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SD-GundamOL版 terry750510版主 未依ꨠ…
案件申訴
 ̄ ̄ ̄ ̄
看板群組:G_Online
申訴人:UJhsiao
申訴看板/板主ID:SD-GundamOL
認定或處分之事由、內容:(事實發生經過)
在SD-GundamOL看板中 小組長的#1Dk02kXl 公告文裡提到
2.只要本版上出現『合理且有力』的證據,而被指控者沒出面反駁,酸外掛同樣不處分,
因為被抹黑了不反駁,顯然對自己的清白不怎麼重視。
但是在t板公告文中
18026 m 6/30 terry750510 □ [公告] s41581115水桶7天
有板友因為指稱a玩家為外掛被水桶
嚴重影響全部看板板友之權益
不服之理由:(爭點、沒有共識的關鍵點)
早在6/23日的推文中 已經有眾多板友發現該玩家在正常玩家不太會進入的頻道進行
"三人常規鎖密房且長時間" 這在平常遊戲過程並不常見且有高機率是非正常遊戲行為玩家
推
06/23 09:54,
06/23 09:54
推
06/23 09:54,
06/23 09:54
→
06/23 09:54,
06/23 09:54
→
06/23 10:53,
06/23 10:53
→
06/23 14:14,
06/23 14:14
於是有了相關推文 雖然a板友在水桶中但是並沒有用其他方式證明自己的清白
而在6/28有人因為推文他是瓜瓜被水桶
明顯不符合第二點的公告 我想當初的規範並沒有以po文指控才算指控這個規定
所以推文理應可以當作對於該板友遊戲方式不正常的質疑
而在a板主的來信中提到
補充說明,因為a128a128版友是因為水桶中,而不是沒有回應
我想這不應該是由板友來承擔 既然a板友有回應 但是板主群卻沒有出現相關公告
導致其他人因為這事件被水桶 明顯有過失
之後於今日凌晨
18038 X1 7/01 terry750510 □ [認真] 代a128a128板友po文
a板友請板主代為發文澄清自己並非外掛
理應在這時間點之後還指控a板友為外掛者才應該依照小組長當初公告文第四點判罰
但是卻判罰三天前推文的s板友
這與釣魚有什麼兩樣 遭受指控之下故意不出聲或板主沒有轉達a板友意願
卻在多天之後澄清且無舉證然後判罰這段時間指他為外掛的板友
如果a板友沒有澄清 那就不應該判罰 如果他有向板主澄清 但是板主確沒有實際轉達
我想那不是看板板友應該負的責任
如此處置 難以令人信服
所附證據:(完整貼在下方,或以附件方式轉錄文章並編號)
==違規原文==
推
06/28 01:47,
06/28 01:47
==板主公告==
作者 terry750510 (歐爾杭特) 看板 SD-GundamOL
標題 [公告] s41581115水桶7天
時間 Thu Jun 30 03:55:49 2011
───────────────────────────────────────
案件處理:
s41581115版友6/28日於置底推文如下:
: 推 s41581115:http://ppt.cc/Xt60 瓜瓜EX! 06/28 01:47
根據小組長的公告﹝文章代碼:#1Dk02kXl﹞中,無相關舉證提出卻暗指特定玩家為
外掛,以版規2-2論處,服役時間:7天。
--
▁▁
▕御歐▏
▕印爾▏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溝通紀錄==
作者 asdf751013 (滄月泠)
標題 Re: 水桶釋疑
時間 Thu Jun 30 23:51:27 2011
───────────────────────────────────────
※ 引述《UJhsiao (PRIDE)》之銘言:
: 標題: 水桶釋疑
: 時間: Thu Jun 30 15:27:09 2011
:
: 推 tactical :http://ppt.cc/J(;m 06/30 08:36
: → tactical :u9010803:http://ppt.cc/nt5s 拍攝時間20110623 1407 06/30 08:38
: → tactical :6/23我記得文章中就有抓到此人在掛對戰的照片不是嗎? 06/30 08:39
: → tactical :然後對方也沒澄清.....當然因為他在水桶中~~ 06/30 08:39
: → tactical :按照此狀況下,應該算第二個標準!? 06/30 08:40
:
: 這在前幾天的閒聊已經有人提出過了
這裡我先請教一個問題,tactical版友的圖
以及ohmyych版友PO文(文章代碼:#1E0hxTkQ)的圖
並無直接「點明」a128a128是外掛,僅僅就是一張圖。
在只有一張圖的前提下,版主群無法理解此圖存在意涵,
更不知道只有一張圖就是在舉證a128a128是外掛。
版主群完全不知曉版友「只貼一張圖」的行徑是在指證a128a128為外掛,
如何發私信請a128a128版友出面澄清?
