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一些 OL 結算的實例
看板sanguosha (三國殺)作者arthurduh1 (arthurduh1)時間8年前 (2016/09/24 02:05)推噓11(11推 0噓 54→)留言65則, 4人參與討論串1/7 (看更多)
首先感謝 qwert9074588 幫忙一起實測
這些例子都是我所想到,有可能產生紛爭的結算。
大家村規要怎麼打都可以,本身規則有一致性就好。
這裡只是整理一下在「現時點」,OL 的結算是怎樣的
(前兩點是明顯牌面敘述與實際結算不一的狀況;第5.點是我自己覺得不合理的結算;
第3.6.7.9.點則是應該把規則更加嚴謹化來解釋這些結算)
1. 簡雍的敘述雖然與程普一樣,但簡雍的【殺】多選擇的目標,
可以是攻擊範圍外的。類似地,各種錦囊也無視距離,
甚至可以一【桃】兩吃、一【酒】兩喝。
2. SP趙雲使用木馬裡的牌,發動【龍膽】。可以接著發動【沖陣】
界趙雲使用木馬里的牌,發動【龍膽】。不能接著發動【涯角】
3. 【青龍偃月刀】目前沒有找到追擊時,能夠多指定一名目標的實例(僅實測吳懿)
4. SP曹仁發動【潰圍】,下個摸牌階段因為【兵糧寸斷】而跳過。
SP曹仁於此回合不發動【潰圍】,則在更下一個回合的摸牌階段,
SP曹仁需要依後續效果棄牌
5. SP曹仁發動【潰圍】,下個摸牌階段因為【兵糧寸斷】而跳過。
SP曹仁於此回合發動【潰圍】,則在更下一個回合的摸牌階段,
SP曹仁僅需棄置一次牌。
這裡是為了跟曹叡做比對:
曹叡對某名武將 A 發動【明鑒】,A 的下個回合因為被翻面而跳過。
曹叡於下個回合對 A 再次發動【明鑒】,則在 A 的下回合,
可多出兩張【殺】,且手牌上限+2
(其實曹叡這部分是以前觀察到的,在現時點並不確定是否依舊,需驗證)
6. 某名武將 A 對 B 使用【借刀殺人】,叫 B 殺自己(A)
文聘發動【鎮衛】棄置一張牌,並選擇摸一張牌。
(i) 文聘裝備區無武器牌:則後續效果「轉移此牌給你」無法執行
(因為文聘本身無武器牌)(轉移的定義需嚴謹化)
B 要對 A 出殺,否則其武器牌被 A 獲得
(ii) 文聘裝備區有武器牌:執行後續效果「轉移此牌給你」
文聘若沒對 A 出殺
(若因攻擊範圍因素不能出,這部分需再驗證,可能回到(i))
則文聘的武器牌被 A 獲得
7. 小喬與某一武將 A 出於橫置狀態(被鐵索綁著)
武將 B 裝備區有【古錠刀】,對小喬使用【雷殺】
小喬用其最後一張手牌發動【天香】,將傷害轉移給 A
則經由鐵索傳導回來的傷害基數僅有 1 點
注意此傷害仍然是【殺】的傷害,若群蔡文姬在場可對小喬發動【悲歌】;
若 B 是界呂布,小喬受到鐵索傳導的傷害時,可觸發界呂布的技能【利馭】
但雖然此傷害是【殺】的傷害,且小喬是此【殺】的目標,
可是是無法觸發古錠刀的技能的。
結算中間應該存在沒有釐清的隱規則。
8. 關興張苞發動【父魂】,把最後一張手牌與木馬中的某一張牌當作【殺】使用。
則無法發動【方天畫戟】的效果
(待測:若是將最後兩張手牌當【殺】呢?推斷應該一樣不行
因為此【殺】是最後兩張、而不是最後一張手牌)
9. 【青鋼劍】的技能是使對方武器無效;
高順【陷陣】的技能則是「你無視該角色的防具」
當中的差異可由以下兩點看出
(i) 高順對少一點體力的張角發動【陷陣】,拚點高順贏
高順對張角使用【殺】,張角使用【閃】,發動【雷擊】指定高順
接著發動【鬼道】,用裝備區中的【白銀獅子】改判。
則【白銀獅子】技能會被觸發。
(ii) 高順對裝備區內有【白銀獅子】的武將 A 發動【陷陣】,拚點高順贏
高順對張角使用【殺】,張角使用【閃】,發動【雷擊】指定 A
判定為黑桃牌。則最終造成的傷害基數為 1 點,
也就是【白銀獅子】技能會被觸發
10. 左慈的【化身】牌包含所有剩餘武將牌後,就無法被發動【新生】。
另外有一些待測驗的項目,有興趣的板友可以幫忙測試
11. 馬良的【納蠻】是否會拿走蜀勢力武將響應【激將】所「打出」的【殺】
12. 諸葛瑾一次性棄置兩張以上紅色牌時,是否可發動兩次以上的【明哲】
(注意諸葛瑾現今的敘述與以前不一樣)
13. 武將 A 瀕死,舊于吉用方塊【桃】【蠱惑】,聲明為【桃】。
武將 B 質疑,失敗,失去一點體力,進入瀕死狀態。
(這種瀕死事件插入另一瀕死事件的結算是舊版韓當【解煩】被改技能的原因
可是在舊于吉身上依然會發生這種複雜結算)
14. 楊修的【雞肋】是否會使龐統的【涅槃】因為無法棄置牌,
而沒辦法繼續觸發接下來的技能效果回復體力?
