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檢舉] MapleStory板主lkkkim對於解桶應盡職責 …
看板Sub_GOnline作者classspeed (classspeed)時間14年前 (2010/06/11 14:14)推噓21(21推 0噓 87→)留言108則, 7人參與討論串5/14 (看更多)
※ 引述《luhj (看開點)》之銘言:
: 解水桶是版主責任
: 但是明明寫著請來信解除水桶
光這兩句前後就矛盾了
: 不來信.您放棄了您的權利.還要別人幫你記得嚓屁股?
我這叫放棄我的權力
她這叫完全擺爛她的責任
: 這裡跟你"來信"解除水桶無關...講的是為何被水桶
我是回該前任板主的文章
: 這是公開評論還是公開討論!?
: 人不能有情緒性言語??還是當上了版主就要當聖人?
: 私底下通信討論.跟公開場所言論一至?
當上了板務
自己在各方面都要懂得應對合宜
我想這沒有疑問吧?
難不成今天隨便一個板友口氣差
你也跟著他打嘴砲,哇那天天都有人在質疑檢舉
板主不就戰很大?你確定這樣很正確?
: 我在公開的楓版並沒有看到這種言論
: 私底下人家怎摸想.你拿到來版務放大檢視?
: 擺爛的理由為何?(因為不來信.當你放棄權利==>視同別人擺爛?)
這部份在第一段就回的很清楚了
你把盲點解除再來說
否則只是自打嘴巴而已
: 再次強調私信=板務?
: 不能有情緒性發言?
: 他只是在跟你討論版務.為何不能帶情緒
: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自己都說懂得人都有情緒
: 私底下爆發情緒也需要跟您解釋嗎?
這裡第四段我也回過了
: 還是版主在"公開場合"用了這些字眼處理你的事件
: 當個版樸.連私底下都要被人拿來批
你不知道有這種事啊?
就有板主台上一回事
私下私信態度惡劣到了極點
頻頻語出挑釁而被板友檢舉
如果這種事情合理
又怎麼會有這種案例勝訴過?
: 版規就寫著"來信解除水桶"
: 您該做的是去建議版規修改
: 就算不合理.也是板上的規定
就算不合理,怎樣?我就是不爽改
訂定不合理的板規,除了讓板務自己方便
不好意思,我想不到別的
或是,你要說這也包含在處罰之內?
是的話,能否也有在板規註明?
若如此,我無話可說
但可惜我今天的處罰只有水桶1週
處罰並不包括:寫信解水桶
: 私人事務(情緒發言)跟版務有關?
看到這邊,我已經無言了
護航護這樣也未免太明顯
你直接說天大地大她最對就好了
其餘無需多說
: 你不來信.視同放棄
: 說不定自動解除你.你還是會說"我又沒寄信.憑啥版主想關就關.想放就放"
您想太多了,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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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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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信質疑板務上的事
叫做私人事務?
她在對於應盡的職責上
對我擺爛,這叫做私人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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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再跟我提板規
今天就是不合理我去信溝通無效
才會來這邊
我帶情緒看她的判決?判決我很服的好咩~?
如果板規規定來信解水桶也包含在處罰之內
我照做OK~?
問題是我今天的懲處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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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即我應該重新開個主題為板規不當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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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不成功也沒有關係
不合理的東西就是該提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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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就是對有問題的地方提出質疑
結果版主的回應是什麼?
版規是版主定的
結果版主自己卻不遵從規定
還以版主高姿態對網友嗆聲?
這就罷了,來這邊申訴
還一堆護航的
難不成那樣的講法是對的?
我就不相信今天你在路上犯了錯
警察引用正當的法律條文
卻私底下對你做不合理的動作你會服
哇,申訴他還一堆同仁跳出來講話勒
早鬧到翻過去了好不好
上頭講過很多次了
講的很好聽說要做的盡善盡美
實際上以不合理的方式威壓
反應的問題卻推托無給薪、記性不好
今天版規是他定的、判決也是他判的
幾天就是幾天,變向的用嗆的用酸的說你不寄信我是永遠也不會解鎖
那這算什麼?
很明顯的就在這裡
還有人要護航就繼續護
改變不了事實
連個行程工作表都沒有
還嗆說沒有來信我一定會忘記
尤其是你這種人我特別會忘記
適不適任?
還有沒有?
還挺不挺?
鄉愿嘛,有問題還不是照挺
反正只有版主可以不舒服
別人都不可以不舒服
版主的朋友一定超舒服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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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先生家裡是否有辦喪事?
※ 編輯: classspeed 來自: 59.105.46.110 (06/11 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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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41 則推文
還有 14 段內文
道歉?
一上來就說我靠背的人都不用道歉了
反正找個槍手出來嗆兩下就沒了嘛
明的講不過就來陰的嘛
見怪不怪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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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就在這
我並沒有覺得他不做事
是你們一直覺得我要求他24小時在線上待命
這就是你們認知的問題了
今天來這的訴求
很明白的就是版規相互抵觸
寫信詢問版主回信的內容
全是一堆推托理由,私底下對網友的挑釁
所以看不見的人還是看不見
不是鄉愿是什麼
向他反應的事情他簡簡單單一句會處理不就得了
我違反版規,被水桶我自找的
他對我的嗆聲挑釁不是他自找的
難不成還是我自找的
還不夠明白?
還是他有問題的地方
我來這邊申訴還是我靠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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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天是版規裡訂定的,判決是他判的
今天他是執行人
把我水桶七天,在七天過後,解桶本來就是他的義務
他如果選擇不處理,超過七天了就與判決不符
何況還直接挑明一定會忘記,還有一位表明特別會忘記
這不是情緒管理是什麼(當事人心理很清楚啦)
今天如果只是一般性質討論有爭論,有違規就以版規處理
以版主職位再拿權限對網友嗆聲
那算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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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自己回翻內文
我寫信詢問應處理方式認知的不同(這就是問題所在)
他表明不來信就絕對不會解桶
即使他知道期限已到,他也有合理的理由說他忘了
這不是濫權是什麼(其中的作法就和判決有抵觸了)
拿著版主官威對版友挑釁早就不適任了
今天他如果不是版主一職
他有什麼權限做這種事?
那版主一職不是變成工具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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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說版主不能情緒性發言?
今天版主也是人也有自己的生活沒錯
沒有人要求他一定要當聖人,一定要24小時待命
人都會有情緒
問題是你因情緒故意拿著職務壓人挑釁
這不是濫權是什麼?
濫權就是不適任了
今天你可以濫權不就是藉職務之便?
撇開一職
他還有什麼官威可以拿來說嘴?
來個路人甲跟我說我要桶爆我
如果我出來馬上再送我進去
我進去不見得就可以出來
我才不信他那套
※ 編輯: classspeed 來自: 59.105.46.110 (06/11 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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