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老掉牙的過水問題

看板MJ (麻將)作者 (香港3345678)時間7年前 (2018/01/11 13:37), 編輯推噓50(500167)
留言217則, 7人參與, 7年前最新討論串14/14 (看更多)
其實戰來戰去,這問題也不會有正解,就跟你主張孟子性善說還是,荀子的性惡說 類似,過水派也是兩種, 其一”過水動機論”者主張,是我兄弟者都過,是我仇人者皆湖,怕有爭議,規定摸了 才能解過水,或是不准過, 其二是”過水程序派” ,也是我主張的 ,解過水只要是摸了再打,管你有沒進去攪一攪 ,程序上就已經完成解過,攪一攪對我這種程序派的沒啥意義,但是對動機派的可就 看不過去了,沒去攪一攪被它人看出來,認為只胡仇人不湖兄弟?阿是怎樣?出老千? 這種人你跟他講不通,搞得最後每次想過水都要進去攪一攪,有意義哉? == == == == == ======== ======= 這問題我想也不會有共識解,過水算小事,我把它擴大成今天開車撞死人好了, 法官你怎判? 殺人動機一派認為,你是蓄意還是過失? ,台灣目前法律也是此傾向, 為了掩蓋成過失,就趕快隔壁拿杯威士忌灌下去,掩蓋成過失,誰知道說不定策畫很久了? 殺人程序派認為,人就是死在你手裡? BJ4,就進去牢裡關,管你是煞車失靈還是酒醉, 還是其他543。 做個結論:攪一攪就相當於是拿威士忌來喝,聽得懂我弦外之音的,就自己觸類旁通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3.46.11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J/M.1515649027.A.A9C.html

