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WOW 板 BigCat處理rrdr違規判決不當
看板群組:G_Online
申訴人:statue
申訴看板/板主ID:WOW / BigCat
認定或處分之事由、內容:(事實發生經過)
前任板主判決後, 現任板主上任即違反板規私自決定給予大赦, 其作法並無法源.
不服之理由:(爭點、沒有共識的關鍵點)
三. 罰則
a. 被水桶者,初犯一週,再犯加倍,三犯永久。
板主得以視犯行情況直接給予永久水桶的判決。
b. 被警告兩次則水桶一週
==違規原文==
rrdr 永久水桶 → 水桶一週
噓 rrdr:不可質疑你的 版主,以 版主這偉大的地位要挪抬以示尊敬 11/07 19:22
噓 rrdr:始作俑者那位是吉祥物啊,把戰線點個火就下場休息了 潮爽德勒 11/07 19:38
噓 rrdr:因為是版主,所以死的是被釣的魚而非釣手,版主果然棒 11/07 19:36
噓 rrdr:老實說這次根本是版主釣魚才導致後面一堆問題 11/07 19:33
推 rrdr:老實說i版也蠻可憐的,砍串那位都不知道躲那去了 吉祥物,呵 11/07 19:03
噓 rrdr:justreal放大絕了,好可怕喔 命令他人閉嘴不算引戰嗎? 11/07 19:00
1-a 警告
噓 rrdr:要主觀可以,標準統一啊 嗆版友判警告、嗆版主判永久 這殺小? 11/08 00:22
噓 rrdr:還足球勒,你怎麼不說是帝王之軀,小市民得罪帝王要誅九族 11/08 00:26
噓 rrdr:又扯到選舉去,真是跳針扯不完zzz 11/08 00:44
噓 rrdr:因為找不到方法可以正當護航,所以只好大絕放不停跟一直跳針 11/08 00:53
1-a 水桶 連續犯 兩周
推 rrdr:原來艾弗列有偷改刪文公告喔......只能說做賊心虛+死不肯認錯 11/08 08:37
1-a 警告 連續犯 一周 併前項 永久水桶
==板主公告==
原判決
● 296 ! 12/07 Induction □ [公告] 藏寶箱事件板務部分總懲處
┌─────────────────────────────────────┐
│ 文章代碼(AID): #1Eta5UGt (WOW) [ptt.cc] [公告] 藏寶箱事件板務部分總懲處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WOW/M.1323188574.A.437.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13 Ptt幣 │
└─────────────────────────────────────┘
● 8 m1712/08 BigCat □ [公告] 寶箱串改判相關 - 水桶部份
┌─────────────────────────────────────┐
│ 文章代碼(AID): #1Eu6l6XV (WOW) [ptt.cc] [公告] 寶箱串改判相關 - 水桶部份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WOW/M.1323330502.A.85F.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249 Ptt幣 │
└─────────────────────────────────────┘
rrdr 永久水桶 → 水桶一週
噓 rrdr:不可質疑你的 版主,以 版主這偉大的地位要挪抬以示尊敬 11/07 19:22
噓 rrdr:始作俑者那位是吉祥物啊,把戰線點個火就下場休息了 潮爽德勒 11/07 19:38
噓 rrdr:因為是版主,所以死的是被釣的魚而非釣手,版主果然棒 11/07 19:36
噓 rrdr:老實說這次根本是版主釣魚才導致後面一堆問題 11/07 19:33
推 rrdr:老實說i版也蠻可憐的,砍串那位都不知道躲那去了 吉祥物,呵 11/07 19:03
噓 rrdr:justreal放大絕了,好可怕喔 命令他人閉嘴不算引戰嗎? 11/07 19:00
1-a 警告
噓 rrdr:要主觀可以,標準統一啊 嗆版友判警告、嗆版主判永久 這殺小? 11/08 00:22
噓 rrdr:還足球勒,你怎麼不說是帝王之軀,小市民得罪帝王要誅九族 11/08 00:26
噓 rrdr:又扯到選舉去,真是跳針扯不完zzz 11/08 00:44
噓 rrdr:因為找不到方法可以正當護航,所以只好大絕放不停跟一直跳針 11/08 00:53
1-a 水桶 連續犯 兩周
推 rrdr:原來艾弗列有偷改刪文公告喔......只能說做賊心虛+死不肯認錯 11/08 08:37
1-a 警告 連續犯 一周 併前項 永久水桶
==溝通紀錄==
已去信詢問改判相關事情, 但板主僅答覆因連續犯因素, 酌情合併, 於板規不合,
故檢舉之.
1. 新版主上任後已經改板規, 新版規是否能凌駕於舊板規並且修改已判決之內容?
2. 酌情合併是否有法源依據?
3. 改判的內容是以舊板規還是新板規作認定?
4. 板主對於舊板規之連續犯認定不認同, 以此做改判是否合理?
經詢問小組長, 將每個ID分案, 以方便後續文章搜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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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7.19.67
※ 編輯: statue 來自: 114.37.19.67 (12/10 12:28)
※ 編輯: statue 來自: 114.37.19.67 (12/10 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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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12/24 16:53, , 1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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