在此前提下,該版友拿小組長的公告檢舉,當然是依法辦理。
:
: 其中一張圖是我們班拍的
:
: 另外
:
: 推 freedomwing5:喔喔~~喔喔~~ "爪爪"http://ppt.cc/pVPk 06/30 09:46
:
: 這是今天的閒聊文
:
: 我想請問如果這都還不能當合理且有力的證據的話是要電磁記錄才算還是外掛名單才算?
:
在請問第二個問題,一張圖是代表什麼?
首先,如果不是有版友在在圖片連結前面打「瓜瓜」或「爪爪」,
版主群根本無從得知版友放這張圖是在舉證a128a128版友為外掛。
版主群沒有佛祖的大智慧,無法憑著「一張圖」判斷出版友想表達什麼。
第二點,一張版友在遊戲室進行遊戲的圖,可以證明什麼?
沒有相關說明:譬如時間維持多久,有無密語,又密了有沒有回,
「什麼都沒有」這算是什麼舉證?
「一張圖」是合理且有力的舉證嗎?
如果你今天有「說明」、有影片,(至少可以錄個幾分鐘),這兩項都可以列入合理的範疇
有力就更不用講了,除非你像之前的影片可以直接錄到該玩家的狀態,
不然所有的口頭舉證都不會被列入「有絕對證據能力」的範疇。
既然該圖既不合理也不有力,當然是小組長公告第三種選項。
如果你要說以圖片為例,雖不有力但是可以算為有理
版主群當然接受,但也就是回到小組長公告的第二種選項。
: 當事人無關緊要是當事人的事
既然回到第二選項,就要看被指證者的反應。
如果a128a128版友沒有回應、沒有駁斥、沒有檢舉,版主群當然不會去判罰
但問題就在於,a128a128版友目前水桶中,無法於版面上作出回應且他同時進行檢舉
版主群只能依法論處。
當然,想要解桶非常簡單,
只要被桶的版友可以拿出符合小組長所公告的第一選項的舉證:「有絕對證據能力。」
私信給版主群任一人﹝主要是我﹞
歐爾自然會去解桶。
: 噓 UJhsiao :為什麼幫著外掛a128桶人?當事人有跟板主寄澄清信請 06/30 09:00
: → UJhsiao :代發嗎? 如果沒有的話說外掛為什麼要被桶? 還是有澄 06/30 09:01
: → UJhsiao :清板主沒轉錄上來? 06/30 09:01
: → UJhsiao :如果都沒有不是應該以狀況二不處份來處理? 06/30 09:02
補充說明,因為a128a128版友是因為水桶中,而不是沒有回應
所以無法小組長的第二項來處理,只能以小組長的第四項來論斷
因此,在他已經跳出來說他不是的狀況下,你只能說你懷疑他是。
所以以上這些屬於「明確指控」,而非「合理懷疑」的言論,
版主群討論後將會進行處理。
:
: 這一段是我想要講的 麻煩釋疑一下
:
: 每多桶一天我朋友的權益就受損一天
:
:
: 請不要再用很忙這件事當理由 如我當初所說的 有三個板工還不能即時處理避免他人權益
::
: 受害我真的不知道要幾個人才夠
:
:
: 以上
:
根據你最後這段話,算是我額外抱怨。
版主群的人數多寡本來就跟處理事情的速度無關,這點之前魯修也有說過。
人多只是在分工上可以更加細密,處理版務的角度可以更加全面、兼顧
但絕對不會出現「效能變高」這回事。人手問題跟電腦的核心狀況本就無法同一而論。
簡單說明一下版主群的處理流程
收到檢舉信後,開會討論(前提要三人都在)。
以目前我們三人都很忙的狀況下,要遇到三個人都在的情形很少(這是我們自己的問題)
而我們管版的原則是,任何人處理版規必須符合三個人的意見
為了避免標準不一的狀況發生,所有違規事項
全部都要經過「意見整合」後才寫判決,寫完判決後,三人看過都沒有異議
才會交由歐爾公告。
這裡就會造成一個很冗長的行政時間耗費即是:
意見整合如果無法在三個人面對面處理的時候,必然要用站內信的方式溝通
在信件往返過程中,還要考慮到其他兩位的上線時間,等到對方上線收到信再回
現在又回回來,又要等到發信者下一次的上線才能回應,
這繁雜的過程本來就是必要的過程也無法避免
這裡的說明,僅是讓你知道版主群是三人運作處理。
面對你的指控,我也只能表達無奈。
因為你在小組長版直接點名我回信,目前其他兩位聯絡不到人
所以我這邊暫時逾矩違反三人協定先回信給你,若有疑問還是歡迎提出
不過我會盡可能的等候其他兩位的意見,才回信給你。
畢竟,我這邊的標準,必須要經過其他兩位的同意,
在還未經過他們首肯前都只算是「我的」說明而已,若你要更加明確的標準
