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申訴WOW板板主gully水桶不當。

看板Sub_GOnline作者 (特殊鎮壓部隊狼群)時間15年前 (2009/11/24 00:37), 編輯推噓7(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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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案件申請  ̄ ̄ ̄ ̄ ̄ ̄ 看板群組:G_Online 看板名稱:WOW 申訴板主:gully 申訴理由:gully過度援用板規判決不當及版規之重大瑕疵 案件說明: 事情是這樣的。 wow板有版規有此一條: 4. 鬧版。(此項由板主判定) 因此一條版規,無論何等事項,板主都可以藉以自我主觀認定其為鬧板 而給予水桶規定。 而版規又另有 7. 禁止推圖形文。 8. 無關文章一概刪除。(板主將視情況判定是否為鬧板) 9. 文章字數在一行以內的,除非是重要的事,不然請在推文解決。 ● 以上警告一次,累積達三次者水桶一週,自己來提醒版主解水桶。 ▓日後會將一些重大資訊S文來表示重要。 或是有些需要版眾注意討論方向,口氣的文章也能以S文來標記 並且版主在推文表示此篇為重要,或是請注意語氣。 S文之事情有, * 大型改版之程式下載或是patchnote輕微違規警告 版主推文會給予警告,希望違規者適時改善,否則違規確定。 * 爭議文,當文章或推文內容開始失控將S文警告 版主推文會給予「注意」評價。 等規定。以此等規定可知在WOW板版規訂定便有較輕之違規給予警告之意思。 而在wow版的 文章代碼(AID): #1B2dhLm0 (WOW) [ptt.cc] [閒聊] 又死了= = 一文中,該名板友tom5220發表了一篇通認為無意義的文章。 而板主gully在 ●18084 !6111/23 gully □ [公告] tom5220水桶兩周 ┌─────────────────────────────────────┐ │ 文章代碼(AID): #1B2e3e6R (WOW) [ptt.cc] [公告] tom5220水桶兩周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WOW/M.1258979560.A.19B.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1 元 │ └─────────────────────────────────────┘ 給予水桶,而此篇板主水桶引起板友的爭議。 一部分人認為,板規的規定就有在規範無意義文章,或者篇幅過短的文章, 或者輕微違規的文章,給予警告,或者給予S的規定。 而板主逕行給予鬧板,水桶認定。部份板友認為水桶過重, 認為板主據板規4,可隨意判定水桶,有越權之嫌。 而本人在 ●18096 + 711/23 hiphopzed □ [閒聊] 能不能幫解薩滿新手圖騰 ┌─────────────────────────────────────┐ │ 文章代碼(AID): #1B2g6vHQ (WOW) [ptt.cc] [閒聊] 能不能幫解薩滿新手圖騰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WOW/M.1258987961.A.45A.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6 元 │ └─────────────────────────────────────┘ 主題發表回應文章,認為此篇文章與 文章代碼(AID): #1B2dhLm0 (WOW) [ptt.cc] [閒聊] 又死了= = 風格相當類似,請板主逕主觀給與水桶,而本人自認發出此篇文章在該板主執法下 必也會遭水桶,因此在文末戲謔的打上,"幫你做了兩筆業績"等語。 本人申訴點在於,WOW板版規有重大瑕疵,板主依據瑕疵之版規判定之水桶 也據相同之瑕疵。而板主在過度援用板規4的情況下,無視板規原有訂定給予輕微違規 之警告處罰,而逕行給予過度,過重的水桶處罰。 4. 鬧版。(此項由板主判定) 版規4僅列罪名,毫無何謂鬧板之說明,僅說由板主主觀認定, 而板主之主觀何其廣闊也? 只要其認定鬧板即為鬧板,而漠視板規訂定中,給予輕微犯規者警告之訂定原意 自始板主的權力可逕行跨界。是以人稱罪行法定,而wow板卻規定了一條僅有罪名 犯行之構成要件全由板主主觀建構之法條。人言板規即是訂了方法大家按照規矩走 而今,板主可不據規矩(無視輕微違規之警告條例),而板友也無從得知規矩是何? 因任何犯行板主皆可據其主觀認定是為鬧板。而主觀訂定無一標準, 今遇A板主是謂鬧板,遇B板主給予警告,遇C板主則無事 板眾該當如何適法? 據此,申訴本人在wow板的水桶。並敬請糾正wow板版規之嚴重瑕疵。 另補上本人被水桶之判決代碼 ●18101 = 711/23 gully □ [公告] Beowolves水桶兩周 ┌─────────────────────────────────────┐ │ 文章代碼(AID): #1B2gbIsA (WOW) [ptt.cc] [公告] Beowolves水桶兩周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WOW/M.1258989906.A.D8A.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6 元 │ └─────────────────────────────────────┘ 相關佐證: 於下文貼上,與gully溝通之信件。 另行檢附,gully爭議文章允以佐證: 其一: ┌─────────────────────────────────────┐ │ 文章代碼(AID): #1B0aV_t- (WOW) [ptt.cc] [公告] 大家在魔獸裡面做過最白目?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WOW/M.1258440703.A.DFE.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3 元 │ └─────────────────────────────────────┘ 逕行主觀認定板友之討論串為無意義。 遭板友連噓,仍不修改用語。 其二: ● 87 m1811/21 gully □ [公告] killthee水桶兩周 ┌─────────────────────────────────────┐ │ 文章代碼(AID): #1B20A1WM (WOW) [ptt.cc] [公告] killthee水桶兩周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WOW/M.1258816129.A.816.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10 元 │ └─────────────────────────────────────┘ ● 88 m 911/21 gully □ [公告] killthou水桶兩周 ┌─────────────────────────────────────┐ │ 文章代碼(AID): #1B20KGio (WOW) [ptt.cc] [公告] killthou水桶兩周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WOW/M.1258816784.A.B32.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11 元 │ └─────────────────────────────────────┘ ● 89 m 911/21 gully □ [公告] dwkl水桶兩周 ┌─────────────────────────────────────┐ │ 文章代碼(AID): #1B20iBvS (WOW) [ptt.cc] [公告] dwkl水桶兩周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WOW/M.1258818315.A.E5C.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6 元 │ └─────────────────────────────────────┘ 原判決為gully未有客觀證據下,自己逕行主觀認定為分身, 給予永久水桶,後來發現板規無此規定。 才修改成任何情況皆可適用入罪之"鬧板",改成兩週。 而其實這三者ip後面皆為不同之數字,該板主也是依據其主觀認定為分身 而不依據辦法送交帳號部判定是否為分身。 ┌─────────────────────────────────────┐ │ 文章代碼(AID): #1B219v7t (WOW) [ptt.cc] [公告] killthou,killthee,dwkl 改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WOW/M.1258820217.A.1F7.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6 元 │ └─────────────────────────────────────┘ 在修改判決之後 而該該板主又立即增訂條文: ┌─────────────────────────────────────┐ │ 文章代碼(AID): #1B21F0qm (WOW) [ptt.cc] [公告] 新增板龜條例修訂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WOW/M.1258820544.A.D30.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28 元 │ └─────────────────────────────────────┘ 足見該板主之主觀有部份為不可靠,也有不適當之嫌,茲列佐證以為依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6.163.16 ※ 編輯: Beowolves 來自: 114.46.163.16 (11/24 00:50) ※ 編輯: Beowolves 來自: 114.46.163.16 (11/24 00:56)

