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過水碰牌的問題

看板MJ (麻將)作者 (哪來那麼多偽君子)時間10年前 (2014/03/10 17:58), 編輯推噓1(102)
留言3則, 1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4/22 (看更多)
※ 引述《newsswen (新鮮人)》之銘言: : 又是一個我流解釋的 三兩下就能從條文打發你 : 我真的覺得某人的說明沒錯 麻將板根本瞎咖一堆 素質頗低 : 請問你有什麼證據證明你的牌是 5萬 3456666筒 東東 摸4萬 沒聽 : ^^^^^^^^^^^^^^ : 而不是 35萬 345666筒 東東 摸6筒? 請問你的證據在哪裡? : ^^^^^^^^^^ : 你不能亮牌 因為亮牌違反規則行牌禁制第8條 : 外露或說出暗牌或搭子,本盤內不得吃碰槓或胡 : 制定的法律精神意義是 亮牌會讓你的暗樁知道你有什麼牌 可幫你助牌 : 你最愛的基本精神 防詐賭 : 再不能亮牌的情形下 你主張你的牌是 5萬 3456666筒 東東 摸4萬 : 而不是 35萬 345666筒 東東 摸6筒 本宣告沒有任何證據 : 因此行牌依照基本標準 暗槓還沒過水 不可胡 : 如果閣下真的有此狀況 應策略性避之 知法知精神而為之 那是你自己問題 非法 : 結案 中華民國刑法第268條(圖利供給賭場或聚眾賭博罪)   意圖營利,供給賭博場所或聚眾賭博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三千元以下罰 金。 請問你有什麼證據證明你沒有供給賭博場所或聚眾賭博,你的證據在哪裡? ^^^^^^^^^^^^^^^^^^^^^^^^^^^^^^^^^^^^^^^^^^ ^^^^^^^^^^^^^^^ 沒有的話,還是趕快去繳3000元以下罰金吧,杵在這兒幹嘛? 另外還有殺人罪叛國罪什麼的就算了,我想你應該也沒有什麼證據證明你沒殺人沒叛國 ^^^^^^^^^^^^^^^^^^^^^^^^^^^^^^^^^^^^^^^^^^ - 要用有罪推定原則,就先去繳個罰金再說吧 --

11/02 16:55,
千名黨好靠杯......
11/02 16:55

11/02 16:57,
樓上的籤跟檔都打錯
11/02 16:57

11/02 16:57,
11/02 16:57

11/02 16:57,
11/02 16:57

11/02 16:57,
XDD
11/02 16:57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69.174.189 ※ 編輯: yumi1018 來自: 1.169.174.189 (03/10 18:01)

03/11 08:31, , 1F
我不用證明 只要邏輯上有此可能即可
03/11 08:31, 1F

03/11 08:31, , 2F
你才是瞎咖好嗎!
03/11 08:31, 2F

03/11 08:31, , 3F
指原原po
03/11 08:31, 3F
文章代碼(AID): #1J7Op2qE (MJ)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J7Op2qE (M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