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nobuonline版TAKUTO1224版主水桶不服

看板Sub_GOnline作者 (低調)時間12年前 (2012/07/13 18:21), 編輯推噓2(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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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這應該是案子最簡單,卻弄得最複雜的最高記錄了...一頁能寫完的寫了27頁 事發經過: s君於n板轉述水球內容,遭T版主水桶不服上訴。 爭點: "轉述"溝通過程,是否屬於"未經授權公佈水球" 說明: 因水球及其它都無關本案,因此不用請板主回答證據是否有誤,僅看公告後就此判決。 站規6-1-3 "未經同意,公佈與他人間之水球及信件內容"中所謂之"公佈內容", 經組務審酌字面意義及 #1AlbAmJk (BM) 之眾人意見後,個人做出的裁量, 認定"轉述"並無達到站規6-1-3之構成要件,該站規應以貼出私信或水球紀錄為限。 因此本案改判,撤銷水桶處分。 此乃組務之裁定,若板主認為有爭議,建議向板務站長板要求解釋站規, 若結果與組務認定不同,組務將遵照板務站長之解釋方向改判。 另外申訴者之主張: "先水桶才訂版規"一事,卻有瑕疵之處, 站規本身對所有看板使用者生效,做為判罰依據毫無疑義,爭議在於原本罰則未定, 但衡量三天水桶算是非常輕的懲處,組務認為沒罰則情況下以很輕的水桶懲處, 於理並無不妥,因此這部分不追究。 以下不屬於本案的判決,但仍是以組務身分對本組及下轄板主做出的說明~ 申訴者完全抓錯重點,事發過程與本案完全無關,全案爭點正如本判決所述, 就是"到底算不算公佈水球"而已。這類訴求整個歪掉的,將來若上法院會吃大虧的~ 像是: 1.該九點事發經過,都與本案無關。早餐吃什麼導致出門遲到,跟超速罰單之間, 或許有關係,但有沒有超速是一拍兩瞪眼的事情,跟早餐吃什麼並無影響。 2.申訴者情緒如何、態度如何、有沒有誠意;板主是什麼心態、是什麼動機, 也都無關,"到底算不算公佈水球"是一拍兩瞪眼的事情,根本就用不到心證的空間=_=a 申訴文中的"我認為"、"我想是"、"清算"...想太多了。腦內小劇場不用這麼多。 3.申訴者說什麼、b某回什麼、要不要聽b的話做什麼反應,都跟板主無關, 板主只負責依照板規維持看板秩序,那些都不干版主的事情, 申訴者期望"由板主說句公道話以解釋billy19板友之要求是否合理"完全不具意義, 板主不是老媽、不是法官也不是蛔蟲,B某說什麼是他家的事,找板主背書並無用處, 更何況板主也沒有這個義務... 既然板主沒這個功能,板主無論有沒有講私人身分, 她回答的內容也都不是以板主身分(板主功能只能回答你有沒有違反板規而已)。 所以教育部什麼的,那都是私人的閒聊。 用最簡單邏輯解釋: b某說你八卦要有證據 => 查板規 => 板規沒寫 => 結束 板主唯一的裁決權力,就是看人也沒有違反板規後懲處,版規沒寫的就是沒有。 4.情緒這種東西沒什麼好否認的,任誰都看得出來你並不服b某的質疑並不爽之, 那你就查個板規反駁他不就好了? 板規沒寫、法律沒寫,講八卦是要負責什麼? 不然你說看看哪條規定講八卦不涉及誹謗也要負責的? 這不是很簡單嗎? 不要這麼沒自信嘛! 有自己的想法主張就大聲說出來~ 也不用拖板主... 板主哪這麼多功能 5.這是最重點,我改判不是因為申訴者行為正確,而是我裁量這未達站規構成要件, 若申訴者是直接貼出水球內容,板主水桶一個月我都會認為合理。 申訴者 "水球內容為推文問題之延續與完整" 等主張,並無法阻卻違法, 站規說禁止就是禁止,不會因為延伸完整或沒不雅就變成沒錯, 超速就是違法,就算天大的急事都不能合理化(除非法律允許的情況,例如救護車) 最後這點跟組務無關。 申訴者有種"有爭執就把事情要弄得很清楚"的個性,在網路上這麼做真的很浪費生命, 認真就輸了,不要浪費時間,罵聲無聊然後關電視就好,我說真的。 就算找來全世界法律權威證明你對他錯,在網路上一點意義也沒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2.10.81

07/13 18:37, , 1F
感謝小組長的回覆,關於第4點我是怕若反駁又引戰到時搞
07/13 18:37, 1F

07/13 18:38, , 2F
到整件事是我策畫什麼一樣,所以才想請版主定奪
07/13 18:38, 2F

07/13 18:40, , 3F
另關於最後一段我的確是認為有爭執就要把事情弄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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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3 18:41, , 4F
我是第一次來這申訴,深怕寫不完整會影響審閱者之判斷
07/13 18:41, 4F

07/13 18:42, , 5F
,也謝謝小組長的建議,我真的不喜歡浪費時間做這些事
07/13 18:42, 5F

07/13 18:43, , 6F
但若權益受損時我認為即使耗時亦當盡力爭取之
07/13 18:43, 6F

07/13 18:52, , 7F
版主無權定奪找也沒用呀= =a 語氣不卑不亢就不會引戰了
07/13 18:52, 7F

07/13 18:53, , 8F
(所謂挑釁引戰,是指語氣態度等很嗆之類刻意引起糾紛)
07/13 18:53, 8F

07/13 18:54, , 9F
並不是引發爭執都是引戰,有時候爭吵是因為事情而非態度
07/13 18:54, 9F

07/13 18:56, , 10F
這個遊戲比較特別啦XD有些人認ID不認事的...
07/13 18:56, 10F

07/13 18:57, , 11F
我一直對版務運作不熟悉,今天從您文章學到很多 謝謝
07/13 18:57, 11F
文章代碼(AID): #1F__Qjb9 (Sub_GOnl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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