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 查詢多重ID

看板Sub_GOnline作者 (跌倒君)時間13年前 (2011/11/16 00:17), 編輯推噓5(5014)
留言19則, 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6/10 (看更多)
板主申請事項  ̄ ̄ ̄ ̄ ̄ ̄ 看板群組:G_Online 看板名稱:Maplestory 板主名單:lkkkim/shiou0909 申請項目:多重ID查詢 申請原因: 昨日水桶完一名板友後,經其他板胞來信檢舉 該板友開了另隻分身帳號繼續發文討論,雖文章及推文皆無鬧版傾向, 但行為上有藐視板規、無視水桶之意味。依然觸犯本板板規四-1分身鬧板 證據: 《ID暱稱》shadeel (小廷) 《經濟狀況》清寒 《登入次數》1369 次 (同天內只計一次) 《有效文章》112 篇 (劣:0) 《目前動態》不在站上 《私人信箱》最近無新信件 《上次上站》11/15/2011 18:54:27 Tue 《上次故鄉》140.112.218.161 《 五子棋 》 0 勝 0 敗 0 和 《象棋戰績》 0 勝 1 敗 0 和 《ID暱稱》shadel (^^) 《經濟狀況》清寒 《登入次數》91 次 (同天內只計一次) 《有效文章》11 篇 (劣:0) 《目前動態》不在站上 《私人信箱》最近無新信件 《上次上站》11/15/2011 18:53:08 Tue 《上次故鄉》140.112.218.161 《 五子棋 》 0 勝 0 敗 0 和 《象棋戰績》 0 勝 0 敗 0 和 且shadeel及shadel所發之文章為同一IP -- ˇ ˇ ╰──╯" 敢不乖,    ◤◥◥ 我放板龜咬你喔!!  > <++ イ匕 ▆◣ˋ ── V▏───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6.166.3

11/16 00:29,
覆議
11/16 00:29

11/16 00:55,
請問有無其他公告或者判例,是公告禁止水桶之後以多重
11/16 00:55

11/16 00:55,
ID發文的?? 因為4-1我看了只寫禁止分身鬧板,如果沒鬧
11/16 00:55

11/16 00:56,
的話,要有更符合的規定才行
11/16 00:56

11/16 00:57,
因為並不是所有看板都禁止水桶者分身發文,這須要有規定
11/16 00:57

11/16 00:58,
有些是分身違規直接連坐,但不違規就沒事
11/16 00:58

11/16 00:58,
(例如WOW) 有些則是分身完全不准發文(例如diablo)
11/16 00:58
目前板規是沒規定的這麼詳細,不過無視水桶等同藐視板規, 使用此條板規處罰過的僅有一位 以下節錄自 MapleStory 18. => ║ ═╣△ 關於本版 ▽║ ╰╯║ │ 3. ◆ 水桶公告記錄區 2. ◆ 10年 8. ◆ 08 1. ◇ [公告] 08/08 水桶:yaankei,mcpsmcps,shadeel … --- 文章代碼(AID): 已刪 8/02 Ovila □ [閒聊] 肥肥板包真的很黑心 Ovila,板規四-1,嚴禁分身鬧板。永久水桶。 ---------------------------------------------------------- 此人文章中很明顯是日前被桶的板胞之一, 不過不管是不是,就算不是,既然它的文章想要讓大家如此認定, 那板主也只能如他所願。 但是由於日前被桶的人數太多,沒證據證明所以也沒辦法清楚確定 此人本尊是哪位,因此只桶分身。 請被桶的大家,就算想開分身來看板,也請低調, 不用發文讓大家都知道你開分身,那這樣板主桶你還有什麼意義。 ----------------------------------------------------------------------------- 該篇被懲罰的文章: 作者 Ovila (Ovila) 看板 MapleStory 標題 [閒聊] 肥肥板包真的很黑心 時間 Mon Aug 2 00:30:21 2010 ─────────────────────────────────────── 不得不說 大家都好壞心Q.Q 看到可愛的我不小心踩扁了版龜也不提醒一聲 大哭啦!!被水桶了...... 肥肥版包都壞人啦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2.2.122 在這條板規上板主基本上都睜隻眼閉隻眼 雖然沒有明文寫清楚說不能開分身討論,但其實這行為明顯的就是無視水桶,藐視板規 依然觸犯本板板規四-1 既然被桶了還可以開分身上來討論那我何必要桶? 不過假如不是白目到被桶了還上來說我被桶了, 低調討論通常板主也不會特地去一個一個查每個人的ip,除非有人檢舉。 ※ 編輯: lkkkim 來自: 59.126.166.3 (11/16 01:22)

11/16 01:31, , 1F
雖然我很認同你的理由,但是法規要有明確性,現行條文
11/16 01:31, 1F

11/16 01:32, , 2F
只能看出"分身鬧板"會罰。從字面上是無法讓users理解到
11/16 01:32, 2F

11/16 01:33, , 3F
你修文表達的那些內容。
11/16 01:33, 3F

11/16 01:33, , 4F
麻煩請將那些"違規認定準則",明文公告後再針對公告後之
11/16 01:33, 4F

11/16 01:35, , 5F
違規者處理~~ users必須要在違規之前知道自己違規,才能
11/16 01:35, 5F

11/16 01:35, , 6F
作為依據... 因為也是有看板允許被桶者開分身的,此並非
11/16 01:35, 6F

11/16 01:35, , 7F
必然條件
11/16 01:35, 7F

11/16 01:36, , 8F
此案駁回,若公告後仍有人水桶期間開分身發言,再來申請
11/16 01:36, 8F

11/16 01:38, , 9F
了解,那既然目前沒有明文規定,此板友就先當作案例不罰吧~
11/16 01:38, 9F

11/16 01:39, , 10F
之後會在板上公告說明^^
11/16 01:39, 10F

11/16 01:40, , 11F
時間很晚了 辛苦你了XD
11/16 01:40, 11F

11/16 10:00, , 12F
l版主心苦了 我想g版主把我想說的東西都說完了
11/16 10:00, 12F

11/16 10:01, , 13F
我有特地翻過板規 這方面的定義並不清楚 所以我才安心推文
11/16 10:01, 13F

11/16 10:04, , 14F
不然這種情況下 我會認為楓板不吃無罪推定論
11/16 10:04, 14F

11/16 10:06, , 15F
只要版主認為有罪就是有罪 藐視就是藐視 這樣的話
11/16 10:06, 15F

11/16 10:07, , 16F
我是不會介意 不過未來如果有人介意就會比較麻煩
11/16 10:07, 16F

11/16 11:36, , 17F
只是開了一個不好的先例 將心比心版主沒開罰那就別砸他招牌
11/16 11:36, 17F

11/16 11:37, , 18F
囉 畢竟這類沒違規我的話也會睜一隻眼閉一之眼
11/16 11:37, 18F

11/16 11:37, , 19F
只不過分身又出事的話 那可能就很嚴重了
11/16 11:37, 19F
文章代碼(AID): #1Emf2Rku (Sub_GOnline)
文章代碼(AID): #1Emf2Rku (Sub_GOnl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