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SD-GundamOL版 terry750510版主 莫須有 …
前言:
組務在此先說明一下,看完整串包含所有推文後,組務還是不理解貴版遊戲的運作方式
所以那個雙人碗糕的到底可能性如何,老實說我一點都摸不著頭緒...
但觀看發文內容而言,事情經過還算明朗,因此便逕行判決,
如果遊戲方式足以改變判決結果,還請各位使用者指正~
而亂板相關證據方面,基本上相關的行為已經頗明確了,所以我就逕行判決,
若雙方認為後補證據仍有轉圜空間的話,亦可來信討論。
另外,由於六月中~七月初,期末考+搬家+好幾個大案子,
這方面我得跟各位使用者說聲抱歉,現在做這個判決,有點失去時效的感覺...
事發經過:
1.申訴者a開出一個"祭品",若有誰做到就送禮
2.使用者h拍攝影片做到該任務,a拒絕履行,理由是因為無法確切證實h完全無做弊
3.看板users議論紛紛,群起攻訐,而a亦與users爭論不休,於是鄉民暴動、秩序大亂
4.版主T以"沒證據便質疑做弊=抹黑"條款,水桶a七天,
並認為a這段期間的行為,觸犯鬧板,水桶30天
5.a不服判決,上訴組務
爭點:
1.只是說可能有,也可能沒有,算不算質疑做弊?
2.引起爭執就算亂板嗎?
說明:
1.質疑案
我想用一個我小時候的例子當說明,這會非常簡單易懂。
當我還是小屁孩的時候,晚自習結束之後,會跟一個朋友去逛超商邊聊天,
東看看西走走,聊天完就走,偶爾有買東西,但不是每次都有買,
總之每次都摸來摸去很久,於是引起店長起疑,就叫我們兩個過去...
套話啦、搜書包啦... 說要拿錄影畫面也拿不出來,最後就悻悻然放我們走,
" 我不確定你有沒有偷,我沒辦法證明你有偷,但你也沒辦法證明你沒偷 "
" 或許你沒偷,但也可能有偷" 、 "我只是合理假設"
幹他媽的,請原諒我在判決文罵髒話,但我從國中就記恨到現在,
這輩子再也沒有踩進去那家店第二次。
這種邏輯是很沒有意義的,不需要任何理由,都可以對任何人做負面的影射,
可以套用在任何情況下、對任何人都能用,也就是,有說等於沒說,白搭。
路上隨便抓一個人,對他說 "或許你沒殺人,但也可能有殺過人"
跟有沒有信用、有沒有權力質疑兩回事,這種東西講出來就會造成反感。
有確切證據,直接證據貼出來,一刀桶死;
再不然,間接證據再搭配一套合理的推論,一樣可以證明至少自己所述有所本。
將心比心,空口放話,任誰都會不爽,對無辜者的質疑 = 抹黑 = 人格傷害,
這也是我代管期間做出那些原則宣告的精神所在。
因此這方面,組務判決如下:
版主判斷合理,維持原判。
2.亂板案
亂板,顧名思義,就是"惡意引起版面的混亂",換言之,目的必須是故意、企圖搗蛋,
藉由破壞版面的秩序來取樂的行為,才符合構成要件。
(例如八卦板偶爾會有有XX之亂,故意用某個字當標題洗版面)
如果要將其他的情況納入亂板論,必須要有對應的公告來輔佐,
例如同樣違規被桶三次,就以鬧板論之類。
若僅為"針對一個議題堅持個人看法",但該看法不被多數人接受,引起極大爭議,
本質上來說只是想法比較特別,然後為自己的想法辯護,跟大家爭論不休,
這時並沒有惡意搗蛋的動機存在...
然而,假設申訴者確實無搗蛋企圖,但引發眾怒的後果,免不了導致秩序混亂,
也就是說,或許不是為了引起爭端而故意講出爭議言詞,只是為了捍衛自己的想法,
但終究造成客觀上的版面群眾衝突、版面暴動... 版主只好介入處理。
這時候比較合適的做法,應該是先行公告警告,禁止後續針對該議題繼續發言,
若公告警告後,仍執意講出一樣的爭議言詞,便可依此判定使用者是故意製造爭執,
但在警告之前,恐怕難以僅憑 "因起衝突導致秩序大亂" 便證實申訴者有鬧板之故意。
因此,這點改判如下:
警告(永久),此後再有丟出爭議話題,後續的推文持續與板眾爭執,
無論是不是故意的,只要引起嚴重的看板混亂,就視為鬧板,
並針對嚴重程度,看情況得加倍處分。
為保障使用者基本權益,討論板務不在此限,但版主公告暫停之後仍需停止。
3.其他
推無關主旨的推文是否構成鬧板? 我想這必須取決於"數量",
如果是偶爾插花推個文,其動機想必然只是吃飽太閒很寂寞,推一下表示有參與討論,
但若是到處推一樣的內容,例如雙姓教母、張爸...每一篇都要推一兩行無關的,
這時候他們就不是無心亂推,而是帶有企圖的了。
推文要導致版面混亂比較困難,也比較難構成就是~~
4.小建議
就是,管理者也是要上班上課、要陪家人、要吃飯洗澡睡覺的,
上BBS只是休閒時間能做的事情,不可能24小時拿命在拼...
可能只是太忙、正巧那陣子有事情而延遲,或者正好沒注意而已,
說"縱容"、"默認"對於沒領薪水的義工來說,帽子有點大了些~
比方說下一篇是此串的懲處,有漏掉的,只是單純的疏忽了,
提醒我就可以了,不必做太多聯想...畢竟人有失蹄,哪有吃芝麻不掉燒餅的?
有時候想太多,也滿傷人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6.231.206
推
07/07 22:03, , 1F
07/07 22:03, 1F
推
07/07 22:19, , 2F
07/07 22:19, 2F
推
07/07 22:34, , 3F
07/07 22:34, 3F
→
07/07 22:35, , 4F
07/07 22:35, 4F
→
07/08 01:48, , 5F
07/08 01:48, 5F
→
07/08 01:49, , 6F
07/08 01:49, 6F
→
07/08 01:49, , 7F
07/08 01:49, 7F
推
07/08 06:56, , 8F
07/08 06:56, 8F
推
07/08 07:51, , 9F
07/08 07:51, 9F
→
07/08 07:51, , 10F
07/08 07:51, 10F
→
07/08 07:52, , 11F
07/08 07:52, 11F
→
07/08 07:53, , 12F
07/08 07:53, 12F
推
07/08 12:46, , 13F
07/08 12:46, 13F
→
07/08 16:18, , 14F
07/08 16:18, 14F
→
07/08 16:19, , 15F
07/08 16:19, 15F
推
07/09 15:34, , 16F
07/09 15:34, 16F
→
07/09 15:35, , 17F
07/09 15:35, 17F
→
07/09 15:35, , 18F
07/09 15:35, 18F
推
07/20 12:03, , 19F
07/20 12:03, 19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2 之 2 篇):
Sub_GOnline 近期熱門文章
PTT遊戲區 即時熱門文章
21
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