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Mabinogi板
前言:
版主完全不鳥組長很罕見,雖說回信/回應不是版主義務,但影響板務時,
我只好介入處理了。
事發經過:
1. 8/2,T版主來信表示其他版主做決定時跳過他(此時c已請辭,僅剩w版主)
2. 8/3,組務請T版主先行私下與w溝通,溝通無果向上申訴,由我處理
3. 8/9,w版主來信及丟水球,向我抗議T很少做事、對於板務溝通上非常不積極等
4. 8/10,組務一樣也是請w版主先行私下與T溝通,溝通無果向上申訴,由我處理
5. 8/20,w版主來信表示無法合作故請辭,並且羅列相關證據/說明,檢舉T版主失職
6. 同日,組務與w版主溝通,請其提供完整證據後,確認受理此信件之檢舉,
並於組務板上發出公告,要求雙方當事人出面提出證據及答辯。
7. 由於8/15有user提起罷免T版主案,組務因此決定於罷免案結束、判決亦告終之後,
再同意w之請辭,一次做個了結
8. 8/21,w版主來信附上證據及相關說明
9. 中間發生了"髒話案"的插曲,由於本案為"版主內鬥"之判決,髒話案另案處理,
另外有其他多名user來信提供意見及證據,組務亦有一併參考,就不一一回覆了
10.原訂期限罷免結束8/29後,T仍未回應,故組務於8/31凌晨去信催促T回應
11.9/11,組務於本板下最後通牒,T版主至今仍未回應,故9/15重新審查所有資料,
並於現在判決
爭點:
1. T版主到底有沒有擺爛不做事?
2. W版主到底有沒有自幹、跳過T自己弄一堆?
3. 到底是T太寬鬆了還是W太嚴格?
說明:
1. 除了w之外,亦有其他user檢舉T版主占著茅坑不拉屎等情事,但根據組務觀察,
違規處理工作上,雖然稍顯延遲,但這還不到失職的程度。
(上上次瀏覽版面刪除違規標題是9/9,最近一次是9/17一次刪除一周的標題不合文,
往前推也差不多這個頻率,可以說"偶爾"來看一次板、刪一次文)
而精華區T亦有找來幫手L,經一個多月來的觀察,可以說持續幾乎每天都有在動作,
而小板主代表版主做事也一樣是做事,這方面我認為非常不錯了。
然則,Mabi板水量不小,以T版主的管理頻率來說雖稱不上失職,
但恐怕無法提供看板妥善的管理,因此判決如下:
未達失職程度,駁回檢舉,但請T版主於一個月時間內,遴選出新版主協助板務,
怕選到觀念不合的版主會與自己的政策相左,可以不必用投票的方式選任新版主,
PTT站規上推薦版主的程序向來不必經過投票(八卦板除外),可以找信任的助手
2. 由於組務等近一個月等不到T版主的證詞,因此此案僅依W提出之證據做判決,
對於T版主於一開始信件中表示之:
『其他板主沒詢問意見,或提出反對意見了仍執意孤行...』
以及從檯面下演變成檯面上之後,T版主於看板上發表之:
#1EGzsYRI (Mabinogi)
→
08/11 22:55,
08/11 22:55
→
08/11 22:59,
08/11 22:59
→
08/11 22:59,
08/11 2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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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1 22:59,
08/11 22:59
→
08/11 22:59,
08/11 22:59
然則,公開方面,板規修訂進程是公開透明的:
6/05發的 #1DwwJIzq (Mabinogi) [ptt.cc] [公告] 大家對板規的建議?
6/10發的 #1DyEvEtx (Mabinogi) [ptt.cc] [公告] 板規修正投票
另外,私下方面:
作者 whitesnack (無法使用冏)
標題 板規我想新增一條
時間 Sun Jul 10 21:22:23 2011
───────────────────────────────────────
現在板友眾多
但是板友文數量少
所以我希望能增加一個
"PO過自介才可以發表交易文"
藉此來增加板友文數量
也另外是防範詐騙的情況發生
確認OK 我在發公告 3Q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3.152.46
作者 TheCrossRoad (煞气a性慾小瓦﹋☆〃)
標題 Re: 板規我想新增一條
時間 Wed Jul 13 00:52:33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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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whitesnack (無法使用冏)》之銘言:
: 兩者都有
: 我不知道最快計票是甚麼意思|||
: 別的方法 我實在想不到還有甚麼理由可以推行PO板友文|||
: 畢竟交易文使用人數大於其他文章很多
就另外設一個 看誰能最快精準無誤的把開出來的票計算完成
就有獎勵
常見於推文送P幣的文章中
EX.