(有一個 FAQ 提出【涅槃】的棄置與普通棄置不同,但我覺得從卡牌敘述無法分辨)
15. 另外,龐統出牌階段內的【涅槃】是否會觸發SP孫尚香的【良助】
(若可以,應該會觸發 4 次以上;同理,還有廖化的【伏櫪】也需驗證)
^^^^^^^^^^^^^^^^^^^這個錯了,應該是觸發一次
16. 再者,若龐統體力值為 -1 (需兩顆【桃】才能救回)
龐統能否先吃一顆桃,再決定是否發動【涅槃】?
(實用層面:吃第一顆桃可觸發【良助】的話,可能會摸到【桃】,
就不一定非得發動【涅槃】)
17. 武將 A 發動【方天畫戟】技能指定大喬、伏皇后、武將 B 為目標 (依結算次序)
大喬發動【流離】將【殺】轉移給伏皇后。(嚴格來說是轉移「對大喬的【殺】」)
接著該如何結算?
(類似地,還有大喬與大喬小喬可否連續【流離】這類涉及「轉移」定義的問題)
18. 群龐德裝備【青鋼劍】,對武將 A 使用【殺】,A 使用【閃】抵銷【殺】後,
龐德發動技能【猛進】棄置 A 的裝備【白銀獅子】,則 A 會回復 1 點體力嗎?
此結果會影響我們如何定義【青鋼劍】的效果時間
19. 大喬與武將 A 被指定為同一張【殺】的目標時,大喬發動【流離】,使得
【殺】的目標全部都變成 A ,那各種限定「唯一目標」的技能可否發動?
舉例:馬雲祿【鳳魄】、文聘【鎮衛】
(【鎮衛】的發動時機與【流離】一樣,有可能需要增加規則解釋這種結算)
(孫魯班【譖毀】的時機比【流離】早,可以不考慮
不過這裡倒是要說,【譖毀】最後一句應該改為「也被指定為目標」才會一致)
20. 一堆技能會把牌扣置或置於武將牌上,那神周瑜發動【琴音】於棄牌階段殺死
武將牌上有牌的角色,這些牌會怎麼被【固政】處理?
凌天翼的規則是舉鍾會的【權】,他說【權】是被系統棄置,因此可以撿
但我又看看【固政】敘述裡,交給該回合角色的手牌是「該角色棄置的牌」
但張昭張紘獲得的是「其餘棄置的手牌」,主詞消失了
如果主詞只是省略了,那鍾會的例子就會沒辦法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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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anguosha/M.1474653946.A.7B5.html
※ 編輯: arthurduh1 (119.14.85.56), 09/24/2016 04:5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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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幾篇也有解釋多次
兩人的敘述都是寫「手牌」
且都沒規定「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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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對啊,借錢不還是以前版本
現在還是可以不還啦...
但那是例子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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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 why 【潰圍】效果不疊加?
That's my po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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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跟天香關係不大
我不喜歡的是【古錠刀】技能的敘述
不能只用「殺的傷害」以及「目標角色」兩件事去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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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輪,剛看錄像確認了
中間我掉線了幾輪
不過運氣不錯化身很早就有沮授
111名可用武將,但要扣掉我用的華陀
最後停在110張化身
如果我選 SP 將就能刷到 111 張化身
一開始用華陀配,但刷到滿寵/魯肅/AK後
華佗本身技能就不太重要了
其他多傷武將反而可能更快
界關羽滿適合的,前期補血,後期殺多
但用界關羽的話化身就刷不到關羽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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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李儒【焚城】、殺忠丟牌之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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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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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只是看要怎麼說了
說負的目前也不影響所有武將技能結算
只有新于吉要判斷是不是 1 而已
凌天翼版的規則是有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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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大喬和伏皇后的技能都是「成為目標時」
兩者是相同的
然而在結算大喬時,讓伏皇后又成為目標
阿對了
那應該還要計算座次是: 出殺者→伏皇后→大喬→第四者
的情況
這樣就會出現伏皇后的「成為目標時」時機結算完
到大喬時,又出現一個伏皇后「成為目標時」的時機
如何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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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青鋼劍】效力的敘述就變得複雜
要分有沒有被【閃】抵銷
或者就是要引進【殺】的效力期間之類的新概念
這在其他技能都還沒出現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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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有印象有這個解釋,但我是想避開這種解釋法
而且如果是你說的這樣
大喬【流離】給伏皇后時,伏皇后對於這個【流離】來的殺
也沒辦法發動【求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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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可能。只是因為有人的解釋是只計算人數,這個需驗證
※ 編輯: arthurduh1 (119.14.85.56), 09/24/2016 14: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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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SP孫尚香的良助我記錯了
應該是回復體力時觸發一次,不論回復幾點
已修正
後來想想還是要驗證,【救援】敘述是回復的體力+1,是一次性的
但【涅槃】是說回復至三點,什麼是「回復至」就是驗證要檢查的地方
※ 編輯: arthurduh1 (119.14.85.56), 09/24/2016 16: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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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說又發現一個了
20. 一堆技能會把牌扣置或置於武將牌上,那神周瑜發動【琴音】於棄牌階段殺死
武將牌上有牌的角色,這些牌會怎麼被【固政】處理?
凌天翼的規則是舉鍾會的【權】,他說【權】是被系統棄置,因此可以撿
但我又看看【固政】敘述裡,交給該回合角色的手牌是「該角色棄置的牌」
但張昭張紘獲得的是「其餘棄置的手牌」,主詞消失了
如果主詞只是省略了,那鍾會的例子就會沒辦法撿了
不過這個我印象似乎有公告過 ~"~
但公告要找實在好麻煩(翻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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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都修正了
這個我們昨天也有再次驗證
我就是故意挑還是「成為目標時」的那些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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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arthurduh1 (140.109.73.31), 07/12/2017 16: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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