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據 對板主申訴後依然不服判決

看板Sub_Strategy作者 (等著瞧)時間11年前 (2013/08/26 13:27),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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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fish56 信箱] 作者: fish56 (等著瞧) 標題: Re: 版主你好 時間: Mon Aug 26 12:49:15 2013 ※ 引述《hydra6716 (有蘿堪食直須食)》之銘言: : ※ 引述《fish56 (等著瞧)》之銘言: : : 態度?所以LOL板是單純以人治瞜? 追究發文態度 我自認誠心發問 : : 有何爭議?每篇文一定有人不喜歡 有人喜歡, : : 態度與爭議是做為版主的你來判斷 : : 但我只是單純問主MAIN 這常用詞何來爭議性文章? : : 就好比你水桶最後補那句 我主MAIN 是否對本人也是帶有爭議性之文章? : 誠心與否跟內文態度無關。 : 檢視其過去發文紀錄跟回應推文之態度判斷其爭議性質。 類推法? 所以十惡不赦之惡人不可能做善事? 過去發文紀律與我該篇推文之態度有何關聯? 你水桶我是用以前文章來桶我阿?還是用我該篇文章來桶我阿? 請問? 你是否好比拿明朝的劍斬清朝的官?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71.208.217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fish56 (1.171.208.217), 時間: 08/26/2013 13:2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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