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申訴] WOW 板 BigCat處理違規判決不當一併回應
共 10 篇文章

推噓13(13推 0噓 52→)留言65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Induction (孤鴻海上來 池潢不敢顧)時間13年前 (2011/12/15 04:54),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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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長來信詢問願不願意就此討論發表意見, 所以我大略回一下.. 一、連續犯這個名詞是不精確的.. 全名是引戰連續犯.. 所以把引戰連續犯解釋成短時間內連續違規就加重是曲解.. 加重的是連續引戰行為而非連續違規行為, 這兩者是不同的.. 譬如討論案例中 AB3805的連續拼音文違規就沒有額外裁罰.. 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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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5(5推 0噓 28→)留言33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BigCat時間13年前 (2011/12/15 13:33),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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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6/2011 3:17 更新]. 「接任的板主需要一些手段來方便做事身為前任板主理當鼎力配合」. 這句話,說真的讓我胃痛一個下午。. 我沒想到花幾天去收你們的爛攤子,你的回應可以酸到這個地步。. 被st申訴就算了,還要被你說得好像很會找手段。. 目的理性手段理性,這麼振振有詞?現在是誰在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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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2(2推 0噓 11→)留言13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ganbaday (低調)時間13年前 (2011/12/15 14:50),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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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感謝法務撥空指導,尤其在cp/洗文問題沸沸揚揚忙碌不堪之時,還抽空幫忙。. 我已經有了初步的見解(原來還有接續犯...),不過還是等都整理好我再做個歸納~. 目前尚缺以下人尚未發表意見/提供證據,只等到下周一,都不說就當沒意見了唷. 這裡所謂證據是指WOW板的判例,針對"一次抓到踩線兩次以上怎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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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4(14推 0噓 60→)留言74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ganbaday (低調)時間13年前 (2011/12/20 18:17),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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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來沒上站的還是沒上站,也沒有人提供新判例,那麼就開始吧~. 先歸納法務部提供的見解,套用在本次事件上統一解說:. Q1.某A違規依舊版規是水桶1個月,修新版規後將A改判1天或1年,何者合法理?. A1:無論從新從舊,也不必管什麼程序還實體,從輕就對了,但是~~~~. 刑2-行為後法律有變更者,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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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6(6推 0噓 46→)留言52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ganbaday (低調)時間13年前 (2011/12/24 13:34),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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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k,看來被紳士說對了,看來人云亦云比較多,想拿出自己想法規納者少:P. 既然沒人討論,那我就開始審理了,在開始前先糾正一個錯誤。. 也就是唯一來信的指教者 PTT法務,感謝其回答問題之餘還來組務版關心,糾甘心~. 前公告中,"不必管什麼程序還實體,從輕就對了"是錯的,程序還是要從新,特此更正~(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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