11/24 00:59, , 1F
新官上任三把火是沒錯 但是已經變成亂點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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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01:00, , 2F
可以看看我上面的申訴 3天了 都還不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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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猜最後一定是由這句(此項由板主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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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判決 所以B大你的勝訴機率渺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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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規3也是由版主判定 這些都存在太多灰色地帶 版主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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桶就桶 版主不想桶就可以不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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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01:27, , 7F
怎麼看都覺得你沒被劣就要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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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Beowolves 來自: 114.46.163.16 (11/24 01:55)

11/24 10:46, , 8F
1f沒看原文 根本就是"有種桶我啊" 這種文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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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10:47, , 9F
就像是為了來申訴而作發的文...
11/24 10:47, 9F

11/24 17:20, , 10F
1F自己來亂被統還講別人 好笑ZZZ
11/24 17:20, 10F

11/24 20:03, , 11F
樓上辛苦了 特地來這推釣魚引戰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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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5 03:42, , 12F
抱歉吼 科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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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5 03:42, , 13F
我是不知道哪邊釣魚引戰拉 你要這樣覺得我也沒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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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5 15:26, , 14F
kevin你的問題在判決未出之前不適合說你上述的話吧??
11/25 15:26, 14F

11/25 16:29, , 15F
說的也是 不然又被認為刻意引戰這樣不好
11/25 16:29, 15F
文章代碼(AID): #1B2hetnP (Sub_GOnl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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