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信長] 信長之野望Z 16.0C

看板WarCraft (魔獸爭霸 - 魔獸爭霸3)作者 (帆氏物語)時間13年前 (2011/05/23 22:15), 編輯推噓13(16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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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gonzdevour (吞食)》之銘言: : ※ 引述《b0017570 (FN)》之銘言: 43 1. Blizzard Entertainment (簡稱”Blizzard”)特此同意,當你安裝程式後, 你便享有一項非獨家之有限許可權,使你可在你的家用、商用、或手提電腦上, 安裝並使用本程式之一套副本。此外,本程式亦具有多重使用者之功能,可使多 位使用者能經由網際網路,並利用Blizzard之線上遊戲網路 - Battle.net加以 使用。惟當你擬在Battle.net遊戲上使用本程式時,亦須接受Battle.net使用合 約之條件。Blizzard隨時保有更改、修訂、或變更Battle.net使用合約之條件的 權利。 2. 所有權:隸屬或包含於本程式與其所有相關副本之所有資格、所有權、與智慧 財產權(包括但不限於任何名稱、電腦動畫、主題、物體、角色、角色名稱、故事 、對話、標語、地點、理念、美工、卡通、聲音、音樂作品、音效、操作方式、道 義權、任何相關檔案、以及包含在本程式中之”特殊程式類型”), 均係Blizzard Entertainment或其許可人所擁有。 本程式受美國著作權法、國際著作權協定與會議、暨其他相關法律所保護。 各項權利均已受保護。本程式亦包含特定之特許資料,因故,如違反本合約, Blizzard之許可人亦得保護其所擁有之各項權利。 ------- 其實這樣看起來像是文字遊戲了 解讀上應該是 第二點所有權()內的東西 這些東西的所有資格、所有權、智財權屬B社或者對應第一點的許可者 也就是()內所創作、以及認同許可的人 ---------- 補充 巴哈已經認定任何前作者給予的地圖都能製作 我要把我的地圖給佛列克斯 不知道巴哈腋下如何 -- 打 ↗ ↘ 以 砲 ↖ ↙ 可 ← 也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10.26.229

05/23 22:16, , 1F
打砲可以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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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3 22:18, ,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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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也可以講那麼多喔 !? 究其根本就是FN都在改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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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的信長玩家正在承受FN亂改所造成的報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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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 你根本不懂人家在討論什麼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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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你真的覺得只要是你覺得"有罪"之人 人人得而誅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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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就是個猛將,不過就是個巴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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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認真的研究做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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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3 22:30, , 9F
推3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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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樓上 你文章超屌XX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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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得懂...追系列文追到現在...為何不要直接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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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鄉民講這個的幫助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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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回來 樓樓上以為這裡跟哈哈姆特一樣無腦嗎?妳以為打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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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的意思就是 不管是誰作的 在作之前都已經同意所有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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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知識不好嗎?而且你不喜歡可以不要看這系列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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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力 都歸屬於玻璃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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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有人認沒有幫助的討論都是無意義且不應該存在的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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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slycsboy 來自: 123.110.26.229 (05/23 2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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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談話節目都可以關摟? 反正在聊政策也不會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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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紙也收起來好了 都不用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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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死我了 這啥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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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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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可人"並不是"對應第一點的許可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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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話性節目確實可以關啦 唯恐天下不亂的 虎爛不用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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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渣在第一點給你一個license,在第二點宣稱所有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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歸屬於licensor;licensor就是那個給你license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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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這樣很怪耶 or左右都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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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他幹嘛還用的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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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我該睡了= = 我已經把巴哈的論調"釣"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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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天玻璃渣不叫玻璃渣了,licensor還是歸屬於它,瞭?
05/23 22:46, 2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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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德圓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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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3 22:46, , 31F
OK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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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3 22:46, , 32F
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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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3 22:47, , 33F
我應該把整篇授權貼出來,不過應該沒人會看,算了。
05/23 22:47, 33F

05/23 22:47, , 34F
好啦 我目的只有戰巴哈.... 我該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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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3 23:38, , 35F
直覺告訴我信長最後不是敗在LOL 而是敗在爭這些東西上
05/23 23:38, 35F

05/23 23:47, , 36F
直覺告訴我 esm 最希望三國信長不是成為他的就是垮台
05/23 23:47, 36F

05/24 00:55, , 37F
如果只會拿地圖的正統性來壓人 那只會走向三國XD後路
05/24 00:55, 37F

05/24 01:15, , 38F
推樓上 話說佛大已經把全部更新計畫交給Z版了
05/24 01:15, 38F

05/24 01:20, , 39F
不要玩你覺得是垃圾的那張圖 , 就是對"正"版最好的支持
05/24 01:20, 39F

05/24 02:49, , 40F
說圖的所有權在FN手上的根本就是沒看過WE的合約
05/24 02:49, 4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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