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檢舉] Mabinogi板 whitesnack板主 失職

看板Sub_GOnline作者 (低調)時間13年前 (2011/09/26 11:34), 編輯推噓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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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不好意思,上次判決時,其實已經把這篇判決寫在他站的test板草稿了 (寫在其他站test板純粹個人習慣),然後趕時間去郵局回來之後, 就忘了自己還沒貼上(汗),剛剛看前文及信件才發現漏掉了, 所以改個排版現在才貼,對於當事人非常抱歉~ 事發經過: d向W前板主檢舉看板上諸多違規,W於最後一封信表示: "待小組長回信並討論過後,再做處理"之後,就失去音訊 爭點: 檢舉案無爭點 說明: 1.版主失職檢舉屬於組務層級,版主既已解職便沒有審判標的,沒得警告也沒得拔職, 就像人過世了,你告她一萬次偷竊搶劫也不會成案,因為已經沒有被告了, 所以此組務層級的檢舉案不處理,先說明在前面。 (會接手處理板務層級的"髒話違規檢舉案",避免混淆,特別說明) 2.早在8月10幾號,w已經寫信來請辭並詢問我何時生效,是我一直拖住她, 要她等到版主內鬥案判決完畢,會拖這麼久也是因為案子一直懸在那裏, 她請辭在先,組務也尊重其選擇,不便將其請辭後之案件強加於他身上, 畢竟那是因為我要她等判決後才解職,其實她早就該卸任了。 8/24~26,他的來信就是請我代判,表明她已經請辭,且情勢特殊不願處理爭議案, 但我得等前面的案子做結,才能決定後面的案子怎麼處理, 所以才拖到8/19一併處理(忘了貼這篇就單純是失誤) 3.那麼此"罵髒話爭議案"的處理方式如下: 上個判決(8/19)之前發生的違規行為,由本組務依照板規設立時之判罰標準開罰, 上個判決之後的違規案,同類情況將不處理,交由接任的三位版主討論出判罰標準後, 再決定是否依照此標準處理,或修改板規,以新的板規為標準做處理, 這方面會在上任公告內另做說明。 4.由於我審視檢舉內容時,發現若干問題,故請d檢舉人配合事項如下: a.我不知道妳怎麼轉錄的,信都變成引言格式(綠色的),很多排版跟字都跑掉了, 也看不出來是從哪來的,亦無標明轉錄來的東西的哪部分違規? 是違反哪一條? 我都看不懂哪個是哪個,是要我怎麼審... 信件數十封,一一回信我想太曠日廢時,所已請d檢舉人重新將證據寄來, 必須包含: 文章代碼、誰違規、哪些文字違規、違反哪條規定,缺一不可 (轉錄請用大寫F 或ctrl+x原文轉錄到信箱的方式,不要用引言的...) 否則我看不懂的部分就只好跳過,僅處理#1EKyiCld (Mabinogi) 上比較明確的部分 請於72小時內完成,三天後開始審查就不收件了喔。 b.板務檢舉案件,依照站規第十條,是找版主檢舉違規,而不是公開貼出來討論, 依照站規25~26條,能貼在看板討論的只有板務運作及使用上的相關事務, 故請勿再將檢舉內容貼於看板引發紛爭(除非是具體建議板規等情事), 否則將視為挑起事端處置。 c.我的判罰標準: 依照近來判例,取較為平衡標準做為依據;若無相關判例, 則依照立法當初的立意做衡量標準(也就是當時我寫信給e前版主詢問出之結論) 也就是: 只要確認是罵髒話,即使沒有罵人,一樣水桶3天 -- ※ 編輯: ganbaday 來自: 1.175.135.9 (09/26 11:36)

09/26 11:54, , 1F
恩 等這個處理完畢,mabi事件總算可以完結了...
09/26 11:54, 1F

09/26 11:59, , 2F
小組長辛苦了 (遞毛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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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6 12:53, , 3F
2^7的文太多 看不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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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8 11:32, , 4F
有個疑問,小組長有辦法去挖被系統吃掉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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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8 16:46, , 5F
信都收到了。系統吃掉的連站長都沒權限,只有系統站長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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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8 16:46, , 6F
挖系統備份檔,但不會為了板務事件去挖,所以只能從已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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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8 16:47, , 7F
轉錄到信件的備份文章去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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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 18:06, , 8F
全部告一段落。要開始清理積案了...(淚
10/04 18:06, 8F
文章代碼(AID): #1EV_AxFD (Sub_GOnl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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