01/11 13:56, 7年前 , 1F
規則派最大的問題是,每家規則可能還不太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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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1 14:13, 7年前 , 2F
每個人都嘛是規則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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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1 14:14, 7年前 , 3F
你我他 都有自己ㄧ個認同的規則 但都大同小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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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1 14:15, 7年前 , 4F
牌桌四咖 很難一致 而且特別情況也少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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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1 14:15, 7年前 , 5F
大家才能這樣ㄧ直同桌打牌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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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1 14:42, 7年前 , 6F
同意規則派跟解釋派,在實務上真的會出現分歧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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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1 14:42, 7年前 , 7F
很少。但是最近討論的這個例子就是一個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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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1 14:43, 7年前 , 8F
其實我在想 解釋派的精神在於能掩飾過水事實 但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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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1 14:44, 7年前 , 9F
真的遇到一個白目過水又不掩飾(摸牌直接打出)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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樣我能不能抓他詐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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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可以 那才有分兩派的意義 如果不行 我覺得就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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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規則不同的規則派而已X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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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來回答你,1. 不行抓詐胡,不過我前面有說,這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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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解釋派最容易被詬病的地方。要自圓其說的方法只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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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當作有摸牌就是有攪一攪這個說法。即使沒靠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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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你要說解釋派也是規則派也沒差。分別之處在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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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釋派基於一個大原則(不能被抓到)的前提下,根據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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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狀況的處理都是基於大原則推理而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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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1 14:48, 7年前 , 19F
規則派則不是,每一種狀況的處理方式都是不同的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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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每一家規則派,每一種情況,都有可能有不同的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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譬如,有其他人眼牌時,自己可不可以過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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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釋派基於不能被抓到,每一個解釋派都會跟你說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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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規則派就有可能跟你說不行,或可以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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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我上一篇推文講的兩個牌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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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5677東東東,過水7,碰起來打6聽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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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5677東東東,過水7碰起來打東繼續聽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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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釋派一定會跟你說兩個都不算過水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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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規則派在這兩個牌型就有可能有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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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第一行推文才會說,規則派的麻煩在於,每一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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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1 14:52, 7年前 , 30F
的規則可能還有些微差異,真的要萬無一失。一個是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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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水,另一個只好所有牌型都先問清楚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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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1 14:53, 7年前 , 32F
我還真的碰過有人主張 MIGI可以過水的,只是接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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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了之後不能算MIGI台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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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1 15:01, 7年前 , 34F
我以為解釋派的精神要在於能解釋,而對於不能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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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情況應該就要算詐糊才對啊 為什麼摸牌不靠不掉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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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打出去還能幫他解釋成因為摸了就有換牌的可能 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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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算完成解過水 這點實在令人好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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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1 15:03, 7年前 , 38F
就像有人眼牌或是嗆咪都不能過水 因為會被發現而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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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1 15:03, 7年前 , 39F
無法解釋,那既然可以因為別人眼牌而抓你過水,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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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138 則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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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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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1 23:14, 7年前 , 179F
應該是說我只是想推廣過水跟作弊無關這件事啦XD 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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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1 23:14, 7年前 , 180F
我也只敢在親友場這樣玩 去外面跑場還是一切從嚴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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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1 23:14, 7年前 , 181F
心為上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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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1 23:25, 7年前 , 182F
你可以看看我在19180那篇講的,如果你可以確認牌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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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1 23:25, 7年前 , 183F
上的其他人都不會有任何作弊行為,那很多規則確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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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必要。但是如果你無法確認,那透過這些防弊的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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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可以一定程度保障你的荷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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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1 23:28, 7年前 , 186F
我知道很多規則是為了防弊 但過水這件事情就讓我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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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1 23:28, 7年前 , 187F
得一直遊走在作弊邊緣 就像你之前回的:過水如果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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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1 23:28, 7年前 , 188F
作弊,那抓到應該不是包而已,是拒絕往來。但實際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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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1 23:28, 7年前 , 189F
並沒有人會這樣做,甚至還一直討論如何過水不要被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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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1 23:28, 7年前 , 190F
現,這樣過水真的算作弊嗎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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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1 23:33, 7年前 , 191F
這邏輯很妙 可以反過來說:要是過水不算作弊,那又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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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1 23:34, 7年前 , 192F
必要討論如何『不被發現』?更進一步來說,又何必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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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1 23:35, 7年前 , 193F
要『解除過水』的規則?何不直接允許過下家胡上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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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1 23:40, 7年前 , 194F
L大 我沒有覺得過水不能被發現啊,至於為什麼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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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1 23:40, 7年前 , 195F
直接過下家胡上家,我認為就只是一種規則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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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1 23:50, 7年前 , 196F
其實這是因為現在大家都想當好人,不想牌桌上弄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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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1 23:50, 7年前 , 197F
很難看,翻桌之類。所以即使非常懷疑桌上有人串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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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1 23:51, 7年前 , 198F
大部分人的做法只會說這醬打完不打了而已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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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1 23:54, 7年前 , 199F
而且如果之前所說,作弊這件事情已經超越了賭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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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1 23:55, 7年前 , 200F
所以不太是"賭局規則"可以處理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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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1 23:55, 7年前 , 201F
譬如A抓到B打18張,A瘦弱矮小B人高馬大 或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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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1 23:55, 7年前 , 202F
A人高馬大,B瘦弱矮小。結果一定是不同的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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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2 00:00, 7年前 , 203F
oca大 我是回應你前一句推文 『甚至還一直討論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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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2 00:01, 7年前 , 204F
過水不要被發現』
01/12 00:01, 204F

01/12 00:38, 7年前 , 205F
哦哦 L大我那句話是在說覺得過水是作弊的話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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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2 00:38, 7年前 , 206F
還能討論怎樣不被發現啦 因為我覺得過水不是作弊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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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2 00:38, 7年前 , 207F
以我覺得去定義怎樣算解過水很ok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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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2 00:50, 7年前 , 208F
我知道啊 我只是換個邏輯方向去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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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2 00:51, 7年前 , 209F
『過水被視為作弊 所以才需要討論怎麼不被發現』
01/12 00:51, 209F

01/12 00:52, 7年前 , 210F
這樣說也挺合理的啊 不對的事才要想法子掩藏嘛XD
01/12 00:52, 210F

01/12 07:25, 7年前 , 211F
這樣有合理嗎XDDD 那以後是不是也可以討論怎麼掩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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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2 07:25, 7年前 , 212F
打18張 怎麼掩藏串賭 怎麼掩藏隨便拿四張廢牌暗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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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2 10:49, 7年前 , 213F
當然可以啊 你有本事掩藏起來 別人就拿你沒轍啊XD
01/12 10:49, 213F

01/12 13:07, 7年前 , 214F
當然沒被發現就沒輒啊 但也不見版上有這類的問題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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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2 13:07, 7年前 , 215F
論出現啊XD 而且有人過水事後講出來 大家也還是會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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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2 13:07, 7年前 , 216F
續跟他打 但有人詐賭事後講出來 難道你下次還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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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2 13:07, 7年前 , 217F
跟他打?
01/12 13:07, 217F
文章代碼(AID): #1QLlW3gS (M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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