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檢舉] Mabinogi板 whitesnack板主 失職
前言:
不好意思,上次判決時,其實已經把這篇判決寫在他站的test板草稿了
(寫在其他站test板純粹個人習慣),然後趕時間去郵局回來之後,
就忘了自己還沒貼上(汗),剛剛看前文及信件才發現漏掉了,
所以改個排版現在才貼,對於當事人非常抱歉~
事發經過:
d向W前板主檢舉看板上諸多違規,W於最後一封信表示:
"待小組長回信並討論過後,再做處理"之後,就失去音訊
爭點:
檢舉案無爭點
說明:
1.版主失職檢舉屬於組務層級,版主既已解職便沒有審判標的,沒得警告也沒得拔職,
就像人過世了,你告她一萬次偷竊搶劫也不會成案,因為已經沒有被告了,
所以此組務層級的檢舉案不處理,先說明在前面。
(會接手處理板務層級的"髒話違規檢舉案",避免混淆,特別說明)
2.早在8月10幾號,w已經寫信來請辭並詢問我何時生效,是我一直拖住她,
要她等到版主內鬥案判決完畢,會拖這麼久也是因為案子一直懸在那裏,
她請辭在先,組務也尊重其選擇,不便將其請辭後之案件強加於他身上,
畢竟那是因為我要她等判決後才解職,其實她早就該卸任了。
8/24~26,他的來信就是請我代判,表明她已經請辭,且情勢特殊不願處理爭議案,
但我得等前面的案子做結,才能決定後面的案子怎麼處理,
所以才拖到8/19一併處理(忘了貼這篇就單純是失誤)
3.那麼此"罵髒話爭議案"的處理方式如下:
上個判決(8/19)之前發生的違規行為,由本組務依照板規設立時之判罰標準開罰,
上個判決之後的違規案,同類情況將不處理,交由接任的三位版主討論出判罰標準後,
再決定是否依照此標準處理,或修改板規,以新的板規為標準做處理,
這方面會在上任公告內另做說明。
4.由於我審視檢舉內容時,發現若干問題,故請d檢舉人配合事項如下:
a.我不知道妳怎麼轉錄的,信都變成引言格式(綠色的),很多排版跟字都跑掉了,
也看不出來是從哪來的,亦無標明轉錄來的東西的哪部分違規? 是違反哪一條?
我都看不懂哪個是哪個,是要我怎麼審...
信件數十封,一一回信我想太曠日廢時,所已請d檢舉人重新將證據寄來,
必須包含: 文章代碼、誰違規、哪些文字違規、違反哪條規定,缺一不可
(轉錄請用大寫F 或ctrl+x原文轉錄到信箱的方式,不要用引言的...)
否則我看不懂的部分就只好跳過,僅處理#1EKyiCld (Mabinogi) 上比較明確的部分
請於72小時內完成,三天後開始審查就不收件了喔。
b.板務檢舉案件,依照站規第十條,是找版主檢舉違規,而不是公開貼出來討論,
依照站規25~26條,能貼在看板討論的只有板務運作及使用上的相關事務,
故請勿再將檢舉內容貼於看板引發紛爭(除非是具體建議板規等情事),
否則將視為挑起事端處置。
c.我的判罰標準: 依照近來判例,取較為平衡標準做為依據;若無相關判例,
則依照立法當初的立意做衡量標準(也就是當時我寫信給e前版主詢問出之結論)
也就是: 只要確認是罵髒話,即使沒有罵人,一樣水桶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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