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過水碰牌的問題
※ 引述《newsswen (新鮮人)》之銘言:
: 又是一個我流解釋的 三兩下就能從條文打發你
: 我真的覺得某人的說明沒錯 麻將板根本瞎咖一堆 素質頗低
: 請問你有什麼證據證明你的牌是 5萬 3456666筒 東東 摸4萬 沒聽
: ^^^^^^^^^^^^^^
: 而不是 35萬 345666筒 東東 摸6筒? 請問你的證據在哪裡?
: ^^^^^^^^^^
: 你不能亮牌 因為亮牌違反規則行牌禁制第8條
: 外露或說出暗牌或搭子,本盤內不得吃碰槓或胡
: 制定的法律精神意義是 亮牌會讓你的暗樁知道你有什麼牌 可幫你助牌
: 你最愛的基本精神 防詐賭
: 再不能亮牌的情形下 你主張你的牌是 5萬 3456666筒 東東 摸4萬
: 而不是 35萬 345666筒 東東 摸6筒 本宣告沒有任何證據
: 因此行牌依照基本標準 暗槓還沒過水 不可胡
: 如果閣下真的有此狀況 應策略性避之 知法知精神而為之 那是你自己問題 非法
: 結案
中華民國刑法第268條(圖利供給賭場或聚眾賭博罪)
意圖營利,供給賭博場所或聚眾賭博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三千元以下罰
金。
請問你有什麼證據證明你沒有供給賭博場所或聚眾賭博,你的證據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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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的話,還是趕快去繳3000元以下罰金吧,杵在這兒幹嘛?
另外還有殺人罪叛國罪什麼的就算了,我想你應該也沒有什麼證據證明你沒殺人沒叛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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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用有罪推定原則,就先去繳個罰金再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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