文鎖定處理,tactical水桶3天以示警戒
→ freedom0135:不想容忍就不要來這個版阿 腦袋有____ 08/05 10:58
警告
推 apsol:好噁心 08/05 11:36
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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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2.1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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