就要等其他兩位出現以後,經過討論才能給你明確的答覆。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 From: 114.41.72.37
作者 asdf751013 (滄月泠)
標題 Re: 水桶釋疑
時間 Fri Jul 1 00:23:23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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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UJhsiao (PRIDE)》之銘言:
: ※ 引述《asdf751013 (滄月泠)》之銘言:
: : 標題: Re: 水桶釋疑
: : 時間: Thu Jun 30 23:51:27 2011
: 接下來是有關水桶
: : 這裡我先請教一個問題,tactical版友的圖
: : 以及ohmyych版友PO文(文章代碼:#1E0hxTkQ)的圖
: : 並無直接「點明」a128a128是外掛,僅僅就是一張圖。
: : 在只有一張圖的前提下,版主群無法理解此圖存在意涵,
: : 更不知道只有一張圖就是在舉證a128a128是外掛。
: : 版主群完全不知曉版友「只貼一張圖」的行徑是在指證a128a128為外掛,
: : 如何發私信請a128a128版友出面澄清?
: : 在此前提下,該版友拿小組長的公告檢舉,當然是依法辦理。
以下紅色字體為我的去信
第一 我從來沒叫你去要求他發私信
再來 至少有三個時間點的圖 其中兩張為同一天不同時間 你說的只貼一張圖我不知道
怎麼來的
: : 在請問第二個問題,一張圖是代表什麼?
: : 首先,如果不是有版友在在圖片連結前面打「瓜瓜」或「爪爪」,
: : 版主群根本無從得知版友放這張圖是在舉證a128a128版友為外掛。
: : 版主群沒有佛祖的大智慧,無法憑著「一張圖」判斷出版友想表達什麼。
: : 第二點,一張版友在遊戲室進行遊戲的圖,可以證明什麼?
: : 沒有相關說明:譬如時間維持多久,有無密語,又密了有沒有回,
: : 「什麼都沒有」這算是什麼舉證?
: : 「一張圖」是合理且有力的舉證嗎?
: : 如果你今天有「說明」、有影片,(至少可以錄個幾分鐘),這兩項都可以列入合理的\
範疇
: : 有力就更不用講了,除非你像之前的影片可以直接錄到該玩家的狀態,
: : 不然所有的口頭舉證都不會被列入「有絕對證據能力」的範疇。
: : 既然該圖既不合理也不有力,當然是小組長公告第三種選項。
: : 如果你要說以圖片為例,雖不有力但是可以算為有理
: : 版主群當然接受,但也就是回到小組長公告的第二種選項。
: 今天如果是有絕對證據能力我不會用詢問的口氣 一定會是指責
: 我從頭到尾都在提第二種情況
: : 既然回到第二選項,就要看被指證者的反應。
: : 如果a128a128版友沒有回應、沒有駁斥、沒有檢舉,版主群當然不會去判罰
: : 但問題就在於,a128a128版友目前水桶中,無法於版面上作出回應且他同時進行檢舉
: : 版主群只能依法論處。
: : 當然,想要解桶非常簡單,
: : 只要被桶的版友可以拿出符合小組長所公告的第一選項的舉證:「有絕對證據能力。」
: : 私信給版主群任一人﹝主要是我﹞
: : 歐爾自然會去解桶。
他檢舉 但他有辦法證明? 如果無法? 是否就是陷入羅生門狀態 以後不能直接講他是掛
: 是不是又是小組長所說的當這種狀態發生 以後不能再指著他說? 但那也是他澄明以後
: 我這論點應該沒錯吧
: : 補充說明,因為a128a128版友是因為水桶中,而不是沒有回應
: : 所以無法小組長的第二項來處理,只能以小組長的第四項來論斷
: : 因此,在他已經跳出來說他不是的狀況下,你只能說你懷疑他是。
: : 所以以上這些屬於「明確指控」,而非「合理懷疑」的言論,
: : 版主群討論後將會進行處理。
: 對不起 他有指控 代表他想澄清 但你們卻沒有發出相關公告 如果今天五個人同時指他
: 是掛機 請問這被桶過錯誰來承擔 難道是不知情的板民?
