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SD-GundamOL terry750510 不服判決0728
前言:
按照目前的現況,官方公告具有絕對證據力(若要清白只能去找廠商或告廠商了),
雖然以現有的資料來判會好審許多......
不過當時並未有該官方公告的情況,所以得依照當時的時空背景~
所以這個判決是建立在 "a某只跟外掛同房,未證實有無使用外掛" 的前提下
事發經過:
申訴者a某與外掛同房,遭眾人攻訐,於是欲以此文做澄清,
版主認定其未具澄清效用反而具推崇外掛性質,因而水桶之,a某不服上訴。
爭點:
1.此文是否具有澄清或反駁的成分?
2.此文是否具有推崇外掛的成分?
3.14天刑度是否不符規定或不合理?
說明:
1.我們先把該文內容分段了解之----
第一點陳述自己價值觀;
第二點說自己陪刷不檢舉+不贊同也不反對外掛;
第三點...不知道想表達什麼;
第四點講BBS使用心得;
第五點說沒用外掛但沒反駁,倒是扯到不能硬性規定玩家不用外掛;
第六點表達對前D版主的景仰之情;
第七點抱怨有人笑裡藏刀;
第八點譴責冒充自己的人
落落長好幾頁,我掃了好幾次,有關主旨的重點,真的只能抓出四行字----
【 提到被懷疑使用外掛一事 我只能說 沒有就是沒有
→ a128a128 :2.跟著一起刷 既不拍片也不檢舉
我並不會不爽外掛 相對的也沒有贊同之意 我走的是中庸之道
抓 也不錯 不抓 也不會影響到我遊戲的權益 】
先說好本判決結果,不是因為無意義部分占了99%才這麼判,這只是次因,
我必須要說的是,要澄清一件事情時就要針對事情去說明,而不是稍微帶過...
然後補充一堆無關的東西(汗),只有四行的話推文就可以了...........
2.當有人質疑他人有用外掛時,必須要證據搭配說明,使其具有合理可推測性,
之後才能以質疑的口吻懷疑他人使用外掛,這個我想大家都很熟悉了,
所謂的【反駁】或者【澄清】也是一樣阿!單說"沒有就是沒有"這只是【否認】,
必須拿出證據證明一下自己真的沒用才叫做反駁;
拿不出證據,至少也要拿出一套合理的解釋才叫做澄清...
我想用個例子會很清楚,假設我一覺醒來,身旁多了個屍體,警察懷疑人是我殺的,
我若只說"人不是我殺的",這只是否認,而非澄清或反駁,
若我要反駁,我會拿證據例如"她已經死亡3天以上,是有人後來丟我這陷害我的";
或我要澄清,我會說"我昨晚跟朋友喝醉睡死沒力氣殺人,而且不認識他...ooxx"
因此,組務認定該文不具澄清或反駁之效用,版主這部分的認定合理。
3.首先PTT遊戲群組,在我還沒接任組長之前,說不定更早在此群組創立之初,
就已經有禁止討論外掛的規定,這是一種精神意義,就跟禁止創設廠商板一樣,
是PTT屬於非商業、公眾利益導向的基礎,跟巴哈不太一樣
反對外掛是一種精神意義,就是【Anti-Cheating】也就是對作弊行為不齒的態度,
推崇公平遊戲、反對同流合污,即使是表面上說說,私下用外掛也要做個表面,
為的就是維繫討論版的正面風氣。
雖說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想法/價值觀,但這是討論區,有些話自己心裡想想就好,
就好比雖然我常常罵髒話,但我在PTT上除了幹板以外幾乎不曾打出髒字,
這是因為我重視討論區的和諧氣氛。意見交流必須建立在不違背基本精神的前提下
所以說,不是推崇/讚許外掛才叫做提倡,哪個白癡會講這麼白?
"我覺得外掛很好用,不然你咬我阿" 可能有人敢嗆這麼兇嗎? 當然不會有人這麼蠢
看板內的核心價值就是 "公平遊戲不作弊"
我知道這是表面功夫,但就連那些外掛充斥遊戲99%的看板都能做到了,何況SD
而申訴者原文表現出的態度,帶有外掛吸引人的成分,
【我沒說外掛好,我中性評價,但是我實際行動是跟著外掛多賺一些】
這完全與反外掛的精神背道而馳,間接說明了跟著外掛有賺頭,
從裡面感受到的不是反對作弊的精神,而是相反地看到藉由作弊獲利的誘因
就算心中不討厭外掛,也可以選擇不說,只要舉證說明自己真的沒用外掛就是了,
何必多說一些與看板風氣相違背的想法呢...
因此組務認定版主這部分的認定也合理。
4.14天屬於合理刑度,只要沒太誇張,都屬於版主自主權,組務不過問板務量刑標準,
申訴者原文並非直接提倡外掛的好,否則一定是直接最高刑度了;
而是間接釋放出外掛吸引人之處,量刑上來說14天算很OK的
綜合上述4點,此案版主判決合理,申訴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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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到了推文違規懲處的部分,一切老樣子,有漏的有多的請來信
gogodddd大量推娃洗板已經桶過14天了,當時的公告
『水桶14天,只包含推娃部分,若有其他違規,會在審理完之後,
跟其他違規者一起統一公告後增補』
當時沒看推娃內文,現查推娃之內文多處人身攻擊,例如"法警之恥/中二臭了嗎..."
針對g某對a某做人身攻擊部分,再桶7天
推 deathblake:原來是爽判多久就判多久...科科XD 07/29 05:05
→ deathblake:我看你爽->最低 看你不爽->加倍 07/29 05:06
推 deathblake:對對~反正我都是在酸都是在針對就是了 07/29 14:02
→ deathblake:→ asdf751013:判你14天有違反哪條版規嗎? 07/29 14:02
→ deathblake:我有說是針對A128嗎XD? 你的國文老師在你背後非常的火 07/29 14:08
這個貶低他人的程度有點超過了,警告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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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2.1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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