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OVERWATCH版 版主swattw 判決雙重標準

看板Sub_GOnline作者 (勸世喵喵後援會會長)時間6年前 (2017/07/30 18:04), 6年前編輯推噓0(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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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申訴  ̄ ̄ ̄ ̄ 看板群組:G_Online 申訴人:DGHG 申訴看板/板主ID:OVERWATCH/swattw 認定或處分之事由、內容: 因暑假期間的特別版規 規定被噓文到X2者 會因違規而被懲處 本人發文被某些人特別記仇針對 他們利用特別版規 連續重複跨文章的噓文 導致本人被處水桶20日 之後與版主的寄信 版主只針對我X2的理由回應 其他有爭議的點卻不回應 而後本人一氣之下 在版上行同樣的行為 連續重複跨文章的噓文 卻被版主以不得跨文章大量推文,影響本板秩序為由 加重處罰至50日水桶 不服之理由: 廢文是很主觀的 部分人因我發文的語氣比較幽默詼諧 就主觀的認定是廢文 進而透過連續跨文章的噓文 將本人推上了斷頭台 本人所發之文章底下推文內 依然有人認真的討論 這不就代表本人所發之文 是有討論價值的嗎? 但版主卻忽視這點 在申訴信件中只因主觀的看法:噓文到X2 就忽視了我的其他解釋申訴 那些連續重複跨文章噓文的人 卻不受版規的懲處 我的訴求很簡單 被噓到X2 水桶我接受 但是那些連續重複跨文章噓文的人 也應該受到應有的處罰 所附證據:(完整貼在下方,或以附件方式轉錄文章並編號) ==板主公告== #1PVM3sxu (OverWatch) 水桶20天 #1PVP_J1W (OverWatch) 水桶30天 #1PM6kiqX (OverWatch) 暑假版規 #1PU7LqXK (OverWatch) 留下的發文 ==溝通紀錄== 本人的申訴信 對OW版之水桶判決不服 我就直說了 我認為我發的文章並沒有違反板規 一、 一行文、完全空白。 二、 注音內容。 三、 內容過於空泛。 四、 簡體中文,或其他令人難以閱讀之文字。 五、 分類標籤錯誤或無分類標籤。 六、 應於置底討論而單獨發表成一篇文章者。 七、 重複發表內容相同或相似之文章者。 八、 多次發表無討論實益文章。 這是你桶我的依據 我每一條都沒有違反 唯一有問題的可能是 八 我的文章是以比較輕鬆詼諧的方式來發表 不過主題還是很明確的在討論 特定角色是否過強 角色之間的搭配是否過強 以及BZ每次推出新英雄都過於弱勢 所以並不符合 至於暑假特別版規被噓到X2的 這我更不服 如果你有仔細去看回復的話 你就會發現都是重複幾個人在連續噓文 爾且理由只是 "廢文" 這種主觀的看法 完全不可理喻 爾且不只一篇 我發的3篇文章 他們都無條件的來重複連續噓文 你可以去看我的文 底下還是有人認真的在回應主題 而不是無腦的噓 這不就代表我的文是有討論的價值嗎? 這樣的話我可以大膽的假設 其他人是被他們的噓文影響 進而造成群體效應 因為有人噓是廢文 所以連文都不看就直接噓 以下為存活的那篇文的截圖 http://imgur.com/a/pg6cj 很明顯的看到有人重複噓文 爾且完全沒理由 也看到有人認真的在回復我的內文 要桶我 可以 那請版主公正地處理那些連續噓文 爾且是明顯針對我發文來噓的人處理 有個跨文章 針對特定人物的板規 也請你公平的處理 如果你認為連續特定沒理由無條件的噓文 是OK的話 那就不要怪我出桶後 在每篇認真討論的文底下連續噓文了 畢竟有廢文這種主觀式的理由當後盾 你認真討論 可我覺得是廢文 所以我連續噓到X2 就可以讓人被桶 這樣豈不是天下大亂? 版主的回應信 你自己都說自己發的是廢文,然後來跟我爭辯, 你不惦量自己的心態,覺得自己沒犯錯,噓的都是那些人。 如果你有仔細看規定的話,你會發現到X2會嚴格認定,也僅僅只是嚴格認定。 此外,其他無關本案不予回復,也請你不要再寄信,請逕自去組務。 ========================================================== ========================================================== 未依照申訴程序者不受理 文章標題請改:[申訴] xxx 板 yyy板主 zzz(主旨)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2.116.196.17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ub_GOnline/M.1501409081.A.6B4.html

07/30 18:19, , 1F
20170730收到。
07/30 18:19, 1F

07/30 20:04, , 2F
程序異議,轉錄方式違規
07/30 20:04, 2F

07/30 21:51, , 3F
如有相關條件不合,小組長這邊也很難跟板主分析唷 原波
07/30 21:51, 3F
※ 編輯: DGHG (122.116.196.176), 07/31/2017 00:19:31

07/31 00:20, , 4F
已更新
07/31 00:20, 4F
※ 編輯: DGHG (122.116.196.176), 07/31/2017 00:24:04

07/31 14:46, , 5F
等妳學會怎麼申訴再來討論吧
07/31 14:46, 5F

07/31 19:36, , 6F
用這種方式來迴避問題 果然很沒用呢 這也代表你站不住腳對吧
07/31 19:36, 6F

07/31 19:39, , 7F
只會用程序性的方式來阻止別人爭取權益更顯得你的層次如此低
07/31 19:39, 7F

07/31 19:41, , 8F
反正你就是抓準我對於申訴的不熟來逃避你判決不公的問題
07/31 19:41, 8F

07/31 19:42, , 9F
我也懶得弄這些形式上的鬼東西了 小組長看得懂就好
07/31 19:42, 9F

07/31 19:45, , 10F
判不判我也沒差了 反正就是個爛版 本來就沒啥人氣
07/31 19:45, 10F

07/31 19:47, , 11F
不過連正面對峙都不敢的版主 也是讓我開了眼界
07/31 19:47, 11F

07/31 19:52, , 12F
爾且我OW版已被你水桶 連轉錄都不行 真可笑
07/31 19:52, 12F

07/31 19:57, , 13F
不過放心 我學很快 與其用這種爛招 不如好好想想怎解釋
07/31 19:57, 13F

07/31 19:58, , 14F
已更新資料 不過OW版已被水桶無法轉錄 請小組長處理
07/31 19:58, 14F

07/31 20:42, , 15F
....你喔根本火上添油
07/31 20:42, 15F
文章代碼(AID): #1PVQyvQq (Sub_GOnl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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