有人PO文說
第10推送P幣500
第20推送P幣1000
第30推送P幣3000
幫算送P幣500
類似這種意思
如果你想一次解決的話就照你的做吧
但我還是偏好覺得先以鼓勵/獎勵的方式
我的想法是這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7.15.199
作者 TheCrossRoad (煞气a性慾小瓦﹋☆〃)
標題 Re: 板規我想新增一條
時間 Sun Jul 31 20:05:43 2011
───────────────────────────────────────
※ 引述《whitesnack (無法使用冏)》之銘言:
: ※ 引述《TheCrossRoad (煞气a性慾小瓦﹋☆〃)》之銘言:
: : 所以你的意思是
: : 板友投票加上兩名板主的同意
: : 就可以直接無視另外一名板主?
: 那我想請問 站規方面如何辦理?
: 修改模組的部分已經有違反到遊戲公司的部分了
: 這樣有違反站規的舉動
我先說一下
這條是我最堅持的板規
外掛規定我的觀念一直是這樣的
補丁現在很多人用 這點沒人有異議吧?
ptt也不準討論補丁 這也沒異議吧
但一提到跟補丁有關的東西就水桶30天
矯枉過正啊
一堆陷阱可以踩
提到強度就水桶
提到時間零幾分就水桶
這樣桶下去的意義何在?
難道原本的板規會讓補丁更猖獗嗎?
還是後來的板規可以讓補丁抑止?
好像都不會吧
只是多幾個人被30天水桶
而水桶原因是提到強度、提到時間
就算是有人直接在板上po
□ 路口!幹拎娘!
都沒那麼久
或許現在這個板規可以讓板上呈現一種大家都沒用補丁的幸福錯覺
但事實上就是一堆人在用
如果要以遊戲公司規定的規範設定板規
那麼一堆遊戲板都得爆了
或許你會覺得
這樣下去 ptt會不會變成外掛板啊?
絕對不會。
: 且各持己見的話,該用誰的意見呢?
: 我也不知道,而且那次的投票是他很快的辦投票
: 我也很搞不清楚,
: 還是你要另外定一份也行。
: 並不是不尊重你
: 而他離開板主位子之後
: 我想辦理的投票也有問過你,後來你說要活動的方式辦
: 我就想說算了,我也不知道該用甚麼方法辦
: 結果因為有一次的契機把這個想法PO出來
: 有部分板友覺得可行,我才辦理投票的
這部份很ok啊
我只是提出我的意見
但我有補一句說
主要還是你決定 我只是說我的看法是這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7.4.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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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以上相關證據顯示,於公開或私下,W版主都有將訊息確實傳達至T版主手上,
T版主信中文字也顯示可交由W決定/只是提供意見等字句,
顯然T版主對W版主之指控,並非全然屬實,可說是放話中傷之後避不回應,
產生羅生門而使得板務討論議程受到杯葛,板規修訂進程只能空轉,
組務個人是認同T版主的判罰標準,但管理看板必須要溝通協調的,
版主不同調是很糟的情況,對於一個看板的經營傷害不小,因此判決如下:
T版主警告一次,對於管理看板有衝突可以積極溝通,真的不行也可上訴,
不要採用冷戰、杯葛議程的抗議做法... 爾後再有類似情況將直接拔除職務。
3. 對於T版主太寬鬆,或稱其摸魚不做事的來信有之,
而對於w版主違規認定上有些矯枉過正的來信也一樣有,
(由於抗議的user們只來信陳述而非透過申訴管道,故僅參考之而不做任何判決)
不過,組務對於管板要嚴格要寬鬆,並沒有一定的要求,
只要能把看板管好就是好版主,唯一的要求就是版主必須同調,
所以關鍵的問題不在於哪邊的政策比較正確,而是雙方沒辦法合作,
導致一國兩制,板務糾紛不斷。
老實說我覺得雙方的理念都很有道理,只是出發點的角度不同,
既然鬧翻了,現在講這些也是多餘的,希望以後的版主群們,認清自己的職責,
不要耍個性、耐著性子互相溝通,想主張自己的理念就冷靜勸服對方,
真的完全談不來了還有組務可以提供協助,沒必要鬧翻傷害整個板的~。
4. 另外,罷免案顯然不成立,判決也已下,故w版主之請辭案通過,即日起解除職務,
感謝w版主長期以來的付出。
8/20請辭日之前未處理完成的案件請交接給現任版主處理;
8/20之後的案件,由我代為處理直到新版主接手為止。
其他:
很抱歉組務的判決可能不能讓所有人滿意,
只能以對看板後續經營及盡量公平的方向去走,沒辦法排解各派系的恩怨情仇。
相關信件收錄於精華區上鎖備份區備查,若雙方當事人任何一方不服本判決,
來信溝通後仍不服,請上訴群組長,我可協助提供雙方之證據供群組長參詳。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75.130.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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