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不服NSwitch版之水桶已刪文

看板Sub_GConsole作者 (憂鬱十月)時間4年前 (2019/12/24 14:56),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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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改口說一罪列數證? 又改口“依這些證據認定你違反板規,亂板這一個違規行為”? 你用版規2-2去罰亂版違規???版主你真的有看版規嗎? 還有你所謂的證據 (把我前一封信貼上,貼到 是我就買PS4,純粹個人建議,版主你有問題嗎?) 版規2-2限定“本條檢舉人僅限當事人”,版主把不同日期,毫無關連的推文內容,以及 不同檢舉案的無罪證據,擅自併合成一案以自己的主觀變成違規,這違反台灣法規! 版主你知道什麼叫憲法嗎?以上回覆充分顯示出版主又再次的把自己的主觀凌駕於台灣憲 法上! 我就舉一個簡單易懂的例子來反駁你,身為台灣人在任何場合舉台灣國旗合法合理吧?但 是在國際級運動比賽現場舉台灣國旗,結果被警察保安警告被搶國旗被趕出場,理由是你 在鬧場,在製造混亂,我們場內有許多人不爽你舉台灣國旗。這違法違憲行為跟版主的判 決一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5.165.8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ub_GConsole/M.1577170603.A.CDD.html
文章代碼(AID): #1U0RQhpT (Sub_GConso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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