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過水碰牌的問題

看板MJ (麻將)作者 (新鮮人)時間10年前 (2014/03/10 14:02), 編輯推噓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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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great1978》之銘言: : 也就是打一張牌才聽 或許 : 有人定義:打出未胡的牌即為過水。但這種差異從碰牌轉聽或加槓都會 : 遇到問題,這也是版上常討論過的。如果是用這樣的規則,那的確就照著走。 根本沒有問題,加槓怎麼處理已經明文一字一句寫在規則裡面了 你有沒有看到加槓兩個字? ◎過水:得胡牌而未胡牌, 是為過水, 其後迄本身打出(或加槓)一張非胡之牌前不得 胡牌, 否則視同詐胡.得胡牌者已伸手摸牌即視同過水, 不得反悔。 ◎解除過水:打出(或加槓)一張非胡之牌即可解除過水, 其中加槓補牌如自摸, 視為 已經解除過水自摸有效.過水時 之暗槓因無實際打出牌,非為解除過水, 其補牌不得自摸。 : ---------------------------------------------------------------------------- : 至於過水碰 小弟的見解是:行牌裁量權一種,不應因為過水兩字而與上述 : 混淆,過水碰的設限精神是 : 因此個人認為過水的解除是同巡(不須摸入牌) 跟你打牌會累死 你這邊又在雙重標準了!!! 你的同巡定義沒錯 同巡的定義就是"兩次捨牌"之間 所以不需摸入牌 過水胡的判定標準也是"同巡" 結果你過水胡說一定要摸 過水碰說可以不一定用摸?? 標準完全不一樣嘛!!你這種不事先講好根本會引起巨大紛爭!! 可以請你和你們那一派自我中心的人不要再"自行推廣" "自行發明的奇奇怪怪規則"好嗎? 現在人都有智慧型手機吧!! 遇到紛爭 忘記了幾台 就上網查一下規則 有這麼難嗎?? 這才是最以招公信服人的辦法吧?? 我一點都不覺得你這種雙重標準可以服人啊!! "同巡"的定義 可以在胡和碰之間變來變去喔?? 你這樣根本是凹人兩巡過水才能胡 多凹人家一巡 引起的爭議才叫大!!!! 規則裡面的邏輯和字句都挑的很清楚,連每個名詞的定義都有定義出來 這是標準嚴格法律的訂定法! 字句邏輯毫無破綻 不會自相矛盾了 請尊重公用規則ok????? 你說的會有問題根本都是沒看規則 不要再推廣和傳播錯誤知識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編輯: newsswen 來自: 42.78.45.79 (03/10 14:03)

03/10 14:20, , 1F
光是你暗槓不能解過水 就有問題了!
03/10 14:20, 1F

03/10 14:58, , 2F
推楼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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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確定暗槓不能解過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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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0 15:35, , 4F
are u s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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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槓時都有辦法解釋為根本沒有過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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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隨便你舉例我都可以舉出來剛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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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張沒槓 摸牌槓了才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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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阿 暗槓沒解過水 因為我根本沒過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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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聽 根本沒有"需要"過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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