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不服BB_Online版主r51303之水桶判決

看板Sub_GOnline作者 (天夢星痕)時間4年前 (2020/05/18 01:03), 4年前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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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ossible322 (~~)》之銘言: : ┌─────────────────────────────────────┐ : │ 文章代碼(AID): #1Uk_l5dr (BB_Online) [ptt.cc] [BBRE] 05/14 關機維護公告 │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B_Online/M.1589377989.A.9F5.html │ : │ 這一篇文章值 17 Ptt幣 │ : └─────────────────────────────────────┘ : ==板主公告== : https://pttgame.com/bb_online/M.1589629027.A.D97.html : ==溝通紀錄== : 版主直接不接受申訴 : ========================================================== : 未依照申訴程序者不受理 : 文章標題請改:[申訴] xxx 板 yyy板主 zzz(主旨) 本案已於昨日晚間進行分案併案處理 煩請小組長移駕BB_online版務版見併案後新裁定結果及原案解釋 另, 本案並非不受理申訴, 本案是不接受信件上訴, 因已裁定其結果並客觀檢視過 故原案中勞請, 該用戶possible223直接促請組務裁決 因兩位版主均已檢視過其判決, 從原版規來看無不妥之處 本版本來就是累犯制施行有年, 該用戶無視其版規多犯 違規本來就不能因為不知其法律就無罪 詳情於分案中已說明, 礙於本版採合議制, 分案雖然已在貴用戶向組務提起上訴前修正原判決 但貴用戶已於合議完成前提出上訴, 因故赴組務版解釋其判決。 如尚有疑義或不妥之處,還望小組長明示或裁決。 以上 BBO版務代表 r51303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6.225.25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ub_GOnline/M.1589735030.A.8BA.html

05/18 01:13, 4年前 , 1F
不同意,經版友指點,應為單一案處理 可視為B9加重2倍
05/18 01:13, 1F

05/18 01:14, 4年前 , 2F
本人從來未收到警告卻直接判死刑,完全不合理
05/18 01:14, 2F

05/18 01:15, 4年前 , 3F
而經申訴後才開始決議重新分案,非常不合理!
05/18 01:15, 3F
根據版友上面推文所述版務方的答辯如下: 貴版友犯規及受理檢舉的時間為舊版版規執行期間 其舊版的版規原文如下連結 ●27432 m 1/09 r51303 □ [公告] BBO 板規暨檢舉區 - 20170109版 ┌─────────────────────────────────────┐ │ 文章代碼(AID): #1OSePDj2 (BB_Online) [ptt.cc] [公告] BBO 板規暨檢舉區 -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B_Online/M.1483900493.A.B42.html │ ───────────────────────────────────── 本版版規規範之初已考慮到各項法條的嚴重程度 因故分成ABCD四項 (於版規中均早已明訂) 其中A項版規需要警告後才能執行 B項版規視情節輕重採"直接水桶"或者警告後水桶 C項版規無論情節輕重最低初犯水桶 (修改推文, 不實資訊) D項版規無論情節輕重均視為本版最嚴重之行為 (外掛,洗錢等) -- 該版友違反的是B項版規 其中又是屬於B項中情節較重之版規 於分案中有詳細說明這部分, 由於貴版友申訴提請組務裁決 因故提前回復可告知部分如下 版規B9之輕重判斷如下 1. 是否構成引戰? (造成一人或多人以上紛爭) 2. 是否構成人身攻擊? (嚴重貶抑對方) 3. 是否構成挑釁? 是否挑起紛爭為意圖? 該版友三項均違反且情節極為重大 其一, 該版友直接以俱樂部(一整個團體)為單位進行挑釁 請組務詳閱原文 其二, 該版友直接進行人身攻擊, 於原案判決文及分案補充判決文中均詳述 其三, 該版友直接違反個資保護原則, 公開tong70624的遊戲ID 其一其二我們版務群都還勉強能容忍 其三本版一直視為禁忌之一,版規中也嚴格強調會加重刑責。 另外不知道貴版友是否知道ACE俱樂部有多少人? 你知道為什麼本版要禁止以俱樂部為單位攻擊? 你一杆子打翻一整條船還沒有效的證據, 只因"你""個人"情緒及私人對於遊戲公司的情緒 對其他玩家發動群體攻擊耶? 別人要支持要反對遊戲公司都干你什麼事? 該俱樂部幾百人如果tong70624號召該俱樂部玩家版友要跟你計較 今天一個永久水桶可能都不夠處理你的問題了。 你真的知道自己在做什麼嗎? 個人身為版務必須維持公正形象,所以很不想這樣說你。 但其他人都還有理有據,你自己看清楚你到底在做什麼吧 言盡於此了, 老實說如果不是與這個版一同奮戰過一起努力過, 我其實懶的跟你說這些社會道理 讓你自己去社會中被磨練被浮沉 以版務的角度來說,我這段是多了些,上述這段單純以我個人名義發言。 我個人的身分我也可以跟你明說我自己也不喜歡ACE俱樂部的某些人(不是全部哦。) 但我不會在公開場合像你說那種話做那種事情 而且我也不會沒依據的把個人情緒對公司的憤怒跟情緒轉嫁到別人身上 判決永桶確實是稍微超出比例原則,分案中有修正此判決了。 如果另一位版主覺得繼續保持永桶就好我會再跟他討論看看~ 老實說也不是不行。 畢竟這都不是我一人說的算, 要另外一位版主合議討論過後才能告知你修正後判決的結果。 也僅僅是礙於你未曾犯過B項版規版務群酌情處理。 喔對,這是在你提上訴前我就已經主動提交的分案了。 我根本沒興趣針對你,也沒時間,請貴版友不要誤會我對你有個人情緒。 一切都是秉公處理。 但如果不是分案重新解釋清楚版規, 依照本版原版規跟其相關判例我都可以繼續保持原判決(永久水桶)。 除非組務有異議。 這部分就請組務再詳閱相關內容了~ 謝謝! BBO版務 r51303 ※ 編輯: r51303 (42.76.225.250 臺灣), 05/18/2020 02:09:25 ※ 編輯: r51303 (42.76.225.250 臺灣), 05/18/2020 02:26:56
文章代碼(AID): #1UmMvsYw (Sub_GOnl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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