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Hattrick 版 bolam/MRight 造謠/怠職

看板Sub_GOnline作者 (95 10 23步排入伍)時間10年前 (2014/11/12 23:47), 10年前編輯推噓2(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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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抽空一下這篇.... ※ 引述《ganbaday (低調)》之銘言: : 由於我對此遊戲制度細節不明朗, : 所以我試著寫下我的分析,請雙方表達一下,我是否有誤解。 : 1.假設有 A B C D E 五個台灣玩家,都屬於台灣IP : 2.接著A球隊(A玩家)有a1 a2 a3 a4 a5 a6...球員,而B有b1 b2...以此類推 : 3.如果A將a3練到超強,被系統判定(還是人為判定?) 進入台灣的國家隊 : 4.同理,其它玩家也是,所以國家隊中有a3 c7 g2 t4 r8 z1...等 各玩家的強角 : (那如果每個玩家練很強 分數很高的都踢同一個位置怎辦 一堆得分後衛 沒守門員) 我有大致解釋過遊戲引擎的運作,雖然寫得很簡單,但是應該可以提供基本概念。 只要是台灣籍的球員就可以選入國家隊,廢柴也可以只要是台灣籍,不過不成戰力另當 別論,只有在台灣聯賽的球隊可以產出台灣籍的球員 (但是台灣籍球員產出後,可以透過出售的方法,賣去其他任何俱樂部接受訓練)。 球員入選國家隊的方法是國家隊教練手動徵召入選,國家隊教練的產生方法是投票選舉, 只要是Hattrick的玩家玩滿兩個季就可以做候選人,跟玩家國籍以及在哪個聯賽無關, 有投票權的只有主隊在該國聯賽的經理,一人一票。兩個賽季選一次。 國家隊入隊人數有限制,不能一次徵召100人大軍,徵召人選要精打細算, 如果ABCDE自由訓練,放牛吃草,確實很可能ABCDE都練中場,同一批球員全部都中場強, 那就被迫要徵召比較弱的守門、後衛、前鋒,那麼在遊戲引擎的計算, 基本就輸在起跑點了,比賽吃土機會非常大,所以要喬,同時要適時安排暗樁入場訓練, A練守門、B練後衛、C練中場、D練中場、E練前鋒,別忘記前面提過的訓練的設定, 這樣喬的過程,遊戲不叫喬,叫做國家隊戰力規劃。每個位置越多人練選擇越多, 但是最低限度只要菁訓集中訓練,類似台灣早期棒球的級訓制度,菁英集中管理, 能湊出11個強的去比國家隊,就可以保障國家隊成績。 : 然後...國家隊 跟其它國家隊也是聯賽? 輸贏會隊球員/玩家影響? 國家隊踢世界杯,世界杯兩個賽計一屆,周而復始,國教也是兩個賽季選一次, 所以國家隊教練的原始意義是負責選球員踢世界杯,輸贏只有玩遊戲爽度的差別。 但是同樣贏球有的人爽的多有的人爽的少,反之有的人幹的多有的人幹的少。 : 國家隊由誰控制? 教練怎麼出來的? 不能訓練那教練能做什麼? 代全隊是? : 就我目前對"遊戲利益"的理解。 這感覺應該不是拿裝備拿鑽石的遊戲, : 那應該就是拿排名拿積分吧,各隊伍可以比賽搶排名(世界排名還是只有台灣?) : 贏得越高的排名當然是玩遊戲就比較開心,這是各玩家的利益。 : 然後國家隊是一個集合,加入國家隊的好處是那隻球員拿到的經驗比較多, : 換言之只要被塞進國家隊,對玩家本身也是有好處的。 : 那國家隊打贏其它國家,就單純是愛國或者民族團結獲勝之類的成就感, : 類似多年前的"點點點"遊戲一直點滑鼠,然後各國比排名... 遊戲的玩家感受到的爽度,在HT基本可以分為三 1. 俱樂部利益 2. 國家隊利益 3. 是否執教國家隊 每個人心中的三者的先後順序不一樣。 把俱樂部利益放的比較重要的,爽度來自於俱樂部成機的好,那訓練計畫肯定圍繞這個 想法如果1.2有衝突,會選擇放棄2,成就1。 把國家隊利益放的比較重要的,俱樂部成機就看很淡了,甚至肯為了國家隊利益獻出俱 樂部成績(配合訓練放棄成績)。 把是否執教國家隊看的比較重要的,基本跟2綁在一起,但是當2和3有衝突的時候, ex有國教競爭者,這群玩家選3放棄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7.211.243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Sub_GOnline/M.1415807260.A.A10.html

11/13 00:00, , 1F
個人不認為 2 和 3 有什麼直接衝突的因素。
11/13 00:00, 1F
假設有一個團體G,手上的成員有眾多的國家隊備選球員、儲備球員, 這時候如果他們在國教選舉選輸了,讓對頭團體選上了,重視3的,會把手上的球員毀掉, 包括把球員開除(球員從此從遊戲消失),包括不讓球員上場接受訓練,包括廢掉球員體力 ,包括接受對國家隊利益不利的訓練,這樣對頭國教被迫只能用比較差的球員, 戰機理論上就會比原本的差,然後此時跳出來,說選我才是成績的保障, 半威脅、半指責對手執教不力,用這樣的方法重新取得政權, 在台灣PTO的團體TNP就曾經赤裸裸的幹過這樣事情,shanyu完全知情, shanyu自己在專版也間接承認過有發生過這樣的事情。 2和3還是有差別的。 ※ 編輯: bolam (42.77.211.243), 11/13/2014 00:17:30

11/13 00:21, , 2F
我只是在陳述事實,2和3有差別..
11/13 00:21, 2F

11/13 00:22, , 3F
shanyu一樓的推文請自重,已經說了只講事實,
11/13 00:22, 3F

11/13 00:23, , 4F
不要幫別人下判斷、不要用"我認為"幫別人下結論....
11/13 00:23, 4F

11/13 00:23, , 5F
不清楚這邊指的是什麼事情,另外,這也不是遊戲規則。
11/13 00:23, 5F

11/13 00:24, , 6F
請樓上推文自重..我已經說很明白我在說遊戲事實..
11/13 00:24, 6F

11/13 00:25, , 7F
不是在說遊戲規則,你不要腦補成我在說明遊戲規則....
11/13 00:25, 7F

11/13 00:26, , 8F
請自重..請不要把別人的話做不是原意的區解....
11/13 00:26, 8F

11/13 00:27, , 9F
才差幾行推文,就馬上急著幫別人的文意重新解釋....
11/13 00:27, 9F

11/13 00:28, , 10F
我實在是覺得有點無奈....
11/13 00:28, 10F

11/13 00:29, , 11F
你有話想說..你可以表述你心中的事實..但是請千萬不要
11/13 00:29, 11F

11/13 00:30, , 12F
替我說出我沒有說過的話..或是自行更改我說過的話..
11/13 00:30, 12F

11/13 00:30, , 13F
變其他意思的文句..
11/13 00:30, 1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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