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檢舉] Unlight板 houseman1104、white9cat等板主 瀆職
事發經過:
1.h提議舉辦活動,k/w同意,故該活動乃經所有板主決議執行
2.w提案:4/1公告新版規並執行,但4/1之懲處僅玩笑,4/2才實施,k/h同意並參與討論
3.討論後加入假裝違規者之角色,並商請s/m兩位使用者擔任演員
4.演員假違規、板主假懲處、愚人節快樂、宣導板規
5.引起使用者群不滿,r並於組務檢舉板主群濫權瀆職~
爭點:
1.板主是否瀆職?
2.活動是否超過合理範圍?
說明:
1.所謂知法犯法,乃知道違法還惡意為之。
然此案三位板主討論後劇情:商請S、M兩位板友演戲,連時間表、劇本都很細密,
要怎麼違規、違反哪幾條板規都是事先規畫好的,此活動係經開會討論後策劃,
顯然並非惡意,其目的為善;再者,板主舉辦活動亦屬板務行為,
活動是否過當另當別論,但活動過程雖爭議,仍盡力處理以期收活動之效,
縱使該活動結果超乎預期,亦不可謂板主亂搞,論瀆職尚嫌過重。
2.板規是真的,也確實會執行;演員是假的、實施日期是假的、判罰公告是假的。
既然板規是真的,只是還沒執行卻假稱已執行,也沒有真的懲處到任何人,
因此並無實際受害者,只是活動之強度過高,風險未妥善評估,屬於過失~
組務對於未造成重大傷害的過失,初犯均採用告誡處置,因此~
這裡提醒三位板主,爾後開玩笑必須審慎評估,再有類似過失就要懲處了。
要用公告來騙人就要"一看被嚇到,二看就知道是梗",而不能"看起來就是真的",
否則會陷入矛盾,看板功能運作就會出現問題。
3.S、M受板主所託配合演出,毫無犯意者予以懲處極不合理,
而其他違規者亦應依延長之緩衝期僅予規勸而不得懲處。
經查該板已設定緩衝至4/12(違反站規、違反舊版規者例外),我想也夠了,
畢竟此案產生混亂的主要來源就是緩衝的問題,因此延長期限之後應再無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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