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WOW版Induction判決過當1107

看板Sub_GOnline作者 (殤 不復與言)時間13年前 (2011/11/07 23:53), 編輯推噓4(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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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申訴  ̄ ̄ ̄ ̄ 看板群組:G_Online 申訴人:BLLS 申訴看板/板主ID:WOW版/Induction 認定或處分之事由、內容:(事實發生經過) ┌─────────────────────────────────────┐ │ 文章代碼(AID): #1Ejqxxqf (WOW) [ptt.cc] [公告] 水桶警告名單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WOW/M.1320636155.A.D29.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119 Ptt幣 │ └─────────────────────────────────────┘ 噓 blls:不可質疑你的神,小組長算什麼毛,這是我個版我最大 11/07 14:32 → blls:朕不給的(發言權利) 你不能要 科科 11/07 14:33 噓 blls:要整肅版風之前,先整肅你的心態吧 11/07 15:38 噓 blls:版主叫大家不要踩線,大家退一步,他就把線再往外推一步 11/07 15:44 → blls:這條線現在已經跟濁水溪一樣寬了 11/07 15:44 噓 blls:版主有沒有虛心是不知道啦,不過公告鎖推文看起來的確是心虛 11/07 16:30 一. 文章內容準則 a. 發文推文時嚴禁人身攻擊、語帶髒字、鬧版。 不管你是指名道姓也好,明褒暗貶也罷,刻意討戰者同罪,惡意造謠者亦同。 違者水桶一週。 (此規定由板主主觀判定) 引戰相關連續犯加重處分, 刑期為原刑度兩倍 處分點: 第一句 整肅心態 心虛. 引戰挑釁, 一週, 因為前一回的違規也是引戰, 兩週. 尚 ● 1 m10 8/20 Induction □ [公告] blls 水桶一週 水桶合併, 永久水桶. 不服之理由:(爭點、沒有共識的關鍵點) 此事件要牽涉到同版文章 #1EjeyE5y #1EjiWS3I 版主判決失當,前後判決不同 造成眾多版友不滿,並在公告下噓文反應,版主為掩飾自己判決過失,修推文 修判決理由,並且同時鎖推文,以及在推文中語氣稍激動的加以重判,質疑版主 判決失當的,就視為引戰並水桶。 於是我在當篇公告下以了以上推文 I版主判決爭議由來已久,版友每每不服, I版主就端出架子用版規1.a(此規定由板主主觀判定) 上次的判決爭議小組長也已經提醒I版主執法過當容易造成寒蟬效應,但I版主依然故我 所有版友的發言都必須經過他"主觀認定",因此質疑版主的就被鎖文或是被桶,根本 把WOW當個人私版,既然所有的發言都由版主主觀認定,那還要版規幹什麼 所以我才會有了第一句話 噓 blls:不可質疑你的神,小組長算什麼毛,這是我個版我最大 和 噓 blls:要整肅版風之前,先整肅你的心態吧 甚至連 噓 blls:版主有沒有虛心是不知道啦,不過公告鎖推文看起來的確是心虛 "心虛" 兩字都能算是人身攻擊+引戰 心虛如果用在其他版友身上就沒事,用在版主身上就算引戰 他如果不是真的心虛幹麻鎖推文,不管版有如何要求需要一個合理的解釋 他就是故意避不見面,發信給他也不回,只會繼續桶人,造成版友眾怒 然後他就在推文裡面繼續鎖更多的人,桶更多的人 所附證據:(完整貼在下方,或以附件方式轉錄文章並編號) ==違規原文== ==板主公告== ==溝通紀錄== 這次的水桶,我完全沒有找I版主溝通 肇因於我前次水桶,因為相同理由引戰被桶,多次寫信向版主詢問理由 他只能推出引判例加上版主主觀認定,因此沒有商議的空間也沒有給理由的必要 此次判決,I版主更是變本加厲把版主主觀認定無限上綱,心虛都能算是引戰 試問引戰在哪。要真有引戰之意,也是I版主判決失當一意孤行,然後故意忽視所有版友 意見。 ========================================================== 未依照申訴程序者不受理 文章標題請改:[申訴] xxx 板 yyy板主 zzz(主旨)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1.168.217

11/08 00:15, , 1F
事實上 現在WOW板規就是唯一一條由板主主觀判定阿
11/08 00:15, 1F

11/08 00:16, , 2F
連續公告文都XX
11/08 00:16, 2F

11/08 01:00, , 3F
久沒來看 原來WOW走了溝鼠 安薩以後 還繼續有這些跳樑小丑
11/08 01:00, 3F

11/08 08:50, , 4F
哈哈哈安薩你看你是跳梁小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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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8 11:08, , 5F
我覺得你還是要先寄信給板主,不管他有沒理會你,真悲哀
11/08 11:08, 5F

11/08 14:20, , 6F
結果自己滾下來了 某鼠的臉皮還是比較厚
11/08 14:20, 6F

11/08 15:27, , 7F
先不論版主是否判決有誤 這幾句推文就是違規了阿....
11/08 15:27, 7F

11/08 15:28, , 8F
何況 就算版主判決有誤 就可以攻擊了?
11/08 15:28, 8F
文章代碼(AID): #1Ej_yMdd (Sub_GOnl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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