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不服hydra6716對hydra6716之處分

看板Sub_Strategy作者 (死魚56)時間11年前 (2013/11/02 14:47),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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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o11po11 (NineMe)》之銘言: : 第一點 : 您所提及的案例為C項判例 : C項基本上對人身攻擊、嘲諷、謾罵後並無於後修正免刑的判決。 : 而此案例為B項 我認為是不同的事 : 在推文同分鐘修正說法 我在這認為是無刻意。 判決是C4 無關原文的噓文 並非人身攻擊嘲諷謾罵 我修正使其有關原文 仍被判定為無充分理由 板規執法標準應一致 : 第二點 : PTT所有使用者之帳號(ID.IP)皆可於公開板面查詢 如有誤導之嫌疑可以進行處分 diefish5566之帳號為diefish5566 ip為114.34.133.5 這是可在公開版面查詢的 但是diefish5566的另一個帳號是qe70r178rl 請問這在PTT哪個公開版面可以查詢到? 沒有嘛 以下私密資訊項目,列為極為嚴重侵權等級。 嚴禁以任何方式之意圖散佈或誘騙行為: 電話;手機;住址;帳號;密碼。 以上部分[具文章事後自刪追究之責],任何人得以檢舉其違規行為。 電話手機住址帳號密碼 帳號就是其中一個子項 不然我說假如我插你ip 這五項我都可以查到 所以這五項都是公開板面資訊不該受罰? hydra6716意圖散布他人帳號 明顯觸犯本板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4.1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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