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WOW版Induction判決過當1107

看板Sub_GOnline作者 (低調)時間13年前 (2011/11/17 13:06),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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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這案子如果是群組長的話應該只有一個推文就結案... "未溝通" done XD 當然忙碌程度差了千百倍,所以小組長這層比較有機會教育users... 事發經過: B某於推文違規,經版主水桶,不服上訴。 爭點: 1.哪裡有引戰? 2.版主爭議判決,為什麼不能講? 說明: 1.此案未與版主溝通,申訴駁回,不予處置。 我想申訴者要的並非僅僅平反,而是來要一個答案、要一個說明, 還是說明一下,之後再不按程序就不理你了。 2.違規推文中 噓 blls:不可質疑你的神,小組長算什麼毛,這是我個版我最大 11/07 14:32 → blls:朕不給的(發言權利) 你不能要 科科 11/07 14:33 噓 blls:要整肅版風之前,先整肅你的心態吧 11/07 15:38 噓 blls:版主叫大家不要踩線,大家退一步,他就把線再往外推一步 11/07 15:44 → blls:這條線現在已經跟濁水溪一樣寬了 11/07 15:44 噓 blls:版主有沒有虛心是不知道啦,不過公告鎖推文看起來的確是心虛 11/07 16:30 質疑版主判決失當是非常OK的,這是對事情做評論, 第4~5行就是表達意見的不錯方式,清楚體現出你對版主標準的感受。 但,1~3、6行,明顯是挑釁的態度,因此板案違規認定上並無不妥之處使用不酸的語氣、不對人不對事、不扣帽子的言詞並不難,這是可以辦到的。 上一個判決的說明一體適用: 無論整件事的合理性及原因是什麼,都不能以攻擊或挑釁作為處理的方式~ 就算對方姦淫擄掠殺人放火,你也不能罵他,他的行為不會成為你攻擊他的合理理由想要表達同樣的意思,可以有立場更穩固、氣勢更強的表達方式,而不會產生攻擊性試著把自己的方向轉為"試著以理服人",無論是對看板討論上或未來人生,都是好的, 嗆人,有害而無利,尤其年紀越大之後,越能體會,共勉之。 3.若申訴者想要關於言詞部分,進一步的說明... 前三行這麼酸應該不用解釋了吧? 至於第六行是一個滿典型的類型,我稍做分析: 質疑鎖公告是否"心虛"可謂僅僅懷疑,但以肯定句表述就是扣帽子了, 這種攻擊是標準的指桑罵槐模式,politics政治板的置底文,是相當好的教學解說, 借用其中一段: Alternatively, it may be pointed out that a person stands to gain from a favourable outcome. 這種攻擊亦可能換成另外一種方式, 像是,指出對手是為了作出有利的結論而採取某種特定的立場 舉個例子,假設A在跟B辯論"台灣是否該讓同性戀合法結婚"這個議題, 若A為正方、B為反方,雙方都準備了一堆證據資料上場辯論, 結果B一上場就說"A左耳戴耳環,你一定是GAY,所以才支持GAY結婚", 那麼這場辯論還有需要比下去嗎? B一上場就對人不對事攻擊,還論什麼理呢? 同理,直接扣上版主心虛的帽子,到底在論事還論人呢? 在論板務還是酸人? (大家小時後都有類似的經驗,例如粗心寫錯,老師卻說你一定是沒念書才考爛, 被誣賴的感覺,有理說不清的感受,大家都體會過是不好受的,請同理心視之。) 4.對於板務不聽勸、寫信不回... 其他人部分我不清楚,但申訴者這並不是勸呀~ "溝通"與"教訓"或"嘲諷"是完全不同的事情,這樣子討論板務不會有建設性, 沒有建設性的意見,裡面只有嘲諷跟情緒而沒講啥道理,除了忽視,還能做什麼呢? 至於怎樣的"溝通"是講理、論事,可以參考我之後對於WOW板近期紛爭的判決, 我會從那六篇砍五篇的案子講起。(沒意外的話,今天會全部解決) 至於寫信不回,申訴文中不是說沒寫信...我都搞糊塗你到底有沒有寫信了 而且寫信提出建議,看過之後不一定有空即時回(尤其量大),這部分尚難責其咎。 況且"建議"或"討論"的態度也是要看。 5."心虛如果用在其他版友身上就沒事", 這部分請舉證檢舉之,由板主根據前後文判斷。 6.雖說違規認定並無不妥,不過刑度上我倒是覺得有點詭異... ~~~~~~~~~~~~~~~~~~~~~~~~~~~~~~~~~~~~~~~~~~~~~~~~~~~~~~~~~~~~~~~~~~~~~~~~~~ 三. 罰則 a. 被水桶者,初犯一週,再犯加倍,三犯永久。 六. 附錄 第二次引戰如判決水桶, 則水桶兩週. 依此類推, 一年內水桶滿三週即永久水桶, 請特別留意. ~~~~~~~~~~~~~~~~~~~~~~~~~~~~~~~~~~~~~~~~~~~~~~~~~~~~~~~~~~~~~~~~~~~~~~~~~~ 這兩點規定之間,邏輯上互相牴觸... 而兩者屬於同一份法源,並無誰優先適用問題~ 依據法規明確性原則,只能擇一為之, 這端看以往公告有沒有特別說明過,否則有點爭議@_@ 但由於此案未依程序,組務依程序只駁回而不請版主說明或要求重審, 請使用者自行去信與板主群溝通,對於刑度部分討論其合法性,無共識再行申訴。 =============== 忘了補懲處,老樣子有問題請來信 推 usoppp:久沒來看 原來WOW走了溝鼠 安薩以後 還繼續有這些跳樑小丑 11/08 01:00 推 usoppp:結果自己滾下來了 某鼠的臉皮還是比較厚 11/08 14:20 本版不得嘲諷他人,usoppp水桶3天 → wzmildf:哈哈哈安薩你看你是跳梁小丑 11/08 08:50 警告一次 ※ 編輯: ganbaday 來自: 111.242.18.134 (11/17 13:10)
文章代碼(AID): #1En9P2rK (Sub_GOnl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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