: : 根據你最後這段話,算是我額外抱怨。
: : 版主群的人數多寡本來就跟處理事情的速度無關,這點之前魯修也有說過。
: : 人多只是在分工上可以更加細密,處理版務的角度可以更加全面、兼顧
: : 但絕對不會出現「效能變高」這回事。人手問題跟電腦的核心狀況本就無法同一而論。
: : 簡單說明一下版主群的處理流程
: : 收到檢舉信後,開會討論(前提要三人都在)。
: : 以目前我們三人都很忙的狀況下,要遇到三個人都在的情形很少(這是我們自己的問題)
: : 而我們管版的原則是,任何人處理版規必須符合三個人的意見
: : 為了避免標準不一的狀況發生,所有違規事項
: : 全部都要經過「意見整合」後才寫判決,寫完判決後,三人看過都沒有異議
: : 才會交由歐爾公告。
: : 這裡就會造成一個很冗長的行政時間耗費即是:
: : 意見整合如果無法在三個人面對面處理的時候,必然要用站內信的方式溝通
: : 在信件往返過程中,還要考慮到其他兩位的上線時間,等到對方上線收到信再回
: : 現在又回回來,又要等到發信者下一次的上線才能回應,
: : 這繁雜的過程本來就是必要的過程也無法避免
: : 這裡的說明,僅是讓你知道版主群是三人運作處理。
: : 面對你的指控,我也只能表達無奈。
: : 因為你在小組長版直接點名我回信,目前其他兩位聯絡不到人
: : 所以我這邊暫時逾矩違反三人協定先回信給你,若有疑問還是歡迎提出
: : 不過我會盡可能的等候其他兩位的意見,才回信給你。
: : 畢竟,我這邊的標準,必須要經過其他兩位的同意,
: : 在還未經過他們首肯前都只算是「我的」說明而已,若你要更加明確的標準
: : 就要等其他兩位出現以後,經過討論才能給你明確的答覆。
: 最後 我組務有推 你當初不就是應該要料想到會有要撥出時間處理的狀況?
: 難道其他因為生涯規劃不克上線的人是上不了線?還是處理板務時間不足?
: 我已經沒有耐心等你們的速度了
: 以上
: : --
: : ◆ From: 111.252.176.95
既然你的口吻如此尖銳,顯然無相當共識,我也不多說什麼。
我只回你兩句話
1.我所謂的只貼一張圖是指
一張圖丟在那邊
什麼說明都沒有
是這種情況。
如果第二張圖是有說明舉證的,不好意思因為我沒看到,
如果你有的話直接提供給我文章代碼。
我會去看那張圖合不合理。
此外,就算合理,也是回到小組長的第四選項,
因為a128a128提出抗辯,所以版面上的所有言論只能「合理懷疑」,而不能「信誓旦旦」
被桶的人是「合理懷疑」,還是「信誓旦旦」,我相信你分辨的出來
貼別人EX的圖,直接說外掛,這是哪招?
至於你的耐心,我只能很遺憾的講
我們三個當版主群問心無愧,處理事情慢是慢了,
但那是作業時間,這個作業時間跟流程我相信小組長不會認為是怠職
所以我不理解你此番尖銳的質疑從何而來?
雖然版主要對版友負責,但在版友前面要先對PTT負責然後是對SD版負責,
版主不是偉人,沒有那個必要去照顧到所有版友「感覺」跟「觀感」,甚至是「耐心」
只要我們是依法行事,沒有違反規定就是合理的行政。
所以我也講了,你麼提議我會跟轉達給其他兩位,並且好好的考慮。
感謝您的提議與意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2.176.95
--
往來信件非常多經過多次修改且無交集 若需要更多資料我再附上
==========================================================
未依照申訴程序者不受理
文章標題請改:[申訴] xxx 板 yyy板主 zzz(主旨)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1.72.37
※ 編輯: UJhsiao 來自: 114.41.72.37 (07/01 14:56)
※ 編輯: UJhsiao 來自: 114.41.72.37 (07/01 14:57)
※ 編輯: UJhsiao 來自: 114.41.72.37 (07/01 1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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