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DIABLO momoWade判決不當

看板Sub_GOnline作者 (低調)時間12年前 (2012/05/15 13:51), 編輯推噓2(204)
留言6則, 2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5 (看更多)
麻煩板主群回答以下問題: 1.申訴者之舉證內容,是否全都屬實,均無任何變造或遺漏? 若有遺漏,請板主群以轉錄方式補齊證據,或可提供其他證據。 2.依板規 "劣文標準"中,【違反以上規定,處一個月以上至永久水桶。】 這部分刑度很寬,因此衡量上需考量比例原則,這部分就取決於版主的標準。 依以往做法,組務主要參考看板的懲處紀錄、公告來審視這個標準, 也就是以往多嚴重的情況會永桶、多嚴重的情況會桶一年、多嚴重會桶半年等等 請板主以過往判例及公告,說明何以此案之刑度該當永久水桶論之。 須考量點包含: 初犯或累犯、違規嚴重程度、造成之影響大小 但不得以: 使用者於看板以外的任何行為為量刑標準。板主能管的只有板內的文章~ 此篇開放卸任板主群發表看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2.15.71

05/15 18:20, , 1F
其信件內容確實無誤
05/15 18:20, 1F

05/15 18:22, , 2F
依我在暗黑板約5年左右的時間 看過的重大水桶如下
05/15 18:22, 2F

05/15 18:22, , 3F
最多的案例是"引戰文" 通常都是半年至永久
05/15 18:22, 3F

05/15 18:23, , 4F
次之為"分身與廣告文" 此類通常為永久
05/15 18:23, 4F

05/15 18:28, , 5F
而此案我個人當時認為其所其問題根本不足以構成問題
05/15 18:28, 5F

05/15 23:39, , 6F
針對此篇的推文並無完整的節錄
05/15 23:39, 6F
文章代碼(AID): #1FiUxpcz (Sub_GOnline)
文章代碼(AID): #1FiUxpcz (Sub_GOnl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